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derey129 (奧黛麗)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聖經詮釋與同性戀
時間Wed Dec 10 11:08:05 2008
完全相信聖經的人更應該相信禱告,
請懷疑同性戀存在的人更向上帝尋求禱告:"為什麼上帝讓同性戀存在這個世界上?"
如果聖經古早就記載同性戀存在,那代表同性戀一直是上帝允許的創造.(此可辯駁)
目前科學已經證實同性戀是因為"基因",你可以問問上帝為什麼創造人有這樣的基因,
當然這會陷入一種爭議:同性戀是環境造成的? 還是先天基因造成的?...
我想寫聖經的時代,只有社會階層即高的少數人可以識字執筆,他們也沒有科學基因理論,
如果恰巧寫聖經的人是認同同性戀存在的,對"男與男苟合"他們可以包容就不會成為律法,
耶穌可以包容人犯罪,人的律法所約定的罪,
聖經寫 : 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行淫的婦女"耶穌也不定她的罪,更何況我們不是神,只是個普通人! 怎能定他人罪?
另外, 世界上存在不少沒有婚姻的性關係的子女,但他們的生活和子女都仍有傑出表現,
難道神不懲罰他們?? 因為神不懲罰她(他)們的,他們的懲罰是內心和世界中生活的痛苦,
既然聖經都沒有把同性戀當作犯法, 法律上也沒有把同性戀跟婚姻的通姦罪相等,
我們如何說那些同性戀是犯法的??
約翰福音八章12:耶穌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
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請看羅馬書第八章全部,尤其是黑體字"上帝的愛"開頭的部份,
羅馬書八章38~39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
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的愛隔絕;這愛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的."
我們誰有權柄可以詮釋聖經解讀: 上帝對於同性戀是罪? 如果您願意解讀,請解讀給我們
就像釘死耶穌在十字架的群眾,我覺得歧視同性戀的,就像釘死基督一樣的人,
只是憑著自己的喜好和律法定罪, 並"未必是來自聖經"的話來解讀上帝的愛
你怎麼忍心把同性戀趕盡殺絕?? 然後說聖經說的......
同光, 他們是可以擁有上帝的愛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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