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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xl (芋仔薯)》之銘言: =============================================================== : 做同人誌目的是要追求創作的成就感以及透過同好購買所獲得的認同 : 跟賺錢並沒有絕對的關係 (當然有賺才能出 不然哪來那麼多成本) =============================================================== 如果同人誌的精神不是像你說的那樣,而且日本和台灣還有差的話 那麼我想我是在自作多情,全都是我個人一廂情願 今天這樣的轉售行為,除了圖(暴)利之外, 它還破壞、污染到「同人誌」的目的 作者不會知道是怎麼樣的人買他的作品,對方到底有什麼樣的反應 那也就算了,有個配布的管道總比沒有好 但是它讓讀者習慣於商業行為、並以商業行為的模式套用在同人行為上,疏於並懶於交流 那麼這個因果不知道可不可以成立: 讀者習慣商業模式->少交流、或只剩商業交流-> ->同人作者所得到的交流變少 除了交流變少之外 如果同人行為演變成為商業行為,或者從事同人活動的人被誤解為牟利, 這樣也沒關係嗎? -- 你為我的高塔開了一扇窗 讓我看到你悠遊的美麗世界 --The field of communication seems so charming, because of a good leading. 我卻傻到從窗口縱身躍下 --However,it is not as good as I think to devote into the field without appropriate too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