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uichi (現在依然是卿邑命)》之銘言:
: 不覺得『連了解也不了解就討厭』有欠公平嗎?
: 音樂的好惡本來就很主觀
我特別把這兩句放在一起
因為我覺得矛盾太大了....
既然很主觀, 那一聽就討厭不願意去了解又何妨?
所以我想沒有什麼有欠公平的問題, 想做個願意了解的人就努力
去了解, 不想去了解也罷, 那就欣賞自己有共鳴的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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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我實在不知道怎麼講句「俗辣」就成為眾矢之的.
對於因為我講了一句俗辣而引起的回 po , 質與量還真是驚人;
該怎麼說咧? 我人身攻擊似乎是很有可議之處, 但是我以前我就在
板上講過了, 本來不想再講的, 只好再說一遍囉! (上次用英文這次用中文)
請仔細看我的文章, 我從來沒有說過「因為他們不喜歡閃靈,
所以是俗辣」, 我說的是「你們討厭人家的音樂就大聲說出來,
不要不喜歡又來聽人家的演唱, 來了也不鬧場, 只敢在旁邊吱吱
喳喳的; 只會在旁邊吱吱喳喳根本就是俗辣的行為嘛」
我沒有必要因為人家討厭閃靈而降低我自己的格調說人家是俗辣吧....
我只是照著人家一般對俗辣的解釋來套到他們身上,
還覺得滿適合就寫進文章罷了....
害我還很罪惡感地反覆看了我的文章好幾遍, 想知道
究竟哪裡會讓人這樣覺得了....不過我還是覺得說我罵人家俗辣
是因為人家不喜歡閃靈的音樂的人真的沒有仔細看我的文章啦!!
所以我還是沒有按下大寫 E 改我的文章內容....
本來連再解釋一次我都很懶了....
不過我想, 也許上次用英文講, 不太清楚, 我的英文滿差的....
所以用中文解釋最後一次....呼呼
就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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