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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Labor 看板] 作者: bonabo (\(╯-╰)/) 看板: NTULabor 標題: Re: 來看聯合報記者的評論吧 時間: Mon Aug 27 13:59:01 2001 ※ 引述《Longtimenosi (正事)》之銘言: : 這篇評論的好處在於事情寫得比較清楚: : 1.所謂「新中間」路線完全不是親近勞工的「向左傾斜」 : 2.退休金改制,政府不出錢,雇主負擔降低 : 3.他寫的資遣費改變,我還沒看懂。 : 不過這篇文章的後半像是不同人寫的。語錄有三: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第八條 各事業單位歇業時,其已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除支付勞工退休金外,得作為勞工 資遣費。如有賸餘時,其所有權屬該事業單位。 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賸餘款,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未能依第六條第一 項規定領回時,得由該事業單位向指定之金融機構申領。 也就是說,關廠的時候,準備金可以拿來當資遣費用。那現在的情況是從提撥最高15 趴降到6趴,也就是說準備金一定比資遣費少,如果關廠的話,一定全部拿來作資遣費 的一部份。那以前辛辛苦苦存下來的錢就這樣不見了。 就算說妳在那邊做了十年,所有的準備金都會被拿來當作資遣費的一部份。 因為以6趴算,一年也不過72趴,不到一個月月薪。 等妳到新的事業單位之後,妳的準備金帳戶是空的,就算原事業單位承認妳的年資 也是一樣。更有甚者,這樣一來準備金不過就是個騙局制度,並不會因為失業而讓妳 在轉職後能夠累積年資。 以前的年金制,如果妳被關廠以後被遣送至其他單位不但有資遣可以拿,而且年資累計, 以後也可以快一點領到退休金。現在用這一套就是關廠以後確定全部重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67.149.7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ppp-6-14.Hsichih-dial.pagi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