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從二軍制度談台灣棒球發展《七》
發 表 人:TCT(lynnminmay83)
發表時間:2003/01/20 17: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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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中職叛將條款提出之後,不管是電視、報紙、網路,均不斷報導及討論此一條款之合
法性與合理性,且情況愈演愈烈,所有贊成者的矛頭均指向那魯灣與跳槽球員,紛紛提出
我國棒球發展會陷入低潮,乃是因為那魯灣之成立,而跳槽球員乃是助紂為虐、忘恩負義
的幫兇,最是罪大惡極不可饒恕,甚而有〝既然中職這麼爛,球員為何要回到這個爛環境
?〞、將〝背叛中職〞與〝背叛國家〞相提並論,要球員下跪認錯,讓球迷丟雞蛋的論調
出現,令人不禁想起2002年亞運棒球賽預賽中日、中韓兩戰,中華隊不幸敗北,球迷也是
在網路上將球員罵到豬狗不如。
而「改名」風波呢?那魯灣與中職會長陳河東與興農集團總裁楊天發秘密開會,提出兩聯
盟合併及新聯盟改名為「台灣職業棒球聯盟」的初步協定,會中那魯灣要求兩造均不可將
此消息洩漏,但在協議書簽定之後卻仍然被媒體公佈,那魯灣發現協議書內容洩漏氣憤不
已,於媒體上指責中職違反協議洩漏會議內容,而中職球迷在看到報導之後群情激憤,不
但於各棒球網站大罵那魯灣與體委會,並進一步灌爆體委會中文網站,中職也於此時挾著
龐大球迷輿論力量發佈「不減隊、不改名、不付錢」之「三不政策」,要求那魯灣退讓,
在幾經協調下情勢大逆轉,那魯灣以幾近「無條件投降」方式與中職合併,「解散台灣大
聯盟,球隊減為兩隊加入中職、新聯盟名稱為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新球季仍為中職十四
年、跳槽球員永不錄用、一公司一球隊」成為新的合併條款,兩造也於2003年元月13日簽
定條約,台灣正式回歸單一聯盟時代。
在這些紛紛擾擾中,少有人於法律觀點去審視此一合併過程是否合理,也因這段時間的紛
擾模糊了焦點,幾乎所有發言均將棒球低潮責任歸咎兩聯盟分裂,卻忘了真正的元兇乃是
「簽賭案」,甚而有人提出自己不看職棒就是因為那魯灣成立與球員跳槽,球迷成為中職
龐大後盾,更成為中職掩飾己非的最大幫兇!
台灣職棒打了十三年,對於防賭方面卻仍宛如出生嬰兒般無知,從職棒四年出現風聲、職
棒七年爆發,到現在已堂堂邁入職棒十四年,聯盟卻仍提不出相關辦法,只單純交由各球
團自行管制,當初一審判定涉賭的球員至今仍是遲遲等不到二審開審﹝僅開過一次偵查庭
即毫無下文﹞,甚而中職球團為防止洋將涉賭而將中南美洋將列為拒絕往來戶,拼命使用
日職球員,只因一句「中南美洋將不好管理」就塘塞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