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incealan:其實現在這消息都不知從哪來的-3- 140.116.117.33 01/09
※ 引述《shoe (修)》之銘言:
同樣情形也發生在誠泰COBRAS替代役投手林恩宇身上,他也受到日本職棒歐力士隊
的注意,尤其他即將於四月中退伍,日本方面會不會積極展開接觸,也值得觀察。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jan/today/today-sp6.htm
這段話好像才是比較應該在蛇版的討論的
如果相同的情形在誠泰 郭總應該也沒理由會反對的XD 自己旅外的
比較不同的是誠泰已經有ACE級的王牌投手 所以比較不會那麼激動
對兄弟象來說 這應該可以說既陳義信以後 最大咖的本土投手了
球迷和球團怎麼樣也不希望他走 所以我也能體諒兄弟那邊的看法啦
不過最重要還是球員本身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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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段失戀論證
第一段論證:感情受傷害/"故意","背叛行為"","心靈創傷"
第二段論證:第二百九十三條普通遺棄罪
第三段論證:加害者已滿18歲,且非為心神喪失故有責任能力
結論:我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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