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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Labor 看板] 作者: bonabo (不得無禮!退下!) 看板: NTULabor 標題: [轉錄]RCA污染案 陳菊傾向出具假扣押擔保書 時間: Fri Sep 28 09:09:19 2001 2001.09.28  中國時報 RCA污染案 陳菊傾向出具假扣押擔保書 陳鳳蘭/台北報導 勞委會高層昨天透露,勞委會主委陳菊已傾向為國內最大的集體職業病求償案提 供假扣押擔保書,如獲行政院支持,勞委會將成國內第一個為民事官司擔保的行政機 關。 這起涉及上千位勞工的RCA污染案已發生四年多,號稱美國第一家電品牌的R CA公司雖從台灣撤廠多年,但該公司位於桃園廠址當年不僅被環保署查出違法傾倒 有毒溶劑,廠區更被宣布成為國內第一個永久污染區,事後出面表示罹癌的前RCA 員工高達千人。 受害者及家屬抗爭多年後,目前已有三百多人準備出面提出訴訟,民間司改會則 已籌組三十多人的義務律師團提供協助。長期協助RCA自救會的工傷協會秘書長顧 玉玲說,目前相關準備都已完成,只要勞委會的擔保書下來,律師團就可針對RCA 公司留在台灣的二十四億資金提出假扣押申請,並提出正式告訴,假扣押的目的則是 避免官司勝訴後拿不到錢。 為替需要興訟的勞工們提供後盾,勞委會昨天完成「勞工訴訟補助辦法」修訂, 未來如有兩百位以上勞工因雇主違法而發生集體傷病,提出損害賠償訴訟且無力支出 假扣押擔保金時,可由勞委會出具最高一千萬元擔保額的保證書代替;二十位以上的 勞工如被積欠資遣費、退休金,也可獲最高三十萬元的律師補助費。 國內勞資訴訟頻繁,現行的勞工訴訟補助要點卻無法提供勞委會為勞工擔任保證 人的法源依據,也使知名的RCA訴訟案,沒有法源可請求勞委會幫忙。 為了提供勞工更多協助,勞委會除決定將補助要點位階提高到勞工訴訟補助辦法 ,也將在近日將辦法送行政院核備後公布施行。未來不僅一般的勞資訴訟案有機會獲 律師費補助,類似RCA這類大型訴訟案所需的巨額擔保金,也可從勞委會編列的勞工訴 訟補助預算當中支應,協助勞工打官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8.1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63.20.25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