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Young (史提夫樣)
看板Confucianism
標題[問題] 關於《論語》中的「命」
時間Sun Jul 24 15:54:52 2005
之前在本板有板友推薦李澤厚的《論語今讀》,
於是我特地去買了一本來看,
看完之後有個小問題想要就教於各位先進,
李澤厚在解釋「命」這個概念時,一在重複說明這是代表「偶然性」
(如:為政二.4、雍也六.10、子罕九.1、堯曰二十.3)
這一解法十分不同於一般說法,
以三民書局出版,由謝冰瑩等人所編譯的《新譯四書讀本》為例,
在為政二.4中的「命」,就從朱熹之見,譯為「人生一切當然之道義與責任」
雍也六.10的「命」則譯為「天命」;子罕九.1的命則從程子之說譯為「命運」
堯曰二十.3的命則是「天命」,然而他又解釋這個天命是指「知窮達之分」
勞思光的《中國哲學史》也對「命」多有著墨。
他的說法則是將命與義對舉,「命是客觀之限制」,
他還對「命」歸納四種態度,分別是:
一、「命不可違,故應努力實現(人格神之意旨)」
二、「命不可違,但否定有超越與主宰,無自覺意志之領域」
三、「承認有命,自我在此中根本無可作為,故求超越」
四、「先區分義與命,然後對自覺主宰與客觀限制同時承認」
勞思光將儒家(或孔子)等同於第四種態度
我對他們的說法都不大滿意,
先說李澤厚的問題,他在《今讀》211頁有著以下的說法:
「『命』是偶然性,.......如真是必然......人就可以去瞭解、掌握而無須感嘆了」
但是就在同一頁之中他又說:
「將『命』不看作必然,而解作偶然。強調應該努力盡可能地去瞭解、把握偶然」
如果偶然和必然一樣都可以被「瞭解」甚至「掌握」、「把握」,
那偶然與必然又有什麼差別呢?
《讀本》也有其前後不一致的地方,「命」如何一方面又是「當然的道義與責任」,
又是無能為力的「命運」呢?
勞思光的分類法有問題,就一與四而言,能不能說「義」就等同於「人格神的意旨」呢?
就三與四而言,超越和自覺主宰又如何分別?
先寫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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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70.142
推 myb:寫的真好~我也來研究研究 61.228.28.198 07/25
推 myb:其實我覺得李澤厚的認識命是偶然 有一點心態上的感覺 61.228.28.198 07/25
→ myb:就是其實還是又命 可是心態上又不服輸 想要主宰自己 61.228.28.198 07/25
→ myb:我覺得是有一點情感上的不服輸吧 61.228.28.198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