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TUniNews 看板]
作者: groupie (轉眼間只剩下壓迫) 看板: NTUniNews
標題: [轉錄][問題] 可以轉貼新聞到BBS上嗎???
時間: Wed Jun 4 22:22:10 2003
※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作者: somebodie (HiHi) 看板: ask
標題: [問題] 可以轉貼新聞到BBS上嗎???
時間: Wed Jun 4 21:41:26 2003
作者 WDYEKIN (阿米) 看板 Bulls
標題 今天的聯合報公告
時間 Wed Jun 4 11:51:56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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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目前的網站公告 :
■新聞授權政策
1. 新聞報導應該不是著作權法裏說的智慧財產,需要申請授權嗎?
著作權法(民國90年修正公布)第九條第四項定義「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
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然各媒體刊登的新聞報導、文稿用字
、攝影取景等皆不相同,新聞本身已非單純傳達事實,明顯的加入了撰寫者個人
見解,這種新聞報導語文著作,當然受著作權法保護。
故非個人使用聯合報系或聯合線上所刊載之語文著作,當然跟使用攝影著作一
樣,應申請聯合線上或聯合報系授權。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或教育機構或擔任教學之人,及編製依行政機關審定之教育
用書,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聯合報系之新聞著作。但需將利用情形通知我們,
並支付使用報酬。 若非上述之教學使用,則不適用如下法律規定之學術優惠使用
報酬。
法律規定使用報酬(未稅)如下:
新聞報導語文著作,每篇著作每千字新臺幣一千元,不滿一千字者以一千字計算?新聞報導攝影著作,每張著作新臺幣五百元,若使用於封面或封底則為一千元。
授權聯絡窗口,依各報授權作業之不同,請直接電洽各報編政組,
電+886-2-27681234 # 9 轉聯合報(或經濟日報、民生報、聯合晚報、星報)
編政組
若於網站或電子報內轉載新聞著作,則不適用此條文,適用網站授權方案。
這是從網路上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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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說明
商業周刊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受到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及國際著作權法律的保障。網站內容的著作權為商業周刊網站,或其他授權商業周刊網站使用的內容提供者所有。
商業周刊網站提供的內容與服務,可供使用者個人非商業用途的使用,使用人利用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的所有相關規定。使用者不可變更、發行、播送、轉賣、重製、改作、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商業周刊網站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以賺取利益。
使用者下載或拷貝網站的內容或服務僅可供個人非商業用途使用。個人使用以外的其他用途,在未取得商業周刊網站提供著作人書面許可之前,完全禁止。要求轉載商業周刊網站內容、服務或請求其他利用,請洽商業周刊電子信箱。
二、第一關-智慧秘竅、非禮勿用
1、本網站所提供的新聞資訊、使用的軟體或程式以及網站內所有的
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
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係中網公司或其他權利人
依法享有智慧財產權權利的範圍(此處的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
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還請諸
位加以尊重,以免引發爭議。
2、諸位於自由瀏覽本網站時,得依據智慧財產權的相關法律規範,
於個人與非商業的使用目的限度內,下載本網站的相關資訊。但
非經中網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授權,諸位請勿逕自散布、
重製、傳送、改作、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反向
組譯,或者以公開或商業的目的,使用本網站的任何內容。若諸位
欲引用或轉載前開新聞資訊、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請直接
E-Mail 至 viola@it.chinatimes.com.tw或逕與中網公司業務部接洽,聯
絡電話:(02) 2793-8688 轉 6112,以依法取得中網公司或其他權利
人的事前書面授權。
~~~~~~~~~~~~~~~~~~~~~~~~~~~~~~~~~~~~~~~~~~~~~~~~~~~~~~~~~~~~~~~
3、諸位如違反前二項的規定,或任意修改本網站的內容,皆可能構
成智慧財產權的侵害行為。如此中網公司就有權利依本導引第十
條的規定以及智慧財產權各相關法令,行使保護權利之必要措施
(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等損害的賠償)。
■ 網站內容的著作權為聯合報、經濟日報、民生報、聯合晚報、星報、美洲世界日報、歐洲日報、泰國世界日報、印尼世界日報或聯合線上所有,或其他授權聯合線上、或聯合報系使用的內容提供者所有。
■ 使用者下載或拷貝網站的內容或服務僅供個人、非商業用途之使用。使用人利用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的所有相關規定,不可變更、發行、播送、轉賣、重製、改作、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聯合線上所屬網站上局部或全部內容及服務以賺取利益。
■
非個人之使用,請參考u2u新聞互聯網之合作內容。除外之其他使用情形,若聯合線上所屬網站上所刊載之內容屬聯合線上或聯合報系所有,在未取得聯合線上或聯合報系書面許可之前,完全禁止。若聯合線上所屬網站上刊載之內容,不屬聯合線上或聯合報系所有,在未得其內容提供者著作人書面許可之前,亦完全禁止。
17.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Yahoo!奇摩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Yahoo!奇摩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Yahoo!奇摩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Yahoo!奇摩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
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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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
從奇摩或是其他新聞網站上複製相關新聞
然後再貼到PTT的BBS版面上
也算是一種侵權行為?
請各位學法的先進或是內行人指點一下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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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讓有3個老婆和5台BENZ的
阿生進了立法院
因為他的政見是擴大貧富差距
和包庇貪污色情
復興中華文化和鼓勵老師課後補習
多賺點錢嘛...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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