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cuma.bbs@bbs.ee.ncu.edu.tw (酒ㄟ免嚼) 的文章中提到:
> > ==>發信人: mdaemon.bbs@bbs.nsysu.edu.tw (MDaemon 不錯用喔^_^), 信區: Config
> > 我在做這件事情的同時,已經寄了好幾個單位了:
> > abuse@moe.edu.tw
> > abuse@ncu.edu.tw
> > 教育部 OOXX 網頁申訴
> > 如果只是這樣檢舉,我想是不夠的,應該拿出來公開討論,
> > 有時候會比單一方面秘密檢舉來的有用。
> so你的問題在於申訴檢舉管道部分
> BBS 從來也不是個好的解決問題的地方
> 掛個政治色彩濃厚的例子打嘴炮也不會有啥結果
就事論事,今天換成民進黨我還是會檢舉,還是會拿出來,
明顯且成立的商業行為為何能存在學網,有人說可以,但普
遍共識是不行,討論討論而已,打什麼嘴炮,這種垃圾詞拿
去別的地方用吧。
別忘了這個 newsgroup 的標題是什麼,很多人都有在看的,
只是現階段都在裝死,只有某位大教授跳出來打迷糊。
如果真的要讓商業行為存在於學網,真的很希望那為大教授
下次北上開會的時候,能提出來好好討論一番,讓學網能夠
全面解禁,否則共貧仍只是共貧,沒有開放之前,偷跑就是
有罪。
我倒很希望學網能當 Hinet 用,想抓 BT 不用限制,流量要
多大有多大,速度要多快有多快,賺錢要多少有多少,這樣
藍教頭要不要存在於學網,那就不是重點了。
但很不幸的,目前並不是這樣,所以藍教頭還是不能偷跑,
乖乖的去跟 ISP 租空間來放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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