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igbite:樓上叉燒包@@? 08/24 03:14
→ JusuisDeVil:spaper.php?op=preview&npsn=2 請自行組裝 XD" 08/24 03:17
→ JusuisDeVil:不曉得ptt縮網址怎麼沒辦法縮這個 = = 08/24 03:17
推 Dreamer77:網路上的發包可說是基於信任兩字了 08/24 08:04
→ a5480277:叉燒包是哪招... 08/24 18:35
推 bomberhack:見面簽約比較好. 08/24 19:16
推 hougzou:哇!原PO是SEO之神、翻譯之神耶~~ 既然有人敢得罪神~ 08/24 19:33
→ ptboy416:我記得原這個帳號有發一篇發案的文..台東科大的網頁 08/24 19:46
→ ptboy416:講的好像真有其事.最後報價單也寄了.還有回我.感覺有機會 08/24 19:48
→ ptboy416:最後也是變成石沈大海.連去信詢問結果..也不鳥我.. 08/24 19:50
→ ptboy416:後來想想..有可能他拿我們提供的報價自己去圍標了..冏 08/24 19:51
→ ptboy416:所以該員又犯了那個浪費別人精力的毛病... 08/24 19:53
推 clanguage:這..真過份... 08/24 23:25
推 cleanwind:坦白說,我查了一下之前的發案文章, 這 ID 好像是共用 08/24 23:46
推 cleanwind:還是他是幫人家發案呀?我越看越模糊了 ... 08/24 23:50
→ ptboy416:我又來了..現在該員寄站內信給我.叫我注意我的言論.. 08/24 23:55
→ ptboy416:我想說的是.我在陳述我個人的推論.我錯了嗎?還是我犯法了 08/24 23:56
→ ptboy416:他說他要保留法律追訴權..我只問號的想說.你為什麼不上板 08/24 23:57
→ ptboy416:直接說你那個案子發包了.就可以了.真像就大白了.不是嗎? 08/24 23:58
→ ptboy416:我真搞不清你要追訴我那一條法律?! 08/25 00:00
→ ptboy416:猜測..推論..懷疑有罪嗎??! 08/25 00:01
→ NotOnSale:為什麼原PO不先自我反省,為何不簽約還要相信別人呢? 08/25 00:02
→ NotOnSale:要是你要追的女生答應跟你出去,後來反悔,你也要公佈她 08/25 00:03
→ NotOnSale:姓名嗎? 再商言商,沒簽約前,不要相信別人跟你說的一切 08/25 00:04
→ NotOnSale:東西,簽約時更要嚴格審視合約,這樣才能確保案子順利,是 08/25 00:04
→ NotOnSale:確保自己權益 (也是對方權益) 的最好方法。 08/25 00:04
→ JusuisDeVil:回 ptboy416君,我也收到了類似的站內信,正在處理中 08/25 00:14
→ JusuisDeVil:回非特賣君,有種東西叫做口頭契約啊,或許原po有所 08/25 00:14
→ JusuisDeVil:不對,但是接案者逃避不回應的心態也是可議的 08/25 00:14
推 WolfLord:請大家發文注意冷靜與客觀,免得舉報不成變成被告或引起 08/25 00:18
→ WolfLord:不必要糾紛讓自己公親變事主 ^^;; 08/25 00:19
推 cleanwind:雙方只要有明確意思表示,就有效力在, 08/25 00:20
→ cleanwind:契約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種在糾紛發生時的證明。 08/25 00:20
→ cleanwind:而且,接案方有和發案說完成了,明天給他這樣, 08/25 00:21
→ cleanwind:不過我比較好奇的是,與其寄信給推文版眾, 08/25 00:22
→ cleanwind:何不出來說清楚呢?君不見,極限平方 ... 08/25 00:22
→ a5480277:我覺得現在這情況 跟八卦版之前的數學秀事件挺類似.. 08/25 00:30
→ deepdish:IP 中國 Qingyuan 建議您找大陸人不是比較快? 08/25 00:51
→ workeer:大家別誤會,ptboy416指的應該是指那個我舉發的台科大的ID 08/25 02:15
→ workeer:因為我並未和ptboy416有過任何聯絡。 08/25 02:16
→ workeer:而我也不是台科大的人。 08/25 02:16
→ workeer:更未曾在台科大發過包。 08/25 02:17
→ NotOnSale:回JusuisDeVil君:我知道口頭契約這種東西,可是除非有留 08/26 14:19
→ NotOnSale:下錄音存證,否則真的很難證明什麼,畢竟上法院也是要看 08/26 14:20
→ NotOnSale:證據啊...因此我才會建議有紙本契約是很重要的。當然別 08/26 14:20
→ NotOnSale:的案子或工作上可能口頭上錄音會更重要喔,例如工讀生被 08/26 14:21
→ NotOnSale:老闆擺爛,之前說講好是多少錢薪水,事後又不認帳這種情況 08/26 14:22
→ NotOnSale:把當時老闆的對話錄下來就很重要了..(或事後對質時測錄) 08/26 14:23
→ NotOnSale:最近有個補習班學生打工上電視新聞的就類似於這樣~~ 08/26 14:23
→ NotOnSale:契約這種東西,防人之心不可無,所以我才會建議原PO先反 08/26 14:24
→ NotOnSale:過來想自己是否忽略了契約的重要,並無說對方接案人無錯 08/26 14:25
→ NotOnSale:的意思喔.... (畢竟法官也有可能會覺得,沒有金錢交易的 08/26 14:26
→ marsline:ptboy416講得是台東科大,非台科大… 08/26 14:36
→ marsline:給ptboy416:li918272002發的是台東大學耶,不是台東科大 08/26 14:42
→ NotOnSale:補完上次沒打完的...沒有金錢交換的話也很難認定"交易" 08/27 14:30
→ NotOnSale:的存在...所以這種事情法官可能是很難搭裡的唷(也許道德 08/27 14:30
→ NotOnSale:有瑕疵但難以認定其罪) 08/27 14:30
→ north2005:實在是不太妥 08/28 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