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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timenosi (正事) 看板: NTULabor
標題: [轉貼]中時:呼喚台灣婦運主體
時間: Tue Oct 23 21:57:35 2001
中國時報 200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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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喚台灣婦運主體
◎顧燕翎
在最近發生的諸多性別議題上,如張旭成性騷擾事件、楊姓受刑人假釋案所披露
的性侵害者處遇問題等等,我們發現一向活躍的婦運竟然集體失聲。而行政院婦
權會一年多未開會,卻無聲無息修改了組織法,增加了八位非政府部門的委員,
這八位委員固然都曾對婦運有所貢獻,令人尊敬,不也正巧綠得醒目。試想,換
做另一個時空,另一種顏色,體制外的異議團體--如婦運團體--遇到相同情
況,會像今天一樣視若無睹、了無聲息嗎?
台灣婦運怎麼了?曾幾何時,綠,更精確地說,扁,成了檢驗標準。自從扁入主
台北市之後,「民主化」似乎就取代了婦運目標,但民主的尺用於丈量敵人的時
候多,丈量自己少,所以在運動部門和運動團體內,不民主、反民主的小動作頻
頻,例如在一九九九年全國婦女國是會議中,主辦人員可以要求與會團體宣誓擁
護「立即廢除公娼」;婦女團體內部也不乏黨同伐異。政治正確的光環籠罩「全
體」,不同、少數者消音。
有人說,台灣婦運已發展到需要進入體制內落實理想的地步,因此必須與執政黨
密切合作。然而當部分人士選擇進入體制的同時,是否所有其他人也必須跟著放
棄體制外的監督批判?是否國家資源的分配應按照對執政黨的忠誠度來決定?是
否因為綠,因為政治正確,就可以免於反省檢討?難怪有婦運前輩私下悔恨,當
年跟著上街反郝,卻沒有深思為何反郝卻同時擁(任命郝的)李,難道從那時婦
運便已成「民主化」奪取政權的工具了?或許有人會說,「民主化」的目標已完
成,「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暴法」等法律已通過,政府內也已設立各種保
障婦女權益的委員會,婦運的議題已不復存在,婦運團體可以解散了。事實上,
根據國內外婦運的歷史經驗,婦運理想的制度化過程(制定法律、設立機構)當
然充滿挑戰,在建制化以後的執行階段才面臨被收編、被稀釋的更大考驗。以上
述二法為例,固然立意極佳,卻欠配套措施,也與本地文化有扞格之處,都需要
婦運團體做更深入的探討和反映。如同行政、立法、司法的分立保障民主的運作
,體制外的監督和體制內外的對話也是婦運保持自省能力的必要機制。只是過去
可以籠統藉著反對執政黨來反父權,在政黨輪替之後,婦運團體需要更精熟女性
主義、更善於民主運作、更了解社會現況、更能抵擋誘惑,才能明確尋找定位,
把握改革方向。
所以,請婦運團體不要提早自動繳械。唯有透過更多、更活躍、更獨立自主、更
議題導向的研究與活動,婦運才能保持清醒的活力、增添反省的能量。也唯有體
制內外持續不懈努力,才可能建制平等而寬容的社會。
(作者為婦女新知基金會前任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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