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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ltice (三億兩千萬大散戶)》之銘言: : 看來還是天主教比較有誠意 : 至少人家還派人去撒個聖水 : 教宗還說:「讓罹難者安息主懷」 : 基督徒一定會說 : 搞屁啊 : 那些罹難者又不信耶穌又不是基督徒 : 怎麼可能安息主懷 : 下地獄去吧 : 天主教果然是異端邪教 在路加福音裏,主耶穌說了一個故事,是關於這個問題的。在那裏說到有兩個人,一個是 財主,另一個是乞丐。這個乞丐名叫拉撒路。財主和乞丐兩個人死了以後,都到了陰間。 財主在世活著的時候,因為貪財而棄絕主的福音,所以他死了以後,就到了陰間受痛苦的 部分﹔而拉撒路,因為是信主的,是得救的人,所以他死了以後,就進到陰間的樂園部分 。在這兩個部分之間,有深淵相隔,是沒有辦法從一邊過渡到另外一邊的。可是在這兩個 部分的人,卻能彼此看見,甚至能彼此交談。所有已經死了的人,無論是信主的,或者是 沒有信主的,他們的靈魂都到了陰間。不同的是,信主的人是在陰間的樂園部分,而沒有 信主的人,是在陰間受痛苦的部分。因此,陰間只是人死後暫時的去處。 有很多基督徒說,『信主的人死了以後就上天堂。』其實這樣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天堂這 個字,在中文聖經中出現過兩次,而這兩處聖經的原文,都是指天的本身,而不是指天堂 。在這一點上,國語合和本聖經的繙譯不彀準確。又有些基督徒說,陰間的樂園原來是在 地底下,但是當主耶穌升天以後,就改到天上了。這樣的說法是引用聖經以弗所書四章八 節,因為那裏說,『祂既升上高處,就擄掠了那些被擄的。』但是這樣的解釋聖經也是不 正確的,基督只帶著死了的人升到高天去麼?這裏所說擄掠了我們,明顯的也包括活著的 人在內。那麼我們就要自己問自己了,我們還在地上作甚麼呢?所以對以弗所書四章八節 ,正確的解釋應該是,基督在祂的升天裏,將我們從仇敵的手中擄掠過來,當作恩賜賜給 召會。還有一些基督徒說,聖經裏面好多地方題到,我們離世與基督同在,而基督在天上 ,所以我們死後也會到天上。但是我們必須清楚,同在不是地方的問題,而是程度的問題 。今天我們也享受主的同在,但是我們並不是在天上,我們仍然是在地上。何況聖經還有 很多地方明言或者是暗示,基督徒死後並不是在天上。在使徒行傳二章三十四節我們可以 看見,甚至於合乎神心意的大衛,死後都沒有升到天上。在啟示錄六章九節也說到,為主 殉道的得勝者,如今也還在地底下呼喊。更何況是大部分的基督徒呢? 因此,弟兄姊妹們,根據整本聖經的說法,人死後並不是上天堂。我們這班信主的人死後 ,乃是進入陰間的樂園部分,在那裏因為脫開了肉體的限制,反而能更多的享受主的同在 ﹔並且在那裏等候復活和主的再來。 【經文佐證】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 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 路加福音十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 不但這樣,在我們與你們之間還有深淵隔定,以致人想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 從那邊越過來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路加福音十六章二十六節 -- 同性婚姻的挑戰 http://kwankaiman.blogspot.tw/2014/02/blog-post_2652.html -- ※ 編輯: sitifan (114.25.33.43), 07/25/2014 21:56:49
evilcherry:又刪推文喇 07/25 22:46
Tiunn:lau5-teng2 peh8-chhi 07/25 23:06
jksen:有人偷用閩南語人身攻擊囉。 07/26 00:01
evilcherry:請樓樓上(或樓主,反正是三位一體)在二十四小時內解釋 07/26 00:02
evilcherry:這段拼音文的意思,否則本人將會視此為人身攻擊。 07/26 00:03
evilcherry:此文章將在一分鐘內備份作證據。 07/26 00:03
C2C:樓頂白癡的意思 07/26 01:51
bluebrown:本板第一噓送你 07/26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