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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文章-悲劇到底是如何發生的?
發信站: 台灣文化資訊站 (Mon Feb 10 04:04:46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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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到底是如何發生的?
汪英達
七日凌晨,名作家劉俠女士據聞被家中僱請的印尼監護工維娜
攻擊,而在住院治療一天之後,不幸的在八日凌晨去世。我們
就此失去了一位生命的勇士、一個好作家、一個無時無刻不以
其他所有身心障礙人士的福利為念的運動者。身為外勞工作者,
我對劉俠女士之死感到無比哀傷,並對劉女士家屬在哀痛之餘
仍能保持理性的態度致敬。
但是,我們仍然必須探究:是什麼導致劉俠女士猝死的呢?表
面上看來,原因似乎再清楚簡單不過:劉女士被類風濕性關節
炎糾纏五十年,身體狀況早已疲弱不堪,七日凌晨又突然受到
印傭致命的一擊,身心嚴重受創,造成身體器官機能不支而去
世。但實際上,問題卻遠遠不只這麼單純;維娜充其量只是代
罪羔羊,只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讓劉俠女士如此意外
的過世的真正原因,其實還另有文章。
政府長期缺乏對老人、病人的照顧安養計畫,此為兇手之一!
人都會老,也都可能會罹患重病,老人、病人的照顧,事實上
是每個家庭都會面臨到的。但是長年以來,台灣的政府單位從
來沒有一套規劃完整的、足以讓所有需要長期照料的老人與病
人都得到妥善照顧的體系。職是之故,所有的家庭為了照料家
中病人,只能各憑本事、自求生路。於是在從前,這項工作幾
乎都由家庭成員擔任;在漢人社會男女不平等的傳統之下,這
通常就意味著由家中女性成員(通常是老人的女兒或媳婦)一
肩扛下。
多少年來,這已經讓無數的婦女長久承受重大壓力,導致身心
上的嚴重負擔與創傷。照顧者的角色在我們的社會很少被給予
正面的價值,而僅僅被視為是家庭女性成員的義務;在缺乏支
援體系的情況下,照顧者社會關係與活動能力都被嚴重限制,
無法分擔、轉化壓力與責任,以致身心俱疲,她們付出的辛勞
又被視為理所當然,少有肯定。許多研究都指出,家庭照顧者
這群「隱形的病人」在長期照料病人之後,身心狀況往往變差、
產生許多疾病(如劉芳助1999年的「誰來照顧這群『隱形的病
人』--被遺忘的女性家庭照顧者」等)。
政府從未為這些家庭照顧者分憂解勞,也從未為家有老人與病
人的民眾徹底解決問題,研擬更周詳的老人諳養計畫,只便宜
的以開放家庭監護工作為對策。實際上,這只是把問題轉移,
把照顧的重擔以及照顧者承受的惡劣勞動條件,伴隨著身心的
長期禁錮與煎熬,一併部分轉移到外籍監護工身上。這種身心
的禁錮,並且以仲介片面的非法的口頭或書面契約(表明無假
日,實屬非法)得到強化。
顯而易見的事實是:許多老人、罹患重病的病人,的確時時刻
刻需要有人隨侍在側照料,但是人不是機器,怎麼能日夜無分
的隨時待命、一年到頭從無假日、不休息的工作?這種清楚的
矛盾,顯然不是靠著照顧者的角色由家庭成員移轉到外籍監護
工身上,就可以簡單的解決的。如果政府不介入、不具體規劃
出一套妥善的安養體系,如果我們不一起正視安養的問題,共
同謀求解決之道,讓家庭成員得到應有的資訊與知識,讓老人
與病人在得到妥善的照料之餘,還能享受親情,讓照顧者可以
得到具體的支援與肯定,這種情況將難以改善。
外勞政策粗暴、剝削;印尼幫傭皆幾無休假,嚴重影響其身心
健康,此為兇手之二!
不管政府說得多好聽,台灣的外勞政策,對外勞向來充滿歧視
與剝削。新政府上台後,儘管宣稱以人權立國,情況不但並未
改善,反而變本加厲。外勞龐大的仲介費表面上被取消了,但
一方面,按月繳交的服務費總量並不少於之前的仲介費;另一
方面,仲介公司反而得以以要求外勞償還「借貸」的名目,得
以把按月抽取高額仲介費化暗為明的「合法化」。在休假方面,
雖然法定每週應有一日的休假,但所有家庭幫傭與監護工都知
道,有沒有假得看雇主的「恩賜」。對於菲律賓幫傭來說,開
頭的幾個月全無假日幾乎是通例;而印尼的幫傭與監護工狀況
更差:她們幾乎在來台時就被告知,三年內完全沒有假日,只
有部分每個月得以放假一日。至於強迫儲蓄,雖然勞委會早已
明文公告非法,但在從未具體強力執行的情況下,仲介或雇主
繼續收取的情況仍然比比皆是。外勞面臨的勞動條件,顯然與
宣稱照顧外勞的勞委會官員口中所宣稱的,有著十萬八千里的
差距。
如此,不要說是國人現在普遍得以享受的週休二日了,就是週
休一日,對於大部分的印尼幫傭、監護工而言,都是天方夜譚!
獨自身處於語言不通的異鄉,身上背負著家庭的期待,每個月
必須交給仲介高額合法或非法的仲介費,在經年累月晝夜待命、
全無休假的幾近於奴隸的勞動條件之下,頭痛、失眠其實是許
多家庭幫傭的家常便飯,更別提少數因為長期幾乎被監禁於家
中而導致嚴重精神疾病的例子了。惡劣的勞動條件,明顯的不
斷侵蝕著外籍監護工的身心健康。與過去的負責照料老人的家
庭成員一樣,這些外籍家庭監護工承受惡劣的勞動條件,身心
均遭受極大負擔,又缺乏完善的支援體系,自己的身心健康都
很容易出狀況了,如何能夠妥善的照料老人與病人?
轉化症與環境、身心狀況有重大關係。不問事情原委,一味指
稱印傭精神異常,此實為兇手之三!
報載仲介公司在請馬偕醫院為維娜做過檢查之後,判定她罹患
轉化症,「分不清現實與虛幻」。因此媒體幾乎都指「印傭罹
患精神疾病」,民意代表也質疑政府未做好外勞「管理」的工
作,讓「精神異常」的外勞進入台灣工作。
但事實上,轉化症(inversion disorder)是一系列非常複雜
的症狀,通稱的歇斯底里(hysteria)即屬轉化症的一種。通
常因為患者受到重大壓力、創傷、衝突的刺激,因而在身體上
突然出現包括抽搐、麻痺、無法行動、無法言語、失明、失聰
等假性的若干身體機能失能現象。造成這些症狀的原因,通常
與其說是病理的,不如說是因為環境、勞動條件等外在因素在
心理造成的影響,在身體上表現出的心因性的症狀。
簡而言之,轉化症並非一種持續存在在單一病患身上的長期性
精神疾病,也絕非如媒體所指「分不清現實與虛幻」那麼簡單。
相反的,是因為特殊的外在因素造成的偶發性症狀,它與患者
所處的環境、過去的經驗、身心狀況與壓力、以及勞動條件,
都有極為密切的關係。維娜七日凌晨突然遭到驚嚇、與雇主發
生衝突,不久就被警方逮捕、成為媒體焦點,一天後聽聞劉俠
女士以去世的消息,即使就這一天內的重大變故,已經夠讓人
驚駭了,這或許也是其轉化症的重大成因之一。
以此而言,前述媒體以及民意代表發表的論述,不但是大有問
題,甚至是倒因為果。若維娜真的出現的轉化症的症狀,並不
表示她「患有潛在的精神疾病」,這很可能是她在台灣這段時
間所經歷的各種事情、她的勞動條件、加上她過去的經歷所發
出的症狀。該追問與探究的,是造成這些症狀的真正原因,並
且痛定思痛,在未來提供外籍監護工更多休閒的管道、更好的
勞動條件、更完善的支援體系,讓這些症狀出現的可能性降至
最低。信口指稱維娜患有精神病,從而將國內數萬外籍監護工
污名化,影射她們是家中無形的定時炸彈,這實在是極端惡劣、
不負責任、顛倒曲直的胡話,顯示了說話者心中對外勞帶有強
烈的偏見與歧視。
媒體未審先判、警方態度粗暴,罔顧外勞人權,此為兇手之四!
由以上各點,可以知道,表面上看來簡單清楚的事件,實際上
大有文章。在七日凌晨當晚事件發生完整過程以及前因後果究
竟為何?維娜究竟真有毆打劉俠女士,還是意外過失造成病人
的摔落與拉扯?維娜究竟是否患有轉化症?若是,何以致之?
在這些重大關鍵問題尚未釐清、在法院尚未判定維娜有刑責之
前,她都是清白的,頂多是嫌疑犯,應當享有作為一名外國人
的完整權利。媒體無權對維娜緊迫盯人、暗示她「殺害」了劉
俠女士,並以「印傭施暴」、「外勞問題多」之類的聳動標題
將事件做片面的報導;民意代表不應該把這單一事件擴大解釋,
在完全未監督政府提供更完善的安養照料體系的情況下,影射
外籍家庭幫傭與監護工可能是潛在的精神病患,並因此對所謂
的「外勞管理問題」與「外勞的身心品質」大作文章;官員不
應根據這一尚未調查清楚的個案而宣佈縮減外勞人數;員警與
仲介公司代表更不應該在維娜已經昏厥之時強行拖行,甚至伸
手欲將她「打醒」。
在劉俠女士家屬表現出的胸懷讓人尊敬與感動的同時,媒體在
法院尚未做出判決之前就未審先判,警方更是對身心俱疲的維
娜粗暴不已,部分民代更是一口氣再度把全體外籍幫傭、監護
工都當作代罪羔羊。這些行為,都實在讓人不齒。
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在事發至今幾天以來,完全未對外
表示任何意見,也未見其對維娜提供任何協助與服務。這種只
會輸出勞工,卻完全未盡到照顧其海外國民的單位,也難怪從
來不被印尼外勞所重視。另外,台北縣政府勞工局外勞諮詢中
心似乎也應該更善盡保護、服務外勞的職責,協助她翻譯,提
供她包括法律、心理、宗教等各方面的咨詢服務,並為維娜據
理力爭,協助負擔收容之責,以及設法協助延請律師處理訴訟
事宜,而不是簡單的把她交給仲介處理。如此,應可增加北縣
外勞對該單位的信賴。
一件在媒體上看來簡單的`事件,背後其實埋藏了無數辛酸與
不平等的故事。如果沒看到這些,如果不能理性而冷靜的思考、
判斷,找出真正問題之所在,胡亂的意氣用事、朝另一群身處
弱勢的人身上火上加油,那麼我們其實都是導致劉俠女士去世
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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