※ 引述《Avicenna (avicenna)》之銘言:
: 既然你都用很偏頗的例子當標準
: 我也用一下好了
: 我們教會沒有"規定"要十一奉獻
: 但是有"教導"要十一奉獻
教導十一奉獻為"當納的",本身就是一種錯誤
貴教會仍然預期各位遵守十一奉獻,不然何必教導?
[希伯來書8:13]
既說新約,就以第一約為舊了。但那漸漸陳舊並衰老的,就快要消逝了。
教導十一奉獻,是復辟舊約,倒退回猶太教的作為
: 規定具有較強烈的規範性
: 我想先在這裡提一個問題
: 我們不是"律法主義者"也不是法利賽人
: 並不以遵守摩西律法為得救的必要條件
: 但是
: 舊約當中的律法
: 上帝已經說
: 我們遵守就會得福
守律法會蒙福?神沒有這樣說....
[羅馬書6:1,2]
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
罪中活著呢?
人並不會因為守十一奉獻而得救,只有得救後要不要守律法的問題
如果仍然要守猶太律法卻不守,那就是活在罪中,聖經說萬萬不可
: 耶穌來
: 成全了律法
: 我們在基督裡面活
: 不用繼續在律法裡面活
: 但是
: 如果我們仍願意遵行律法
猶太律法很顯然窒礙難行,就不必再拿出來現了....
新約有新約另外的經綸,這才是基督徒應該注意的
: 或是廣義一點
: 遵行上帝在律法中表明的心意
: 那上帝要賜給我們的福
: 是否仍會給予我們呢?
: 只是會透過新管道
: 在基督裡賜給我們
: 如果十一奉獻是"教會壓榨基督徒的辦法"(L大心中的聲音)
: 那"使徒的""凡物公用",應該是罪大惡極
凡物公用有當時的需要,但並非常態,而是舊約轉新約暫時的現象
就像說方言,也是暫時的現象,此後不再有....
使徒應時的話,沒有要我們十一奉獻,也沒有凡物公用
: 照"使徒的""應時的"話
: 三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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