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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uichi (現在依然是卿邑命)》之銘言: : 不覺得『連了解也不了解就討厭』有欠公平嗎? : 音樂的好惡本來就很主觀 我特別把這兩句放在一起 因為我覺得矛盾太大了.... 既然很主觀, 那一聽就討厭不願意去了解又何妨? 所以我想沒有什麼有欠公平的問題, 想做個願意了解的人就努力 去了解, 不想去了解也罷, 那就欣賞自己有共鳴的音樂. == 還有, 我實在不知道怎麼講句「俗辣」就成為眾矢之的. 對於因為我講了一句俗辣而引起的回 po , 質與量還真是驚人; 該怎麼說咧? 我人身攻擊似乎是很有可議之處, 但是我以前我就在 板上講過了, 本來不想再講的, 只好再說一遍囉! (上次用英文這次用中文) 請仔細看我的文章, 我從來沒有說過「因為他們不喜歡閃靈, 所以是俗辣」, 我說的是「你們討厭人家的音樂就大聲說出來, 不要不喜歡又來聽人家的演唱, 來了也不鬧場, 只敢在旁邊吱吱 喳喳的; 只會在旁邊吱吱喳喳根本就是俗辣的行為嘛」 我沒有必要因為人家討厭閃靈而降低我自己的格調說人家是俗辣吧.... 我只是照著人家一般對俗辣的解釋來套到他們身上, 還覺得滿適合就寫進文章罷了.... 害我還很罪惡感地反覆看了我的文章好幾遍, 想知道 究竟哪裡會讓人這樣覺得了....不過我還是覺得說我罵人家俗辣 是因為人家不喜歡閃靈的音樂的人真的沒有仔細看我的文章啦!! 所以我還是沒有按下大寫 E 改我的文章內容.... 本來連再解釋一次我都很懶了.... 不過我想, 也許上次用英文講, 不太清楚, 我的英文滿差的.... 所以用中文解釋最後一次....呼呼 就這樣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s7-4.tpe.ne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