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ckroach (假先知假使徒)》之銘言:
: ※ 引述《davidleee (David)》之銘言:
: : 這樣你也可以說:
: : case 1:
: : 聖經有寫耶穌說:xxxxxx
: : 但並不代表裡歷史上耶穌真的有說:xxxxxx
: : 而是聖經作者幫耶穌說。
: : 當然,裡面有神的啟示。
: : case 2:
: : 聖經有寫:耶穌被釘十字架。
: : 但是有可能不是耶穌被釘
: : 當然神只是要藉由一個這樣的過程表明背後的意義。
: : 當然,什麼都只是「背後」的意義,就可以讓你否定明顯之意了嗎?
: : 光是表面上寫清楚的意思都不能認同,又如何去推知背後意義?
: : 這樣作法我可以解釋成:
: : 這些雲柱火炷,在人的認知裡不能接受,但為了要「了解」聖經,那就把這些「神蹟」
: : 解釋成為「上帝的帶領」對於以色列民。
: : 聖經,不能只信一半。
: 我不認為你那個所謂,把明顯意義當作歷史事實的行為就特別有資格可以
: 被稱為「信」
同理,所以才會有所謂的基督徒與非基督徒。
: 那是你自己對於聖經的偏見,我不會把自己的偏見美化成「信」,然後
: 指責別人「不信」
事實上這不用美化。
把「不可信」的,當成「應當如此信」的教導。
就如同同光教會的聲明:
「同光教會相信任何一種性傾向,跨性別、同性戀、雙性戀、異性戀,都是上主美好的
創造,每個人都應該自我接納,沒有任何人需要為了信仰的緣故而試圖改變自己的性傾
向。」
http://www.tkchurch.org/xoops/modules/smartfaq/faq.php?faqid=6
這種教導已明確地違背神自己所啟示的話語。
當然你的辯解只是試圖將此舉合理化。
合理化地前提就是:先將聖經視為是可以不用相信的。
當然也因此,連自己的信仰都否定掉了。(除非你的信仰不是從聖經來)
: 對我來說,並沒有「信一半」的問題,那是你自己的偏見,只有在你自己
: 的偏見下面,別人才是不信的。
對你來說,這就是你的偏見。
只有在你自己偏見下面,才不會有「信一半」的問題。
因為可信與不可信的事,是你自己決定的。
所以才會出現一下認同耶穌所說的話,一下又不認同神所說的話。
這樣的信仰觀念是非常矛盾。
什麼時候神自己宣告:「我的話,你們不用都信,選自己可以信的就好。」
或是什麼時候神跟你說:「有時候我講的都只是寓言故事,你們只要理解背後意義就好
囉!字面上,騙你們的啦。是那些人們亂加上去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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