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taro (唉。)》之銘言:
: ※ 引述《Kouichi (現在依然是卿邑命)》之銘言:
: : 不覺得『連了解也不了解就討厭』有欠公平嗎?
: : 音樂的好惡本來就很主觀
: 我特別把這兩句放在一起
: 因為我覺得矛盾太大了....
: 既然很主觀, 那一聽就討厭不願意去了解又何妨?
嗯....可是我覺得所謂『一聽』不算是聽才這麼說
『連了解也不了解』應該不算好好地聽過吧....
我高中老師討厭漫畫
她承認自己不算了解而向我借了去看
之後認為漫畫跟她先前的印象確實不同
當然我沒說沒聽的人一定要聽
只是以不了解的前提判定討厭....似乎有可能在了解後喜歡
所以如果太早下斷言,不妨也試試看
: 所以我想沒有什麼有欠公平的問題, 想做個願意了解的人就努力
: 去了解, 不想去了解也罷, 那就欣賞自己有共鳴的音樂.
我同意,也只是建議沒聽的人聽聽
並不是強迫
能夠有自己欣賞的音樂而得到樂趣是很棒的事
: ==
: 還有, 我實在不知道怎麼講句「俗辣」就成為眾矢之的.
我確信自己不是因為這個理由而回PO的
想說些事,完全沒惡意......
: 對於因為我講了一句俗辣而引起的回 po , 質與量還真是驚人;
: 該怎麼說咧? 我人身攻擊似乎是很有可議之處, 但是我以前我就在
: 板上講過了, 本來不想再講的, 只好再說一遍囉! (上次用英文這次用中文)
: 請仔細看我的文章, 我從來沒有說過「因為他們不喜歡閃靈,
: 所以是俗辣」, 我說的是「你們討厭人家的音樂就大聲說出來,
: 不要不喜歡又來聽人家的演唱, 來了也不鬧場, 只敢在旁邊吱吱
: 喳喳的; 只會在旁邊吱吱喳喳根本就是俗辣的行為嘛」
我並不是熱血的閃靈fan(這裡並非說其他人就是)
而且也同意你上面那段的說法
其實我不記得你所說關於俗辣的事
只是正好看到一些想聊聊的東西
很怕這類話題會演變成太多的爭執
既然大家都喜歡音樂
那麼,很好啊......
那是幸福的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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