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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vidleee (David)》之銘言: : 這樣你也可以說: : case 1: : 聖經有寫耶穌說:xxxxxx : 但並不代表裡歷史上耶穌真的有說:xxxxxx : 而是聖經作者幫耶穌說。 : 當然,裡面有神的啟示。 : case 2: : 聖經有寫:耶穌被釘十字架。 : 但是有可能不是耶穌被釘 : 當然神只是要藉由一個這樣的過程表明背後的意義。 : 當然,什麼都只是「背後」的意義,就可以讓你否定明顯之意了嗎? : 光是表面上寫清楚的意思都不能認同,又如何去推知背後意義? : 這樣作法我可以解釋成: : 這些雲柱火炷,在人的認知裡不能接受,但為了要「了解」聖經,那就把這些「神蹟」 : 解釋成為「上帝的帶領」對於以色列民。 : 聖經,不能只信一半。 我不認為你那個所謂,把明顯意義當作歷史事實的行為就特別有資格可以 被稱為「信」 那是你自己對於聖經的偏見,我不會把自己的偏見美化成「信」,然後 指責別人「不信」 對我來說,並沒有「信一半」的問題,那是你自己的偏見,只有在你自己 的偏見下面,別人才是不信的。 -- 宗教是個人與他自己的孤獨相處的東西....因此,宗教就是孤獨, 如果你從未孤獨,你就從未是宗教的! A.N. Whitehe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3.24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