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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taro (唉。)》之銘言: : ※ 引述《Kouichi (現在依然是卿邑命)》之銘言: : : 不覺得『連了解也不了解就討厭』有欠公平嗎? : : 音樂的好惡本來就很主觀 : 我特別把這兩句放在一起 : 因為我覺得矛盾太大了.... : 既然很主觀, 那一聽就討厭不願意去了解又何妨? 嗯....可是我覺得所謂『一聽』不算是聽才這麼說 『連了解也不了解』應該不算好好地聽過吧.... 我高中老師討厭漫畫 她承認自己不算了解而向我借了去看 之後認為漫畫跟她先前的印象確實不同 當然我沒說沒聽的人一定要聽 只是以不了解的前提判定討厭....似乎有可能在了解後喜歡 所以如果太早下斷言,不妨也試試看 : 所以我想沒有什麼有欠公平的問題, 想做個願意了解的人就努力 : 去了解, 不想去了解也罷, 那就欣賞自己有共鳴的音樂. 我同意,也只是建議沒聽的人聽聽 並不是強迫 能夠有自己欣賞的音樂而得到樂趣是很棒的事 : == : 還有, 我實在不知道怎麼講句「俗辣」就成為眾矢之的. 我確信自己不是因為這個理由而回PO的 想說些事,完全沒惡意...... : 對於因為我講了一句俗辣而引起的回 po , 質與量還真是驚人; : 該怎麼說咧? 我人身攻擊似乎是很有可議之處, 但是我以前我就在 : 板上講過了, 本來不想再講的, 只好再說一遍囉! (上次用英文這次用中文) : 請仔細看我的文章, 我從來沒有說過「因為他們不喜歡閃靈, : 所以是俗辣」, 我說的是「你們討厭人家的音樂就大聲說出來, : 不要不喜歡又來聽人家的演唱, 來了也不鬧場, 只敢在旁邊吱吱 : 喳喳的; 只會在旁邊吱吱喳喳根本就是俗辣的行為嘛」 我並不是熱血的閃靈fan(這裡並非說其他人就是) 而且也同意你上面那段的說法 其實我不記得你所說關於俗辣的事 只是正好看到一些想聊聊的東西 很怕這類話題會演變成太多的爭執 既然大家都喜歡音樂 那麼,很好啊...... 那是幸福的事....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ya305a.dorm.nd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