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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night (未知夜)》之銘言: : 恕刪 (全文刪除) 今天縱使得罪版主,該釐清的事情還是該釐清。 更何況你如果說要講「余豈好辯哉」這樣的論調, 在前面的討論時就該自己打住。 既然是你自己要辯,那麼我們自然也捨命陪君子, 就陪你作一下解惑的說明。 首先先來釐清第一個觀念: 「說的好~問題是我說過~我指的是您們最愛的"奉公守法"型~」, 請搞清楚一件事,我們所謂的「奉公守法的COSPLAYER」, 是指會忍耐著多走幾步路,多花些時間排隊, 乖乖的在會場裡換COS服, 離開會場前一定會把COS服換下的同好。 不是像你所說的, 「穿著COS服逛,沒有作出妨礙別人舉動的人」。 請把這邊的認知弄清楚。 再來,從你個人的觀點有問題的地方說起。 你的問題「尤其今天只是談一個社會對於同人、 cosplayer等方面的感覺與評判!」, hb桑在第一篇文章裡就已經回的很清楚了, 「COSPLAYER如果不能顧慮到其他的人看在眼中的感受, 那COSPLAY怎麼能算是一種好的活動?」, 這兩句話就已經說明了該有的認知。 這社會上不只你一個人,你有你的興趣, 但是別人也有以自己的常理來判斷事實的能力。 你覺得穿cos服只要不妨礙到別人就好, 乍看之下似乎很對,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自己的衣服是不是會引起路人側目的東西這點? 如果會引人側目,那麼就是你沒顧慮到別人的感受。 既然沒顧慮到別人的感受,那你憑什麼資格叫大家尊重你? 「人先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自己既然那麼高興的想穿些引人注目的東西, 那麼你最好是有不要在意別人眼光的厚臉皮, 不然你就沒資格哇哇叫為什麼大家不認同你的意見 ──因為你的意見根本就是「脫離常理」。 再來,第二個問題,「若今天cosplayer所穿的衣服 不會實質阻礙到路人甲乙丙~且不做出違法或不良行為뀡 我認同穿cos服上街。」 「請問一下~什麼形象受損了? 如果這個cosplayer真的亂叫亂跑那當然沒話說~ 問題是我指的對象是"安分的cosplayer"~~=_=」。 這一點的答案就在hb桑的這句話裡 「每種衣服都有它適合的場合,穿著睡衣逛大街不恰當, 在喪禮穿大紅洋裝也不恰當。」。 沒錯,上街要穿什麼,反正不犯法, 不違反社會規範的確沒人能管, 但是「違背常理」這樣的東西判斷卻是在大家。 為什麼今天媒體會拿出這樣尖酸的字眼出來作文章標題!? 因為除了這情形「不可能會在一般情形下看到」之外, 既然都對「社會規範」與「生活常理」這種東西視若無睹了, 那你們憑什麼資格鬼叫媒體是豬頭!? 就是因為有自己作不對的事情在前, 自然就導致被人家誤解而造成形象損傷的事情在後。 「事出必有因」,前面我相信HHWang桑的那句 「在會場裡怎麼扮裝是你的事, 但出了會場之後請遵守社會大眾都在遵守的規範好嗎?」 也說的很明白了,既然是大家都在遵守的事情, 你為什麼就非得強調「穿cos服上街並不是違規行為」的合理性? 對的就是對的,不對的就是不對, 該不會閣下連這種是非的判斷能力都沒有吧? 「可否回答一下我之前提過的問題"產生了什麼錯誤的印象?"」 怎麼會沒有!? 「同人誌=COSPLAY=搞奇裝異服的妖魔鬼怪」, 這個就是答案,就是結果! 來,引用一下前面hb桑文章裡面的意見: 「COSPLAYER如果不能顧慮到其他的人看在眼中的感受,那COSPLAY 怎麼能算是一種好的活動,如果參加的人只會自私的想到自己換 衣服不方便而已的話。自由要有合理的限度,當COSPLAYER穿著 COSPLAY服離開了會場,如果是比較一般的穿著就罷了,但若是 比較特異一點,你有想過在不瞭解的人的眼中,這些COSPLAYER 與妖魔鬼怪何異!?」 沒錯,我們了解的人可以一笑置之,但是在不了解的人眼中, 這就是妖魔鬼怪,魑魅魍魎! 更何況有可以當新聞題材就抓的媒體, 你以為他們會放過這個有可能增加一、二個收視百分點的機會嗎!? (有看過「機動警察」OVA版裡「收視率100%」的人應該有印象吧, 雖然那一話是很誇張,但是媒體的本質就是這樣 ──特別是視覺傳播媒體)。 「還是說穿著顯眼就是讓大眾誤會同人?」 前面我也說了,如果COS服本身其實就和一般的服裝差不多, 那自然也沒人可以管你。 但是如果你穿出去的就是「奇裝異服」, 那麼你想會不讓人家產生誤會或是偏見嗎? 麻煩是自己找的,你就沒有開口的餘地 ──因為一開始你的行為就是「錯」的。 再來說到媒體, 「真正好的媒體是應該在做任何報導前就要做功課了!」, 這句話我可以告訴你,縱使是號稱言論最自由, 報導最開明的美國都不可能作到這點了,更何況是台灣? 你以為真的有那麼多時間讓媒體去作事前功課? 大笑話! 如果你說的是「專訪」還是「特別報導」的, 那當然是要有事先準備。 但是今天闖禍的全部都是所謂的「現場採訪」, 要作功課就會耽誤到採訪的時間, 一旦慢了一步就是輸給別的媒體, 在這種時間第一的前提下, 你以為他們真的有時間去作功課? 請弄清楚狀況後發言,不要說了讓人笑。 「上述這兩句,我自己也在新聞上聽過~ 但是這與所謂"穿cos服逛大街"的人有何干係?」、 「讓媒體套上"妖魔鬼怪"形容罷了~~ 與穿不穿cos服在街上晃一點關係都沒有!」。 真會說啊................. 馬鹿者(バカモノ)!! 前面就都說了那麼多了,因為就是有人喜歡穿著cos服逛大街, 那一但被媒體逮到了,以他們的眼中與常理所判斷下來的成果, 你敢說他們不會認為這是「妖魔鬼怪」還是「外星人」!? 既然這樣,是誰的錯!? 引用前面Platina桑文章裡的內容: 「好個頭。穿衣服要看場合是幾歲就該曉得的基本常識? 唉!就是因為有人這樣做,無辜的一鍋粥才覺得講出來丟臉呀! 自己不怕被路人指指點點, 也幫個忙考慮一下被視為「同是那群異類」的 其他即售會參加者們好嗎?拜託哦!」, 用這個作回答,夠清楚了吧!? do you understand!? これでわかるだろうな!? 「但今天若是因"不明白"而產生誤會~ 那麼要問題的癥結是在那個"不明白"~而非處事者的身上了...」, 既然你會說這句話,那麼我也很明白的回答你, 在社會的常態上,你認為是多數人的眼光的認同力大, 還是你這樣的少數人的眼光認同力大? 「因為大家都遵守著社會該有的規範, 所以這樣的行為本身的存在意味就有問題」, 這樣子的回答夠清楚了吧!? 「總之!我要說的是~~請有意見者認清我的論點~~ "安份不礙到他人者,我認同他穿cos服上街"」, 那麼!我明白的告訴你,你就是找罵! 一開始就是違反常理的行為,有什麼立場還在那裡大聲的鬼叫? 「奉公守法」指的是懂得對自己的行為約束, 知道在什麼場合要怎麼作,要穿什麼衣服的同好, 而不是你這種認同不合常理行為錯誤觀念的人! 「"廚房君"是什麼意思請解釋~~」 來, 「http://www.google.co.jp/」, 請自己動手。 既然要加「我承認我的cos歷不比板上眾多大大來得久」這句話, 就表示自己是新人,不懂的地方還多的很。 那麼,說不好聽一點,既然會被你叫前輩大大, 就不要怪我們看輕你這個新人,拿前輩架子壓你 ──因為前面有人做人情好話勸說自己還看不懂的話, 那就是自己「自取其辱」。 「榮辱與共~這四字我懂~不過閣下應該多多練習看文的重點~~ 而不是我說這你駁那~=_=」, 既然閣下說懂這四個字,那麼就全部觀點總整理一下的地方看來, 你要問的東西我都可以在大家的文章裡找到回答, 怎麼閣下就完全不懂, 還要這樣一位一位的引言挑出來為閣下作標示說明? 那這樣說來,閣下與其勸在下多多練習看文的重點, 不如先加強自己的閱讀能力吧。 「最後~我希望我看到的回文語氣中不要充滿輕蔑感~ 更不要倚老賣老~~ 我用心的看你們的文章跟回文~不希望你們給我的答覆是這般~~」 那麼,你認為先前hb桑回的不夠明白嗎?不夠客氣嗎? 非得要像不才在下小弟敝人我這樣會直接挑破的人來回應閣下, 閣下才會認為受到重視嗎? 那如果我就是擺很明白,我以前輩架子壓你,怎麼樣? 從我回你的第一篇文章裡的第一句話就說的非常清楚。 當然,前提是你也得有點日文底子。 既然要讓人家叫前輩, 自然敢這樣回你的人就一定會有該有的底子和墨水。 再說,自你回應hb桑的文章口氣裡就已經脫離了 「求教者」或是「分享者」的定位, 那麼引起別人的口誅筆伐,這就叫「活該」。 你以為大家都這麼有力氣打筆戰? 不見得啦,看自己心情好不好下來陪你玩玩的大有人在, 今天縱使不是我開炮,也一樣會有人浮出來k你, 只是看誰來打,然後怎麼打而已。 別拿孟軻的「余不得已也」來當擋箭盾, 你這個盾拿的越高,引起人家來打的興致也越高, 就是這麼簡單的一回事。 你有「最後」,我也有「最後」。 我的「最後」,就是 「對的事就是對的,不對的事也不會因為你辯贏我而成為對的」。 -- だからてめぇはアホなの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