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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觀認定」 注意下筆分寸 2009-07-21 中國時報 胡欣男/桃園報導  有網友在部落格發表不利餐廳的言論,業者提出誹謗告訴。律師李宏文指出,這種 網友「主觀認定」言論的諸多類似案件,業者幾乎都告不成。專寫美食部落格的網友「 willyboss」認為,店家的心態應該調整,畢竟做生意該與人為善。  李宏文指出,網路上的美食評論很多,小至攤販、大至五星級飯店都有,他常接到 業者詢問,是否可提出誹謗告訴。他說,除非業者能清楚證明網友言論不實(例如指責餐 點有蟑螂),如果沒有證據,才構成誹謗。willyboss則說,為避免類似糾紛,他嚴守下 筆分際,出現在他部落格的店家都是他親自品嘗後,認定足以推薦者。他坦言:「有些缺 點太多的店,根本就不會寫,省得對方沒辦法接受而引發糾紛。」  willyboss在桃園租屋工作,日前從網路上得知中壢這家餐廳與網友的糾紛始末, 撇開店家事後收到的恐嚇困擾,他認為店家態度有問題,當初若虛心接受指教,可能就不 會有日後紛擾。美食部落客愈來愈夯,多數人在接觸新餐廳前,會上網搜尋相關評價,部 落客因此被店家視為上賓,常會收到邀請品嘗新菜。willyboss說,這代表部落客的公信 力受到肯定,但遇到這類邀請,他會在文中註明餐廳邀寫。 ============================================================================== PO這篇新聞的重點一是KIKI屋想狀告部落格主應該是白費力,而且只會打壞自己商譽吧~ 不過更重要的重點是....willyboss大的食記真的很不錯,非常值得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96.14
zerofinal:也許它是在提高它的曝光率... 這年頭... 唉 07/21 09:40
y1324:好酷喔 威利大被訪問耶Y 07/21 09:45
cacao:推威利大!!! 07/21 09:54
aurora22:大推威利大~! 07/21 09:54
改錯字...囧 ※ 編輯: vickyshuchi 來自: 61.224.96.14 (07/21 10:03)
sk6:好酷喔 威利大被訪問耶YY 07/21 10:03
fs19870318:威力大大紅啦! 07/21 10:03
hicatherine:willy你紅了!!!    (鄉親們~我上電視了~XD) 07/21 10:15
SmallWu36:威力大真威啊! 帥氣! 07/21 10:31
bm03c9:酷耶!!!! willy大!!!!!!!!!!!!!!! 07/21 12:12
luckysky1:(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07/21 12:27
tasi9624153:店家拿石頭砸自己腳 會不會哪天去吃就莫名被告@@? 07/21 12:33
bluesky2:威利大有要辦桌請客嗎???? XDDDDD 07/21 12:43
jojo5417:耶!!!!威利!!!! 07/21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