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 複變教授說 藥我們有 遠大的志向 不要只看眼前
說 只想一年賺100萬 為何不想 當比爾概玆 全世界最有錢的人
又說 因為我們是台大的 所以社會會以我們的價值觀當作價值
(好像是類似降的話吧)
我真的不懂............................他想說什麼
難道是要我們都勵志世界最有錢的人嗎
然後 整個社會的人 也都想當最有錢的人喔???? 不是醬吧....
當你是世界上最有錢的人的時候 有什麼好自豪的嗎
那只表示 你把其他人的錢 用合法方式 搶過來了而已
和殺人犯法有什麼差別 只是他們做的正好違反一種規定而已
就像有個人勵志當個殺人犯 他也只是在自我實現而已呀
也許是我自己聽不懂教授說的 但他的確醬說呀...
或是他正好舉的例子不太好.....
我真的不懂
你們覺得呢??
也許我跟大家不熟 不過既然我都問了 大家是不是可以告訴我呀
(看你們下課還到前面 好像很有興趣的樣子)
謝謝
無知的人留 ^_________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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