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
拜託各位大哥大姊,
同人誌在今天台灣的形象已經不是被廣為大眾所接受的一項文化
請不要在用模糊不清的定義再對外界傳說(謠言是很可怕的!),
不想說或懶得說,就請不要說
要解釋,請務必講求扼要正確
以免雪上加霜.......(跪拜)
關於同人誌一詞的由來
此版精華區=>\本板介紹與版權聲明=>\必也正名乎
裡面有文章已經解釋過了,不予贅述!
若要對不明所理的人做出最簡單易懂的解釋,
小弟在此引用某M丸大大說過的銘言:
同人誌是"自己畫自己的漫畫,自己出版自己的漫畫,自己賣自己的漫畫"
雖不盡然解釋到廣義同人誌的範疇,
可是對現今同人誌狀況的解釋倒是切入重點
至於聽到有人把"Cosplay活動"視為同人誌一說
多拜大眾傳播媒體所賜 >_<# (小弟曾親耳所聞-某有線頻道電玩X打....(死ね!)
這下跳到澄清湖都洗不清,只好靠我們力挽狂瀾
所以現在只要聽到有人有此一說,
抱歉,休怪小弟無情!現場亂入,觀念再教育課程三分鐘!不受教者斬無赦.......:p
(真希望有個博士可以幫我做個可以變身成XX假面的手錶或腰帶什麼的....@#$%)
這些東西對有興趣的人來說,是應有的常識
可是對其他不知所以然的廣大群眾們
(拿破崙:"群眾是X知的!" ; 希特勒:"群眾是愚O的!")
錯誤的觀念就會造成可怕的謠言!
要我習慣嗎?對不起.......我無法忍受
今天沒有多少人會來幫我們.......(要老師在學校裡教,別傻了.......
師大X漫社也不過才n人 :p;大傳媒....別扯後腿就萬幸了(雖然還是有不錯的^^b))
所以啊,正確觀念的種子就握在各位接觸同人誌的你我手上
懇請大家不厭其煩的向外界傳播出去
為了台灣同人誌未來的發展,
小弟在此先向各位拜謝了!
--
潛水潛回去~~~ ^_^y
Ms`個人惡趣味公式網頁放送中: http://home.kimo.com.tw/mocona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