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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天違反版規2 & 版規10 的篇數實在太多,光用版規10去找,就高達20篇左右, 在加上廣告文,平均一天有七篇以上不符合規定的文章 如果你是新手,請先閱讀版規 在轉讓一文的標示說明上,也清楚表達了,使用轉讓文 必須符合版規10的規定 雖然我很不想點名, 不過賣某校演唱會的朋友, 請多注意! 其實根據 版規2 及 版規10,不符合規定的可以劣退! 只是我個人覺得不需要做的那麼絕,所以我都是刪文而已 但是我已經刪到手軟了! 所以請想發轉讓文的人,自己留意了! 這兩三天不符合規定的轉讓文我會不客氣的劣文送出 <此公告貼出即開始生效進行處罰> (在轉讓說明上我會清楚的標示) ----以下是 版規2 及 版規10---- 二、禁止轉讓販賣、任何營利性質廣告文及政治文。  2.1 贈送物品不在此限,但認領者請回文至原作信箱或推文,勿佔用版面。 2.2 寵物認養文不在此限,但禁止營利。(需符合版規九) [合購/團購引發之爭議,本板不負任何責任,請板友自行注意] 違反以上規定將刪文/劣文不另公告,並加入黑名單,   再犯水桶一週+劣退,三犯水桶一個月+劣退。 十、鼓勵自介與分享,自介文章請填寫完整並符合標題格式 10.0 自介格式為:在標題分類選擇[自介],後空一格(半形),附上自己id (例:[自介] icehorng其實是大帥哥,方便板主收錄與板友搜尋) 標題格式不符合者,不予m文,亦不收錄本板精華區。   10.1 通過自介文、已被收錄至精華區的本板板友,享有發轉讓文之特權 請在標題分類輸入[轉讓],可七日一文 (不可多發) 地點皆須在中壢地區,以服務本板板友為宗旨,發新文請將舊文刪除。 不符合此項規定之文章,以板規第二條處理。    (例如未通過自介、一文多發、未刪除舊文、使用地點不在中壢......等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8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