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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黃、援交、「釣魚」──警權vs.人權座談會 「警員扮嫖客誘捕應召女!」「辣妹釣出曠男,警察抓到警察!」「警界享樂族 ,『釣魚』賺外快」──這些聳動的媒體報導凸顯了警察權的彈性邊界與可能引 發的法律問題。 往年台北市警局要求各單位強力執行掃黃多半都在七、八月間,不肖員警也常常 藉掃黃而打獵(轟動社會的擄妓勒贖案就是一例),業績的壓力逼得員警只好看 報紙、上網路,目的就是想看看可不可以釣個大陸妹或援交男,如果幸運查獲應 召站和馬伕,就不用擔心年底的考績被歸為百分之25以內的乙等族群。事實上, 台北市警察局為了執行這波掃黃,以往三令五申不准成立專案小組、釣魚辦案、 越區查案等命令全都暫時徒具形式,部分「釣魚」手段更有構陷犯罪之嫌。另外 ,賓館旅社每天不定期實施臨檢,讓業者苦不堪言,連偷情約會的情侶都不敢上 門,深夜的沿路臨檢更使得夜歸的公民飽受嫌疑之苦。 到底警察權在掃黃的旗幟之下可以擴張到什麼地步?「釣魚」的辦案手法是否有 「教唆陷害」之嫌?網路上刊登徵求有酬一夜情廣告是否違反性交易防治條例? 偵查犯罪與人民隱私之間有著什麼樣的張力?歡迎到場與引言人探討這些和我們 的基本人權相關的問題。 時間:2001年12月9日(日)下午2:00-5:00 地點:律師公會(羅斯福路一段7號裕民大樓9樓,捷運中正紀念堂4號出口) 主辦單位:性別人權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律師公會 主持人︰東吳大學政治系兼任講師 顧玉珍 引言人︰ 李茂生(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台大法律系教授)︰ 從刑事訴訟法看「釣魚」的適法性 顧立雄(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執業律師)︰ 警察權與「教唆陷害」 劉靜怡(中央大學產業經濟所教授)︰ 網路援交廣告與言論自由 邱晃泉(前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自由人權聯盟召集人)︰ 警察臨檢與性權 何春蕤(台灣性別人權協會顧問、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教授)︰ 釣魚誘捕,侵害基本人權 連絡︰台灣人權促進會 02-23639787 性別人權協會 02-23640351 http://211.21.210.61/repression/sexwork/types/enjo/enjo_skill/20011209.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5.9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