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檢舉人:sitifan,水桶七天,刪文。
2. 違反板規:
(1) 第三章第三條、第六章第二條及第三條
三、禁止未經作者同意轉載文章至本板或每日轉錄超過三篇文章;經板主同
意大量轉錄者,則不受每日三篇之限。
轉錄者皆需於文內發表50字以上之心得或說明。
本條違反規定者,板主得全數刪除並警告之。
第六章 違規處置與「累犯機制」
一、初犯處置從輕,板主得以本章第二條之警告處置。
二、違規處置級別為:
a. 警告:口頭勸戒違規之處,尊重使用者自律之能力,不予實質處罰。
b. 7天水桶處置:禁止發言7天。
c. 14天水桶處置:禁止發言14天。
d. 21天水桶處置:禁止發言21天。
e. 1個月水桶處置:禁止發言28天。
f. 3個月水桶處置: 禁止發言28*3天。
其他:刪(推)文。
三、經查相同「禁止事項」違規2次(含)以上,視為累犯,板主得依據前次
處置晉級處置。(如:b->c->d)
(2) 文章代碼(AID): #1JBnNHmS 一文經提醒後,其文章內容僅複製連結中之部分,
板主提醒後仍未加以說明或補充心得,且於文章代碼(AID): #1J7n2uI6
已因同條板規警告,故依據第六章第二條及第三條,刪除文章並警告一次。
4. 佐證資料:文章代碼(AID): #1JBnNHmS、#1J7n2uI6
5. 其他:這是第一次使用累犯的規定,請不要重複觸犯同條板規,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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