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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 文章代碼(AID): #1CD989Ve (CodeJob) [ptt.cc] [發案] C#程式繼續完成
JusuisDeVil:因為寫太死他就不能這邊凹,那邊偷了。學生比較好拐啊07/08 00:25
lamda:為什麼你喜歡這種不清不楚的交易方式 這裡面很奇怪喔07/08 10:40
lamda:把規格訂好 取得共識 雇主雙方合作都很愉快不好嗎 07/08 10:40
lamda:還是像網友說的存心要來訛詐沒經驗的學生?這居心很可議喔07/08 10:41
Label:意思就是學生好ㄠ啦 想被ㄠ的快跟原PO連絡07/08 11:22
依板規六 六.回應或推版友的文,不得使用刺激或隱含人身攻擊的言論避免筆戰發生。 尚未證實的不實現象或已確立的激烈的文章,得以立即暫時限制其言論或懲處。 依狀況予以處理,請板友在回文時仍能保持理性,不要使用刺激或隱含人身攻擊的言語 JusuisDevil板友處水桶兩周 lamda,Label兩位板友處水桶一周 到期站內信解除 -- 聚集在聖母瑪利亞的庭院的少女們, 今天也綻放著如天使般純潔的笑容,從矗立的大門下魚貫而過。 包覆著纖塵不染的身心的是深色的制服, 小心別弄縐了裙擺的褶線,留意別掀起雪白的水手領, 優雅地緩步徐行,是這裡的基本教養 私立莉莉安女子學園,這裡是少女的花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129
hpo14:label 哪邊人身攻擊?... 07/08 23:45
yanli2:不覺得人身攻擊+1 07/08 23:59
tvbic:板主心態有問題 07/09 00:59
leemeimei:tvbic你覺得你有沒有人身攻擊板主?法律不是民意投票 07/09 01:18
leemeimei:不是贊成的人多就不犯法 公然侮辱罪都有ptr screen為證 07/09 01:20
Blueshiva:公然侮辱罪的承審單位是法院,不是PTT某個不知名的ID, 07/09 01:21
Blueshiva:你可以滾了 ╮(╯_╰)╭ 07/09 01:22
leemeimei:Blueshiva你可以試試措辭再強烈一點 再不禮貌點 07/09 01:34
leemeimei:你就會知道法院 不知名ID 與你之間的維妙關係是甚麼 07/09 01:35
Blueshiva:來啊,夠強~~烈~~~~了沒?要恐嚇就來啦,存證信函 07/09 01:41
Blueshiva:順便寫兩張來,我看是哪個無良律師敢幫你寫這種跟廢紙沒 07/09 01:41
Blueshiva:兩樣的東西來騙律師費,快快快,等你喔~~ 07/09 01:42
Blueshiva:對了,你該不會連中文都看不懂吧?我說的不知名ID是指版 07/09 01:43
Blueshiva:主耶?你該不會以為我是在說你吧?你的自我感覺會不會太 07/09 01:43
Blueshiva:良好了一些? 07/09 01:43
scars:leemeimei你會被噓真的不是沒有理由 07/09 04:25
scars:你不尊重別人 別人必然也不會尊重你 07/09 04:26
TonyQ:建議被水桶當事人若有不符請至組務板向小組長上訴。 07/09 06:16
TonyQ:我覺得板務有看到檢舉就開槍的嫌疑,如果label這樣算人身攻 07/09 06:17
TonyQ:擊那我想整個板上幾乎所有雇主都可以檢舉人身攻擊了,希望CK 07/09 06:17
TonyQ:板務好好想想開此一先例所造成的影響...:3 07/09 06:18
uice:不覺得 lamda 有人身攻擊+1 07/09 07:47
leemeimei:Blueshiva原來你也只敢寫成這樣 並不強烈 令我很失望 哈 07/09 07:49
uice:樓上違反板規六 07/09 07:58
leemeimei:scars你說的很對承蒙賜教 但對於沒建設性的謾罵我仍有刪 07/09 07:59
leemeimei:的自由 07/09 07:59
uice:""不得使用刺激"" 或隱含人身攻擊的言論避免筆戰發生。 07/09 07:59
leemeimei:我並沒有刺激他 我是回答他的問題 07/09 08:06
leemeimei:他問我夠強烈了沒 我回答他不夠 我並沒有刺激他 07/09 08:07
leemeimei:由此來看 是誰在刺激誰啊? 07/09 08:08
uice:法律不是你覺得沒有就不違法 07/09 08:09
leemeimei:說得好^^ 07/09 08:10
uice:等板主來判吧~ 至少我看到了板規這條 07/09 08:10
F23ko:leemeimei,請你不要耍白。 07/09 08:25
HatasonJa:這讓我想到要接這CASE的學生或是業者 請簽一下合約 07/09 08:25
HatasonJa:也就是程式邏輯如果有誤判造成當事人投資上的損失 07/09 08:25
HatasonJa:本人不負任何責任...不然怕拿了8萬結果賠了800萬 07/09 08:27
shimuraken:所以請板主若認為這邊是新手練功區就趕快公告吧! 07/09 10:16
shimuraken:如果不合理的案子有人指出來還被水桶,我真的不知道這 07/09 10:17
shimuraken:個板到底要怎麼去維護接案者的基本權益.. 07/09 10:17
shimuraken:價格被壓低就算了,還有可能觸及到更多的風險,誰敢來 07/09 10:17
shimuraken:這個板接案子? 07/09 10:18
shimuraken:就是有你們這樣的管理方式,所以發案方才能為所欲為! 07/09 10:38
shimuraken:P.S:我歡迎板主水桶我,要水桶請來信說一聲,謝謝。 07/09 10:39
Blueshiva:不敢行使你所謂的行動?龜,龜到爆了,可憐的孩子 07/09 12:02
Blueshiva:還是你真的跑去問律師結果被笑到爆所以不敢行動?哇哈哈 07/09 12:09
Blueshiva:不敢行動的話,你還是自己摸摸鼻子滾吧,沒人留你 07/09 12:11
shimuraken:板主快出來說清楚「人身攻擊」的點在哪啊? 07/09 12:40
earny:有任何的問題,請走申訴管道。我贊成ckc板主的處理方式。 07/09 14:01
earny:請板友們以理性的態度來進行討論,謝謝。 07/09 14:02
shimuraken:請問現在這種狀況怎麼理性的起來? 07/09 14:40
shimuraken:明明是錯的一邊兩位板主還站的住腳? 07/09 14:40
shimuraken:如果對於板眾的異議還必須透過申訴才能得到回答,要板 07/09 14:42
shimuraken:主做啥? 07/09 14:42
shimuraken:另外,剛剛原PO刪他人推文的事情板主又如何看待? 07/09 14:43
shimuraken:我想不需要提出證據了吧?他自己都光明正大的說他刪了. 07/09 14:43
yanli2:照這篇 leemeimei 也對其他板有使用刺激或隱含人身攻擊言語 07/09 14:45
shimuraken:所以我已經完全搞不清楚板主到底是中立還是偏袒某方.. 07/09 14:47
shimuraken:可以請兩位板主出來說清楚嗎?我真的不想去申訴.. 07/09 14:48
shimuraken:還有目前的狀況還適用板規七嗎?請兩位板主想清楚..Y 07/09 14:56
shimuraken:畢竟現在這個問題已經不是只有少部分人有疑問,而是大 07/09 14:57
shimuraken:部份板眾對於本次的處理有異議..何不公開說明? 07/09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