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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gtimenosi (正事) 看板: NTULabor
標題: [轉貼]綜論新政府和資本家為何聯手打壓環評制度
時間: Sun Aug 26 21:58:13 2001
苦勞評論 發表日期: 2001/08/26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綜論新政府和資本家為何聯手打壓環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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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數天的經發會,似乎已成了國家施政的最高綱領,看不到對台灣產業問
題的徹底檢討,看到的卻是企業漫天開價,政府自失立場,輕易地將許多制度鬆
綁,從經發會的決議來看,只要是企業的建廠成本﹕土地、水電、勞工、廢棄物
處理等等,都不擇手段將之壓到最低,以便獲取最大利潤,政府為了挽回執政劣
勢,一昧地討好財團,最後的惡果卻要由人民承擔。
在經發會投資組的共識中,環境影響評估被當作是一個欲除之而後快的石頭
,高科技的顯貴林百里更告了御狀,當陳總統嚴詞抨擊環境影響評估,不要成為
國家建設及企業發展的石頭時,我們看到的事實卻是台灣的環評制度缺乏監督與
品質,當地民眾無權參與決策,對於環境有負面影響的開發案未能審慎把關,使
得全民所共同擁有的自然資產不斷淪陷,令人不敢置信的是,如今若連這效果有
限的環境關卡都要撤掉,台灣的環境要惡化到什麼地步,真是難以想像。
環評制度因為陳總統的一席「下跪說」,突然成了台灣經濟的大罪人
環評真是國家建設與企業發展的障礙與石頭嗎﹖要了解這個爭議,必須回歸
到制度的本身開始談起,環境影響評估法是在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實
施,由各級政府遴聘專家學者擔任環評委員,組成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審查應實
施環評的開發行為,各環評委員會採取合議制,各委員也都是獨立行使職權,它
是預防開發行為破壞環境的制度設計,一旦廢除將使利益團體與行政機關掛勾,
對環境生態將是一大浩劫。
在環評實施以前,開發案說是黑箱作業也不為過,是行政機關與利益團體的
禁臠,一般人鮮有置喙的餘地,開發之後若發現污染嚴重,民眾也只能自力救濟
,環評實施之後,相關資訊必須在公開會議下予以審查,雖然審查過程也常被人
詬病,例如行政首長兼任環評委員會主席,合議制變成首長制,常淪為開發的背
書,但是環評畢竟提供了一個監督的空間,雖然沒有決策權,但在審查的過程中
可以讓地方民眾、地方團體及環保團體有了施力點,可以看到資料,可以列席監
督與遊說,引發社會注意,讓開發單位因輿論壓力、成本增加等因素而重新考慮
是否繼續開發,所以近年來環保運動幾乎都以此為主要戰場,濱南工業區就是一
個例子,每當環評會議召開時,場內場外都聚集了各種贊成與反對的團體,討論
工業區對當地發展的利弊,讓社會能注意到在地的觀點,讓環境運動真正發揮力
量。
但整體來說,實施至今,環評仍是一個有心無力的制度,開發案由業者自行
委託顧問公司提出評估報告,可想而知內容都是對業者有利的,明明會破壞生態
,只輕描淡寫一句「影響不大」,不管當地有什麼生物,就以一句「沒什麼珍貴
物種」帶過,這是環保界常碰到惡劣情況,而環評委員通常是比較「有名」的教
授,常常因為太忙,沒有認真審查,而在沒有親身了解當地狀況下,流於紙上作
業是常有的事。開發單位不須為不實的內容負責,審查委員也有權無責,種種荒
唐草率的事情層出不窮。而開會心態常是以通過為目的來審核,對不應開發的案
件極少使用否決權,很多案例是委員明明質疑當地的環境負載量已不能承受而表
示反對,但開發單位一再硬柪,花大把的時間金錢溝通協調,最後有條件通過,
不但效率不彰,更無法善盡環境把關的責任。
而且環評從來就不單純,它既然提供了一個場內場外政治集中的施力點,就會
有「利益分贓」的問題,所以說環評是個投資的「石頭」,乍看似乎是指環保團
體、地方居民,其實這不完全對,這和環評由專家把持的問題相牽連,某一組的
專家系統背後是和哪一個利益集團共生的,牽涉到環評當中對於環境衝擊的定義
、以及解決這些衝擊的方法;回饋,也是構成利益分贓的一個重要因素,龐大的
產業投資所附帶的回饋利益,也往往決定著地方派系的消長,所謂「環評延宕」
有很大的成分與這些複雜的利益糾纏相關。
所以面對產業界批評環評沒有效率,標準不一而無可適從,必須先看清楚問
題何在,環評制度的確需要改革,在技術上可以落實權責相符的簽證制度,可以
讓審查過程更加公開透明,訂定總量管制的標準,在制度精神上則是不要完全依
賴專家政治,讓地方民眾、環境和自然保育團體有參與決策的空間,環評真正的
精神不在專業審查,而在於評估過程中與民眾的互動,並且尊重委員會的獨立職
權,限制行政機關的強勢主導,一個開發案能通過的就通過,不能通過的就否決
,才會真正的有效率。
因此,再回到廣輝電子的案例來看,廣輝的環評其實早在六月七日就通過了
,讓桃園縣環保局、環評委員感到不平的是,廣輝電子環評案從送件到有條件通
過只三個多月,開了兩次環評審查委員會,速度之快可說是首例,這樣的效率竟
然還遭到不滿。可見這並不是環評沒有效率的問題,而是在中間受到了某些阻礙
,有可能是利益分贓不均,也有可能是廣輝無法處理放流水的問題,因為南崁溪
已屬嚴重汙染,廣輝每天達3,000噸的龐大廢水後,南崁溪總汙染量是否承受得了
,是這次環評中最大的爭議,因而環評委員才要求廣輝的環評應高於國家法令標
準。然而這些問題在高層眼裡都怪到環評的頭上,若是因此就要將環評的作用取
消,我們就不得不推測是另有意圖了。
回顧過往,因環評不通過而停止開發的案例少之又少,所以要說環評是產業
的石頭,還真是欲加之罪。可見廣輝根本不是個別事件,林百里只是舉例抱怨,
本意是代替產業界警告政府,要救經濟就要全力配合我們這些大戶,要求擁有特
權,排除環境法令的監督,而陳水扁也不是要向環評委員下跪,而是向財團表態
輸誠,如果政府拼經濟的過程中只看到財團的需求,靠著資本家的灌頂、支持來
救政權,而眼中毫無土地與人民永續發展的視野,那救台灣只是一場虛偽的謊言
,錯誤的發展才是所有地方居民生存的大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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