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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轉收到的一封信. ============================================================== 在過去的 20 年, 當時的教育部最常收到的檢舉信是私立專校學生的 明信片, 抱怨電算中心的電腦破舊無法使用, 效果不如預期. 隨後是開放私校使用計算機收費但與電算中心的評鑑, 教育部的補助 聯動. 辦得很好的有補助獎勵還可提高收費, 很不好的則是降收費. 專校的電算中心評鑑都會有一場由評鑑委員臨時抽點數量在一個班以 上的各年級學生, 同時排除該校教職員在場的座談, 就是直接問學生 : "貴校的使用費是否值得再增加 ?" 這個制度依靠第一線的面對面溝通讓學生反應 "認可與否", 而評鑑委 員都是不太相信檢舉信函的. 評鑑當天會立即檢討通告學校, 在經過 整個全國比較後, 各校的排名類別才會出來. 相對下, 這也是國立大學電算中心都不肯收費的主因--怕被告狀. 專科學校的電算中心就伴隨台灣的 PC 工業發展而壯大, 一直到改制 為學院時都被認為比私立大學還好, 專校的學生都認為付費後得到的 學習與服務是值得的. 隨後 Internet 引進台灣, 國立大學在 TANET 的連線下展開 "相互觀 摩與競爭", 因此宿舍網路成為各校展現經營管理能力的戰場. ============================================================= 設檢舉箱, 愛用檢舉信向高層告狀, 這些都是相信 "皇帝聖明" 的遺 毒, 成事的少, 誤事的多. 而檢舉多數會在新官上任時大量發生, 會讓新的土皇帝有天縱聖明的 快感, 十之八九, 能不中道兒的很少. 自認天縱英明者對此道特有反 應, 是中國歷代皇史唯一的貢獻, 也是中國落後的主因. 如果公司開到無法跟學生練習的站競爭, 需要靠告狀來壓制, 這種公 司也快差不多了 ! 而愛受理這種狀子的官員, 根本就是柏楊先生說的 "三做牌", 根本 就不懂 "為民服務" 是甚麼 !!! ============================================================== > TO XXX:請盡速處理,未處理此信持續發送 > > 濫用網路資源 教育當局坐視不管 > XX大學用納稅人的錢來架設援助交際網站,頻寬用光光 > > +++++++++++++++++++++++++++++++++++++++++++++++ > 此信致 > 教育部長 杜正勝 先生 台北市中山南路五號 部長民意信箱 > http://www.edu.tw/EDU_WEB/sendmail/send.php > 教育部電算中心主任 陳景章 先生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2樓 ieekjc@ccu.edu.tw 監察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陳情 > cymail@ms.cy.gov.tw > 監察委員 呂溪木 先生 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二號 交通大學校長 張俊彥 先生 30010 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 校長室 > cyc@cc.nctu.edu.tw > XXXX系系主任 張XX 先生 xxX 大X路 X 號 工X館 410室 >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陳情 > http://www.ly.gov.tw/ly/ly19/ly190000.jsp?append=ly190204.jsp?choose=1 > 立法委員 彭添富 先生 桃園縣中壢市甘肅一街八號 pengtenfu@yahoo.com.tw > 立法委員 郭添財 先生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3-1號302研究室 台南縣關廟鄉北勢村仁愛 路102號 ly10938a@ly.gov.tw > ly10938b@ly.gov.tw > 立法委員 程振隆 先生 桃園縣320中壢市健行路229號 > 立法委員 羅文嘉 先生 北市文林北路222號 > XX 電子計算機中心 XXX 先生 > TVBS週刊 北市100八德路一段23號 編輯部 530-ken@yahoo.com.tw > 一週刊 社會組 society@nextmedia.com.tw > 一週刊 投訴 119@nextmedia.com.tw > 聯合晚報 李雪莉 小姐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5號 > 新新聞 service@new7.com.tw > 其他媒體 http://www.taiwantrade.com.tw/TWTRADE/STATIC/links_tc_06.htm > +++++++++++++++++++++++++++++++++++++++++++++++ > >   當學生們忙著向中華電信哭鬧要降價的同時,學術單位自己卻把一個月動輒需要 > 數十萬經費的網路頻寬,拿來給研究生架設免費的清涼圖片站。這個叫做「無X」的 > 網站,經發現是由XX大學XX工程系的學生,架設在該系的計算機中心,免費讓人 > 存放多達50MB的圖檔(中華電信的ADSL用戶每個月繳兩千多塊也不過只有30MB空間), > 浪費頻寬嚴重違反學術網使用公約,影響他人權益,並且對內容毫無過濾管制,任由 > 未經查證身份的使用者放置挑戰尺度的自拍圖片。教育當局到底在哪裡? > > X大無x站濫用網路罪狀: > > 一 違反頻寬使用公約 > > -------------------------------------------------------------- > 台灣BBS站管理使用公約 > 2.禁止利用BBS做為傳送未經各站之管理單位核准之商業性資料。 > 3.禁止利用BBS做為傳送耗用大量傳送頻寬及儲存空間之資料。 > > 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 > 2.禁止使用TANet做為傳送具威脅性的、猥褻性的、不友善性的資料。 > 為愛惜使用網路頻寬,未得TANet骨幹網路相關節點的合作允許,禁止 > 大量傳送及登載與原設立目的不符的資訊。 > ------------------------------------------------------------- > > 上萬個使用者每個人佔用了50MB,日以繼夜耗用頻寬,還可以放置網路 > 商店型錄,自拍交友照片。。。當台灣還有許多中小學教育單位在使用 > 頻寬狹窄品質不良的網路,XX大學卻把頻寬用在如此跟教育毫無關係 > 的用途上,教育資源分配是否得當?政府是不是應該讓XX大學分一點 > 頻寬出來,救濟救濟這些可憐的中小學私立大學,因為他們的學生連傳 > 點作業到家裡都會因為流量過大而被停權,XX大學卻可以把頻寬分給 > 自拍美眉任意使用。 > > 該站的廣告上還註明了歡迎有興趣人士來「認識」X大男生,請問在法 > 治的台灣,我們教育單位的法條是訂定來參考用的嗎? > > 二 色情商業媒介在學術網橫行 > > 國內已有有心人士整理出無X站的「花名冊」,列出自拍少女方便人按 > 表索驥: > http://XXXXXXXXXXX.edu.tw/~u0013000/Beauty/wretch.php > 儼然是公然挑戰司法,我們的管理當局何在? > > 三 侵害大同公司財產 > > 該網站居然寫了一個資料竊取程式,讓玩家可以把原本在大同公司某 > 社群網站的資料整個抓到X大的網站中,藉以拉攏玩家。此舉嚴重 > 侵害本公司的權益,管理當局如何能坐視? > > > 以下資料提供有關單位參考 > XX大學XX系無X小站 http://XXXXXXXXX.twbbs.org/album > 該站負責人為XX大學XX工程系學生XXX,該站架設於XX大學 > XX工程系XX計算機中心 > -- ◎ Origin: 中央松濤站□bbs.ee.ncu.edu.tw From: 140.115.6.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