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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niNews 看板] 作者: groupie (轉眼間只剩下壓迫) 看板: NTUniNews 標題: [轉錄][問題] 可以轉貼新聞到BBS上嗎??? 時間: Wed Jun 4 22:22:10 2003 ※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作者: somebodie (HiHi) 看板: ask 標題: [問題] 可以轉貼新聞到BBS上嗎??? 時間: Wed Jun 4 21:41:26 2003 作者 WDYEKIN (阿米) 看板 Bulls 標題 今天的聯合報公告 時間 Wed Jun 4 11:51:56 2003 ─────────────────────────────────────── 聯合報目前的網站公告 : ■新聞授權政策 1. 新聞報導應該不是著作權法裏說的智慧財產,需要申請授權嗎? 著作權法(民國90年修正公布)第九條第四項定義「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 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然各媒體刊登的新聞報導、文稿用字 、攝影取景等皆不相同,新聞本身已非單純傳達事實,明顯的加入了撰寫者個人 見解,這種新聞報導語文著作,當然受著作權法保護。 故非個人使用聯合報系或聯合線上所刊載之語文著作,當然跟使用攝影著作一 樣,應申請聯合線上或聯合報系授權。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或教育機構或擔任教學之人,及編製依行政機關審定之教育 用書,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聯合報系之新聞著作。但需將利用情形通知我們, 並支付使用報酬。 若非上述之教學使用,則不適用如下法律規定之學術優惠使用 報酬。 法律規定使用報酬(未稅)如下: 新聞報導語文著作,每篇著作每千字新臺幣一千元,不滿一千字者以一千字計算?新聞報導攝影著作,每張著作新臺幣五百元,若使用於封面或封底則為一千元。 授權聯絡窗口,依各報授權作業之不同,請直接電洽各報編政組, 電+886-2-27681234 # 9 轉聯合報(或經濟日報、民生報、聯合晚報、星報) 編政組 若於網站或電子報內轉載新聞著作,則不適用此條文,適用網站授權方案。 這是從網路上找到的 >>> 版權說明 商業周刊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受到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及國際著作權法律的保障。網站內容的著作權為商業周刊網站,或其他授權商業周刊網站使用的內容提供者所有。 商業周刊網站提供的內容與服務,可供使用者個人非商業用途的使用,使用人利用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的所有相關規定。使用者不可變更、發行、播送、轉賣、重製、改作、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商業周刊網站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以賺取利益。 使用者下載或拷貝網站的內容或服務僅可供個人非商業用途使用。個人使用以外的其他用途,在未取得商業周刊網站提供著作人書面許可之前,完全禁止。要求轉載商業周刊網站內容、服務或請求其他利用,請洽商業周刊電子信箱。 二、第一關-智慧秘竅、非禮勿用 1、本網站所提供的新聞資訊、使用的軟體或程式以及網站內所有的 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 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係中網公司或其他權利人 依法享有智慧財產權權利的範圍(此處的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 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還請諸 位加以尊重,以免引發爭議。 2、諸位於自由瀏覽本網站時,得依據智慧財產權的相關法律規範, 於個人與非商業的使用目的限度內,下載本網站的相關資訊。但 非經中網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授權,諸位請勿逕自散布、 重製、傳送、改作、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反向 組譯,或者以公開或商業的目的,使用本網站的任何內容。若諸位 欲引用或轉載前開新聞資訊、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請直接 E-Mail 至 viola@it.chinatimes.com.tw或逕與中網公司業務部接洽,聯 絡電話:(02) 2793-8688 轉 6112,以依法取得中網公司或其他權利 人的事前書面授權。 ~~~~~~~~~~~~~~~~~~~~~~~~~~~~~~~~~~~~~~~~~~~~~~~~~~~~~~~~~~~~~~~ 3、諸位如違反前二項的規定,或任意修改本網站的內容,皆可能構 成智慧財產權的侵害行為。如此中網公司就有權利依本導引第十 條的規定以及智慧財產權各相關法令,行使保護權利之必要措施 (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等損害的賠償)。 ■ 網站內容的著作權為聯合報、經濟日報、民生報、聯合晚報、星報、美洲世界日報、歐洲日報、泰國世界日報、印尼世界日報或聯合線上所有,或其他授權聯合線上、或聯合報系使用的內容提供者所有。 ■ 使用者下載或拷貝網站的內容或服務僅供個人、非商業用途之使用。使用人利用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的所有相關規定,不可變更、發行、播送、轉賣、重製、改作、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聯合線上所屬網站上局部或全部內容及服務以賺取利益。 ■ 非個人之使用,請參考u2u新聞互聯網之合作內容。除外之其他使用情形,若聯合線上所屬網站上所刊載之內容屬聯合線上或聯合報系所有,在未取得聯合線上或聯合報系書面許可之前,完全禁止。若聯合線上所屬網站上刊載之內容,不屬聯合線上或聯合報系所有,在未得其內容提供者著作人書面許可之前,亦完全禁止。 17.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Yahoo!奇摩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Yahoo!奇摩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Yahoo!奇摩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Yahoo!奇摩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 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 所以說 從奇摩或是其他新聞網站上複製相關新聞 然後再貼到PTT的BBS版面上 也算是一種侵權行為? 請各位學法的先進或是內行人指點一下吧...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70.99.244 -- 投票讓有3個老婆和5台BENZ的 阿生進了立法院 因為他的政見是擴大貧富差距 和包庇貪污色情 復興中華文化和鼓勵老師課後補習 多賺點錢嘛...人之常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25.1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30.39.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