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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unghan (慈~I'll Be There 4 U~)》之銘言: : 有的人問問題,似乎是想都沒想過一樣 : 丟一個大範圍出來就想得到答案,自然沒人想回答 : 然後就開始會有其他板友噓他文 : 結果始作蛹者又開始態度更差的推文=.= : 我是不太願意訂很嚴厲的板規,但是又很怕會有人吵起來 : 該怎麼辦才好呢? : 請教諸位的意見,謝謝。 iamidiot 君已經好好解釋了一些事情, 我作點補充. 首先, 有一點, 非常的重要的, 也是一個非常, 非常常見的誤 解, 這是因為我們是在民主自由的時代出生, 所以才有的一種 誤解, 那就是: 「規則嚴謹, 不等於嚴厲, 更不等於嚴苛, 令人不快」 對於我們而言, 自幼的環境我們接觸自由的資訊多, 社會環境 大體安全, 我們的身邊發生過謀殺的人不多, 因此養成了我們 及以後的世代, 對於規則和嚴厲兩件事都很敏感, 甚至是反感 , 因為我們對於規則的記憶, 基本上就是學校的懲罰. 因為大 家普遍都守規則和法律, 我們並非生活在危難當中, 就無法感 到規則其實是在保護一切的和平, 而只感受到規則刻板和令人 難受的一面. 我們大多把規則, 跟我以上說的劃上了等號, 因此我們直接推 出嚴謹的規則就會導致大家不舒服的結論. 所以, 歷年所見, 我敢說大部份版主都是強調自己是一個溫和的人, 這是一個溫 和的版, 我的作風比較自由, 所以不需要這麼多規則限制, 大 家相親相愛就好. 我們認識太多, 接觸太多理念, 使我們在行事時相當混亂. 我 們學了很多關於言論自由的概念, 所以我們總是害怕自己的行 為侵犯了言論自由. 我們學會了法治的概念, 所以我們害怕自己的做法是人治, 立 下了壞先例, 因此我們相信, 一是將規則立嚴以便難以超越界 線, 一是將規則放寬, 而事必讓某些人漏網. 規則幾乎像死的 一樣. 我們學會了平等的概念, 因此我們要求對人人平等, 在執法的 時候, 我們常常限制於公權對於一個 ID 而論. 對於一個免洗 賬戶, 和一個在一個版發言已久, 有一定信譽的賬戶, 往往強 行把其價值對等. 封權七天, 對於前者幾無損害, 對於後者卻 影響極大. 我們學會了民主的概念, 希望事情要合乎大多數的願望, 但大 多數又代表了甚麼? 在網絡上的大多數, 更有很多奇怪的因素 是可以製造出來的. 我們學會了尊重的概念, 希望能尊重所有人, 不希望用規則像 約束一頭狗一樣去約束人. 一旦掌握權力, 也就是當上版主, 就害怕被人說「權力使人腐 化, 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 因此害怕使用自己的權力. 結 果漸漸也相信了「無為而治」. 這一切概念是先人們血淚千年換來的成果, 沒有言論自由, 沒 有民主, 沒有尊重, 社會會變成怎樣野蠻和可怕, 相信大家未 能領教過, 也能想像得到. 但我們必須承認現實, 以上一切意味著甚麼? 這就是意味著防 君子不能防小人, 你會察覺, 抱著這種想法, 支持討論的人會 被多方制肘. 但搗亂的人卻還是能搗亂, 我們必須承認, 網絡 就是到處都是流氓. 我們必須承認, 在網絡外, 權力使人腐化, 在網絡上, 匿名使 人腐化, 絕對匿名使人絕對腐化, 一旦沒有了名譽這因素, 很 多人的靈魂就會立即腐爛, 將所有的邪念釋放出來. 一到網上, 這一切的常識和理念要全部推翻, 人類有網絡連五 十年也沒有. 而討論區的風行則沒有二十年, 討論區等於社會 , 而對於這個社會的管治, 我們往往只是套用網絡外的概念, 這結果通常是不合時宜的. 雖然網絡上的都是人, 但在這個地 方, 只有少數人不是匿名的, 而匿名也可以因為建立了名譽, 而變得不再虛擬. 我們也必須留意到, 在網絡上, 言論就是物理力量, 言論就是 一切暴力的源頭. 如果套用網絡外標準的言論自由, 就等於在 網絡上縱容暴力, 網絡上的一切言論和資訊都可以是能夠傷害 人的東西, 等於槍砲武器. 所以, 你要記著, 網絡上一切事情的標準, 和網絡外都有出入 , 不論是自由, 民主, 平等一切的價值. 不要從表面去理解網 絡上的問題, 也不要用網絡外的價值觀去理解. 在網絡上會有 另一個應有的標準. 這是在說, 你有心去設一個能夠處理這問題的新版規, 而你覺 得嚴厲的話, 你可以盡管安心的去除這個憂慮. 你會覺得嚴厲 是因為你用了網絡外的標準, 而用網絡的標準, 你是恰當的. 記著, 你要有效地執法, 你才能夠有效地保護你的版友不受傷 害, 你看到惡意的推文, 心裡有種不舒服的感覺. 證明你並非 麻木了, 你察覺到你有需要保護你的版友, 而你的規則未容許 你這樣做, 就不要猶疑, 立即去修改規則, 這只意味著你的規 則比以前更現實. 而不是朝令夕改, 因為, 網絡是那麼的原始, 沒甚麼人能夠在 一開始就預期到所有的情況, 所以也不存在著像現今流行的法 律那麼實用的規則------試想, 我們的法律是花了多少年才發 展到這地步? 遇到一個新的狀況, 就修改規則去解決. 或者簡單一點, 用你 個人的權威去解決, 只要你確定自己不是任性的, 你是想保護 你的版友, 而他也會感謝你的保護的話, 那麼你就是沒有做錯 了. 當然會存在著很多濫用權力的版主, 但比起他遵不遵守規則, 他怎樣看待版友們才是重要的, 版是你的地方, 你要著力去保 護, 就像中世紀的騎士之於自己的封地一樣. 若你有這種心, 不必懷疑自己. 去到這點, 如果你還覺得我的話是中聽的話, 我可以給你一個 簡單切實的提議, 就是, 「執法以嚴, 量刑以寬」, 這在大部 份場合都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有時問題並不是出於規則緊不緊, 而是直接將規則和懲罰掛了 勾, 比方說, 版規寫罵戰要封禁七天, 你就對所有罵戰一視同 仁, 人人封禁七天. 結果這只會有兩種結果, 第一種, 就是你 真的太嚴了, 少少罵戰就導致很多人被送去浸水桶, 結果版上 想有文章也難. 第二種, 就是你自己也覺得七天太嚴了, 使你自己不想隨便把 人說是罵戰, 然後就在縱容底下, 罵戰用很多間接的, 含沙射 影的方式進行, 版規形同虛設. 你需要的是一份寫得明確清楚的版規, 並在你的治下, 嚴厲地 執行, 不要放過任何嫌疑. 這會向所有人宣示, 你是看到的, 而且這就是問題. 但是, 你宣告一個人犯了版規, 卻不等於你立即就應該送他去 浸水桶, 你要記著, 你並非要懲罰人, 而是要更多人理解版規 的重要性, 以及使更多人合作. 所以, 懲罰是由你定的, 你要 顯示你是一個溫和寬大的版主, 你說, 你犯了版規, 但, 姑念 你初犯, 這次既往不究, 如果你同意的話, 這次就算了. 自己 修改文章吧. 你的刑罰是可以盡可能地寬的, 老實說也沒多少種犯行是非浸 不可的, 如果對方只是一時不慎, 他會領你寬大的情. 那就隨 他的意思去修回問題. 寬大是在這裡展現的, 不是在規則本身, 而是規則後的處理. 而規則, 就必須要像鋼鐵一樣堅硬而且有效. -- 正在發展一個暫時未有讀者的新版, 因為找不到地方打廣告, 只有用 簽名檔了. 那是一個討論網絡討論區的管理, 發展策略, 以及在網絡 世界會發生的問題的原因和後果, 以及探討討論區現象的專題看版, 版名就是 BBSView. 在 OtherBBS->ChinaBBS 區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52.90.21
younghan:)謝謝 04/08 13:40
chenglap:謝了, 那我說的沒浪費. 04/08 23:31
quark:你會不會太認真了啊 小小一個問題可以寫這麼多 @@" 04/20 04:59
Tzarevitch:認真好啊 作為版主在這方面的交流還是有必要多接觸的 04/23 15:37
chenglap:當版主一個決定會影響很多人的感受, 和版的存亡興廢. 04/26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