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vidleee (David)》之銘言:
: ※ 引述《kockroach (假先知假使徒)》之銘言:
: : 既然是「惡俗」,那就是在講「風俗」,不可不可憎惡,都是風俗,關道
: : 德什麼事情?
: : 擅自把憎惡解釋為道德,這是你第一次用自己的意見解釋聖經
: 請勿自動忽略「惡俗」,而自我代換成「風俗」。只辯說那是「風俗」,自動想要忽略
: 、淡化聖經所指的「不可效法」、「惡俗」,好辯解與道德無關,此舉作法只是在強辭
: 奪理。
風俗有好有壞不論好壞,都是風俗,你連這個都分不清嗎?
強辯沒用的....
: 利未記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 不管是不是「道德」,神自己啟示為「本是可憎惡的」,為何又選擇性跳過而不讀呢?
我很認真的看阿,可憎又怎樣?
聖經上的記載如果一字一句都要徹底遵守,你應該是在約旦河受洗阿,怎麼可以
用其他的方法代替?女生禱告的時候應該蒙頭阿,怎麼沒有?其實說穿了,你也
是選擇性的跳過來解釋聖經阿。
說難聽一點,強調這裡的「本是可憎惡的」,其實只不過是在為你個人的和價值
觀服務罷了。
不要把不接受你的意見,不接受你解經方法的人說成不接受上帝的意見,你這樣
做很齷齪的...
: : 這是什麼強辯... =,=
: : 你不知道「能指」跟「所指」兩種東西的差別嗎?
: 但願你把他講清楚。
老實說我還真的不知道怎麼跟一個連「保羅在論及天性」跟「天性」這兩個
東西的差別在哪裡都分不出來的人討論....
: : 擅自把受社會風俗影響下的語言解釋為出於血氣,而完全沒有神啟示的可能,
: : 這是你第二次擅自使用自己的意見和觀念解釋聖經。
: 將神所啟示的教導,歸因於「保羅的經驗不足」、「對保羅而言」,若是你承認是神啟示
: 的,那就是「對神而言」,人都是異性戀。你根本沒有任何權利去限定此話只是對當時
: 「社會風俗」而言。
擅自將「神啟示」當作「不可以用社會風俗來解釋」,那也是你自以為的意見。
你也沒有權力去否定別人用這種方式解釋聖經。
再說一次,用這種諂媚的方法巴結聖經,在我看來根本是在污辱聖經...
: : 將新舊約都有提及的事情解釋為「神明確的表明」,這是你第三次擅自使
: : 用自己的意見解釋聖經。
: 這就變成你善自用自己悖逆、驕傲的心態
: 完全藐視神的啟示。
你完全弄錯了,我會很明白的告訴你,我的意見就是我的意見,絕對不會是上
帝的意見。
所以我不會按照自以為的方法解釋聖經,然後告訴別人那是神的意見,更不會因
為對方不接受「我」的意見就指責別人不遵守「神」的意見。
「善自用自己悖逆、驕傲的心態」解釋聖經來為自己服務,又無限上綱成上帝的
意見的人恐怕是你
相對於把聖經屈打成招的人,我還知道「反省」這兩個字怎麼寫...
: : 科科,你大概不知道還有安息日會、真耶穌教會這種遵守安息日的教會存在吧?
: : 擅自使用自己的過去在基督教裡面受到的教導,將安息日轉換成主日,這是你第
: : 四次擅自使用自己的意見解釋聖經。
: 你要不要看看你到底在問什麼?
: 還有你要不要看看你已經在「預設立場」替人答辯?
: 少在那邊自以為聰明,而視他人都是無知。
自以為聰明這幾個字加在你身上剛剛好,你根本不認識這兩個教派,也不知道
他們怎麼為守安息日辯護的。
很不巧,我對其中一個宗派剛好特別熟悉...
我可以告訴你,他們用的方法跟你證明同性戀的方法一模一樣。你不如去把對
方的東西找出來,自己慢慢研究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吧。
: : 使用聖經上沒有提到的「因為新舊約都有提到... 所以...」邏輯解釋聖經,
: : 這是你第五次擅自使用自己的知識、意見解釋聖經。
: 若聖靈能使你了解神的話,就不會在這邊採取抵擋神所啟示的話。
: 舊約啟示、新約又啟示,而你卻一再的採取抵擋之心態,自然而然就會認為那只是「人」
: 的知識、意見解經。神啟示的非常清楚,幾乎根本不用多餘的字去解。會如此說,是因為
: 你一再地、刻意跳過某些話。
不不,你搞錯了,我抵擋的是你那自以為是的解經方法,參雜你自己的意見後
判別人有罪的行為,和無限上綱自己的意見變成神的意見的解經。
我沒有敵檔聖經,我敵擋的是「你的意見」,先搞清楚問題的差別在哪裡...
: 我倒不會用自己的意見去貶低聖經。
: 你要不要想想你是否用謙卑的態度在讀神的話?
: 還是不斷的想要強硬找出聖經中可能的漏洞
: 以方便自己不受神的話來管理?
我是為了不受「你的意見」管理,不要搞錯了
除非你就是神,你的見就是神的意見,那我認了,哈哈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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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個人與他自己的孤獨相處的東西....因此,宗教就是孤獨,
如果你從未孤獨,你就從未是宗教的!
A.N. White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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