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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踢回應: http://blog.roodo.com/freddylim/archives/3694515.html ------ 今天中央社有這篇報導: http://news.yam.com/cna/entertain/200707/20070720503076.html 我看到他的標題, 就覺得很煩. 一定會造成誤解. 結果今天果然收到信, 有人叫我不要自 己往臉上貼金. 會提到王建民, 是因為有記者搞不懂怎麼閃靈來美國表演都是唱給美國的樂迷聽, 怎麼不 像以前出國慰勞僑胞的藝人一樣去唱給僑胞聽. 我想不到最快的解釋, 就用最簡單的比喻 , 說像王建民 郭泓志 曹錦輝 胡金龍 陳鏞基這些台灣的球星在美國發展一樣, 他們就是 在美國的棒球界發展, 而不會特別去台灣人或是華人的社區比賽. 閃靈也是一樣, 就是在 美國的音樂市場發展, 跟以前來唱歌給僑胞聽的藝人的目的不同. 只是這樣的比喻, 變成"閃靈主唱自詡為音樂界王建民". 真的很奇怪. 閃靈就是閃靈, 閃靈不是王建民也不是姚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97.56 ※ 編輯: Cabeza 來自: 219.69.97.56 (07/21 23:13)
donnieteng:推! 如果是媒體下這種標題真的很糟糕 07/22 00:57
metalalive:媒體很糟糕 07/22 03:54
dearizam:霉體 07/22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