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踢踢實業坊
›
精華區
beta
Confi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返回上層
發信人
slime.bbs@bbs.nsysu.edu.tw (高市新興高中超爛),
看板
Config
標 題
Re: P2P 侵權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Sat Jun 26 09:18:14 2004)
轉信站
ptt!ctu-reader!ctu-peer!news.nctu!netnews.csie.nctu!news.civil.ncku!ne
有個問題: 為何 P2P 和"非法複製"會視為相同的行為? 使用 P2P 交換自己的照片(MSN 就有這功能), 使用 P2P 抓取合法的軟體(Plucker 建議大家用 P2P 減少該站負擔). 是否能將非法複製行為和 P2P 加以區別.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163.15.155.201 [已通過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