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uch:開始要團購一些大機器了嗎?:p 推 203.203.34.127 10/19
→ subman:嘿嘿...(不過樓上的你不是在存錢買車嗎??) 推 218.161.1.160 10/19
→ ouch:已經買了,賒帳中...:p 推 203.203.34.127 10/19
對於其他板友,在其他溝通過程若有冒犯之處,
只要您指正,合理之處,小弟同樣致歉。
此外,『個人適應群體...etc』尚有前後文,
原文完整為:
此外,網路上的語氣評斷標準,個人認為不該有差別的標準。
這麼多人會來看的空間,不是要讓別人去適應特異的個體,而是要反過來去適應
群體。
再摘oldduck之文:
我想
若沒有第一個推文
也不會有人要去挑起筆戰....
更何況....那不算是挑起筆戰....
以jordan大大以往的慣例來講
這相當的溫和....:p
會有此段文章,是不是早已對號入座,急於解釋了呢?
顯而易見的,因為A向來很暴躁,有持刀殺人傾向,所以某天A小揮一拳,不算
攻擊他人...
是這樣嗎?
又,
→ ouch:嗯...佩服佩服...真有生意頭腦 :p 推 203.203.34.127 11/05
敢問和oldduck所建議的 :
我想
就算是玩笑
也該說一下....
若你真的覺得"哇!(賣豆子賣到bbs上面來)真有生意頭腦!"
你可以直說....
和原先推文所生之茅盾為何呢?
而個人對此本就不願把話題扯得太開,乃因有其他板友的文章
小弟予以回應釋疑罷了,
個人早在推文末幾句便已很完整說明對此事的態度,
後來討論串變會覺得節外生枝之事乃顯多餘。
→ ouch:上回跟蜂大訂,不也是給蜂大賺?所以我會說 推 203.203.34.127 11/05
→ ouch:和大廠區分市場,主打玩家市場是蠻有腦筋的 推 203.203.34.127 11/05
→ ouch:subman是很有理想的人,我沒必要說什麼... 推 203.203.34.127 11/06
→ ouch:如果有人喜歡刻意挑起筆戰,個人恕不奉陪。 推 203.203.34.127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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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34.127
※ 編輯: ouch 來自: 203.203.34.127 (11/06 05:14)
※ 編輯: ouch 來自: 203.203.34.127 (11/06 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