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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約中,「方言」只有一種意思,指的就是「鄉談」。在新約,有幾處的地方 提到「方言」,如果要對中文聖經翻譯「方言」這個詞有整全性的認識,最好是 看所有提到「方言」的地方,看其經文脈絡以及上下文,來對「方言」正解。 一、四福音書中,只有馬可福音最後一章,耶穌與使徒論到福音使命:「信的人 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馬可福音16章17節。 馬可福音16:9-20節這一段經文,在現在所能發現最早的完整新約聖經抄本「西乃 抄本」與「梵諦岡抄本」中,是沒有的,有可能是後代基督徒加的,因為斷在8節 看似不光彩。但在經文鑑定還繼續不斷尋找更早的抄本,總之,用鑑定上有爭議的 經文建立教義是比較不穩妥的作法,因為翻譯的聖經中,跟發現的古老抄本中有異 的部分實在是不多,如果一個教義只能用幾條經文建立,則有失妥當。 在此,先以「馬可福音16:9-20也是新約正典」的立場來看,「說新方言」的意思 是什麼?是不是「說新的、聽不懂的彈舌音」?難道有「舊的、聽不懂的彈舌音」? 所以不能把「說新方言」這一段誤解為耶穌應許信的人一定是說方言。在比較新的 英文聖經譯本World English Bible 1998出版譯為「they will speak with new languages; 」,就是指「要說新的語言」,這與使徒行傳第一次記載「方言」是 相符的。 二、使徒行傳第一次提到方言,是在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後,門徒「說起別國的話來」, 跟現在靈恩運動所講的方言不一樣,然而,若「聖靈充滿一定伴隨方言」為對,為何 門徒在五旬節門徒是「講別國的話語」?為何不以此建立教義「凡被聖靈充滿的,一 定要講外國的語言」?靈恩運動所提強調、鼓勵的「方言」,根據聖經來看,大大相 異。 三、使徒行傳10章45-46節:「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 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大。」往上翻幾節是彼得 見到異象,看見神把一袋在舊約中是「不潔之物」顯給他看,要他宰了吃,可能彼 得認為神在試驗他,一連三次說:「彼得卻說:「主啊,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 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吃過。」神卻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在彼 得心理很難接受所看到的異象時,哥尼流所派的人去彼得那邊請他去講道。10:27 中有一些猶太人也在場,彼得對他們說:「你們知道,猶太人和別國的人親近來往 本是不合例的,但神已經指示我,無論什麼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潔淨的。」猶太人 很難接受外邦人是有可能得救的,雖然彼得已經有神給他看異象,他也知道異象的 意思,但其他的猶太人不一定這樣想,所以當彼得講道一半時,聖靈就降在聽講者 身上,他們也「說方言」,然後「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 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他們感到驚奇的原因是「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 讚神為大。 在此,神讓外邦人說方言,讓人看見有一個超自然的能力介入,以此來給狹隘民族 觀念中的猶太基督徒知道「神真的也揀選外邦人,也要他們得救!」因為不但猶太 人聽彼得講道受時聖靈感動說方言,外邦人聽彼得講道也受聖靈感動說方言!因此, 這次事件並不是「信徒受聖靈時,就說方言」,而是有特殊的目的的。如果我們看 五旬節時,彼得與門徒講道使3120人信主之後,並沒有記載他們也說方言,並且, 使徒在五旬節講的「方言」是「鄉談」,是「聽的懂的話」。在此,路加描述「他 們說方言,描述神為大」,表示並不是像現在靈恩運動所提倡的那種「可後天學習、 反覆音節的彈舌音」,而是「可以分辨出他們在描述神為大」的語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8.30.52 > -------------------------------------------------------------------------- < 作者: Samuellin (ㄚ偉)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新約中的「方言」(續) 時間: Fri Mar 5 21:26:20 2004 四、使徒行傳第三次提到「方言」,在19章6節:「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 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或作:又講道)」為什 麼在使徒行傳中記載聖靈降臨/充滿的經驗中,只有幾次提到「說方言」我 並不完全清楚,但很明顯的「不是所有關於聖靈降臨/充滿的記載中,都提 到說方言。」 在此,「他們說方言、又說預言」是指什麼?是否是「一下子彈舌音,一下子 用人能聽的懂得話語說預言」?有無可能是他們「用鄉談說預言」?完全把方 言解釋作「彈舌音」是靈恩派自作多情,硬是把自己的靈異經驗凹到聖經中關 於「方言」的教導。若只是訴諸「信徒們說了方言都很有感覺神的同在」則是 非訴諸神的真理教導,乃是訴諸人的「感覺」了。在此的「方言」是聽的懂的、 還是像靈恩派所提倡的「彈舌答答音」?支持/反對某一種看法時,最好把原因 說明。 ★關於新約聖經中有關方言的「事件記載」,只有在使徒行傳三處,其餘沒有 任何的「事件記載」;但在保羅書信中,有哥林多前書提到,但不是提「事件 描述」,而是提「教導」。因為哥林多教會有許多的問題,從結黨紛爭、淫亂、 教會內部的事情跑到外面打官司、嫖妓,還有關於婚姻、獨身、祭拜偶像之物、 屬靈恩賜、基督復活、捐獻等議題,保羅導正哥林多教會錯誤的看法。 可惜的是,哥林多前書,只是保羅寫十幾封信中的一封,而屬靈恩賜,則是一封 信中所要處理眾多議題中的一個議題,再者,「方言」則是眾多屬靈恩賜中之一, 後世卻把焦點看在「屬靈恩賜中的方言」,此為平衡或失衡,確是需要冷靜思想。 五、從哥林多前書12:1到14:40是談到屬靈恩賜的問題。靈恩運動常以此段經文 作為其方言運動之「聖經根據」,我們以整段論到恩賜這一段來看方言。 12:10「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繙方言。」這邊的「方言」,是不是指 「彈舌音」?認為「是」的人,可以提供看法,認為「不是」的人也是。我這邊 提出我的觀察。希臘文直譯是「不同種類的舌頭」,較可接受的意譯是「不同的 語言」。採此翻譯來看這兩句意譯是「又使有的人說不同語言,又使有的人能夠 翻譯語言」。至於這種「說不同語言」的恩賜是「超自然賜下」或是可靠後天訓 練?可以另闢討論。但若採靈恩派看法則翻譯為:「又叫有的人說不同種類的彈 舌音,又叫有的人可以翻譯彈舌音。」雖為牽強,但若以此處「又叫有的人...」 來看,「就算」此處方言應翻譯作「彈舌音」,也不是每個人都要說,更遑論是 「聖靈降臨的印記」或是「聖靈充滿的記號」。 若以保羅整段論到「方言」指的是「非同一件事」也是可以列入考慮的想法。可 以把保羅在之後13章提的「萬人的語言並天使的語言」分開,視「萬人的語言」 是指人間語言,視「天使的語言」指的是14章2節:「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 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 若以此劃分,則視哥林多前書的「方言」有兩種,一種是「人間語言」一種是禱 告中「在心裡講說各樣奧秘」也是一種可以考慮的方式。然而,「講說各樣奧秘」 是不是像靈恩運動所倡導的那種彈舌音「方言」? ★在教義的形成過程有一個很重要的要點,就是要說服眾人「神是這樣」或是「神 是這樣認為的」必需要拿出很全面、確實的聖經根據,不能夠以「你們也沒有明證 可以反駁我說錯啊!」作回應,因為要豎立一條道理,需要的不是「有沒有人反駁」 而是「有多少正面的支持證據」。所以「就算」我們不能很肯定的說「講說各樣奧 秘」一定「不是」靈恩派的彈舌音方言,但這不是大問題,真正的大問題是「要豎 立教義叫大家遵守/認同,正面支持的證據在哪裡?若沒有,為何要大家遵守/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8.30.52 > -------------------------------------------------------------------------- < 作者: Samuellin (ㄚ偉)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新約中的「方言」(再續) 時間: Fri Mar 5 22:53:19 2004 六、在哥林多前書12章28-30把「恩賜中最大的恩賜」提出來,就是「愛」。 經文:「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 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豈都 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豈都是得恩 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繙方言的嗎?你們要切切的求那更 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 此處的「第一、第二、第三、其次、再次...」是無特別意義的隨意編號,或是 有目的性的編排?若對照以弗所書保羅提到上帝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第二 ...」會發現有相仿之處,就是使徒第一、先知第二,其餘的,兩張「恩賜清單」 沒有太多重複。所以可以接受此處的「第一、第二...」是有次序重要性的。 再者,上列經文中提到「豈都是...?豈都是...?」意思就是「不都是!」 因此「說方言」是「並不是所有信徒都(必須/具備)說/翻方言」而靈恩 運動在發展方言運動之中,極少提及有關於方言的這段經文,其實這段經 文就在靈恩運動很常引用的經文的前後左右而已。 七、14章中一開始,保羅拿「先知講道」對比「在心靈說各樣奧秘的方言」。 「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 原文作:是說預言;下同)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 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但作先知講道 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 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在此把一個追求恩賜的原則提出:「造就性」。 「造就自己V.S造就眾人」的論述往下看:「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更願意 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繙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 講道的,就比他強了。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裡去,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 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什麼益處呢?就是那 有聲無氣的物,或簫,或琴,若發出來的聲音沒有分別,怎能知道所吹所 彈的是什麼呢?若吹無定的號聲,誰能預備打仗呢?你們也是如此。舌頭 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怎能知道所說的是什麼呢?這就是向空說話了。世 上的聲音,或者甚多,卻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我若不明白那聲音的意思, 這說話的人必以我為化外之人,我也以他為化外之人。」 保羅願意/不反對信徒「心靈裡講說各樣奧秘」,在上列經文中特別強調「 說方言在教會/公共場合是沒有益處的,因為「在心裡講說各樣奧秘」時, 旁人是聽不懂的,並且會成為噪音,所以底下經文說:「所以那說方言的, 就當求著能繙出來。」14-17節再以「禱告、唱歌、祝謝」的例子讓讀者 明白「說方言的弟兄姊妹,應該盼望你所說的方言被翻譯出來,成為能聽 懂的話語。」 靈恩運動很喜歡引用18節作為倡議信徒學說方言之根據:「我(保羅)感 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卻有意無意遮住下一節,也就是19節 :「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靈 恩運動發展方言運動的時候,在聖經的立論上缺乏穩妥的情形,不得不使 人對其倡導之「聖靈充滿之方言運動」投以深深質疑。 23-26節再強調「在教會中說方言,別人是聽不懂的,無法造就人,所以 要求著可以翻譯出來,造就眾人!」27-28「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 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繙出來。若沒有人繙,就當在會 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在教會中說「在心裡說奧秘」有三個 原則:「人不要多,要輪流(不要通通都來,會很亂),一定要有人翻譯, 若沒有人翻譯就閉口,自己對神說!」有一個基本的問題,就是此處的「 在心裡面講說各樣奧秘的方言」是不是像靈恩運動的方言一般?這是靈恩 運動的參與者需要提出更有力的支持才能繼續鼓勵信徒講「彈舌音方言」。 「就算」~靈恩派的方言就是保羅所指的「天使言語、在心裡講說各樣奧秘」 的那種方言,保羅也已經下了規範,例如「講方言要輪流、最多三人,沒有 人翻譯,大家聽不懂的話,就閉口。」還有「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 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等等這些經文,都不是在「很偏遠」的 地方,都是在靈恩派最常引用的經文的前後左右而已,靈恩運動有意無意忽 略這些為「方言」定下規矩的經文,竟倡導「我們說方言是聖靈的工作,所 以別人不要質疑/批判!」聖靈啟示保羅寫下有關「在心裡講說各樣奧秘之方 言」的規則,靈恩運動的人不看這些,如何在神在人面前確立自己是「聖靈 的復興運動浪潮」? 整段論及屬靈恩賜的段落中的最後一節,保羅以「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 著次序行。」明指哥林多教會「沒有按規矩次序行」。保羅寫這封信主要 目的是解決哥林多教會的問題,他們說方言,但不按規矩、不造就眾人, 保羅要他們改。而保羅要他們改過的「責備話語」竟成為靈恩運動誤用為 「鼓勵多說方言」的依據!? ★弟兄姊妹們,反對或支持一個思想,盡量提出理由,當發現我的理由不夠 充分時,有幾個可能:1.我支持的思想的確是對的,但是我還沒有想通,所 以面對反方時,無法好好回應。2.我以往支持的思想錯了。 怎樣知道自己是對或錯?一個不錯的方式是「你說你的,我說我的,然後來 看交流交流,看你有沒有說到我的漏洞,我有沒有說出你的漏洞地方。」如 此,討論者之間會越來越靠近真理,只是要小心不要為辯論而辯論,保羅在 提摩太後書的「遺言」中提到「不要作無益的爭辯」,此處並不是指「所有 的爭辯都是無益的」,而是「爭辯」有分成「有益」與「無益」兩種,保羅 在真道上屢屢與人當面爭辯、也常寫信爭辯福音真道的內容,我相信這是「 有益」的,當然辯論也有「無益」的,無論如何,基督徒之間的辯論,目的 是「接近真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8.30.52 ※ 編輯: Samuellin 來自: 210.68.30.52 (03/06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