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eveYoung (史提夫樣)》之銘言:
: 之前在本板有板友推薦李澤厚的《論語今讀》,
: 於是我特地去買了一本來看,
: 看完之後有個小問題想要就教於各位先進,
: 李澤厚在解釋「命」這個概念時,一在重複說明這是代表「偶然性」
: (如:為政二.4、雍也六.10、子罕九.1、堯曰二十.3)
: 這一解法十分不同於一般說法,
: 以三民書局出版,由謝冰瑩等人所編譯的《新譯四書讀本》為例,
: 在為政二.4中的「命」,就從朱熹之見,譯為「人生一切當然之道義與責任」
: 雍也六.10的「命」則譯為「天命」;子罕九.1的命則從程子之說譯為「命運」
: 堯曰二十.3的命則是「天命」,然而他又解釋這個天命是指「知窮達之分」
: 勞思光的《中國哲學史》也對「命」多有著墨。
: 他的說法則是將命與義對舉,「命是客觀之限制」,
: 他還對「命」歸納四種態度,分別是:
: 一、「命不可違,故應努力實現(人格神之意旨)」
: 二、「命不可違,但否定有超越與主宰,無自覺意志之領域」
: 三、「承認有命,自我在此中根本無可作為,故求超越」
: 四、「先區分義與命,然後對自覺主宰與客觀限制同時承認」
: 勞思光將儒家(或孔子)等同於第四種態度
: 我對他們的說法都不大滿意,
: 先說李澤厚的問題,他在《今讀》211頁有著以下的說法:
: 「『命』是偶然性,.......如真是必然......人就可以去瞭解、掌握而無須感嘆了」
: 但是就在同一頁之中他又說:
: 「將『命』不看作必然,而解作偶然。強調應該努力盡可能地去瞭解、把握偶然」
: 如果偶然和必然一樣都可以被「瞭解」甚至「掌握」、「把握」,
: 那偶然與必然又有什麼差別呢?
掌握 把握
在程度上是有差別的吧
我們常說把握機會
卻很少說掌握機會
用打牌來比喻
掌握 是已經知道自己會拿什麼牌 甚至知道對手會出什麼牌
把握 是拿到牌後 想辦法把爛牌打好
掌握是 事先了解命
把握是 不管命如何 我都盡自己的力做到最好
所以
偶然是可以把握的
只要自己有心就行
: 《讀本》也有其前後不一致的地方,「命」如何一方面又是「當然的道義與責任」,
: 又是無能為力的「命運」呢?
: 勞思光的分類法有問題,就一與四而言,能不能說「義」就等同於「人格神的意旨」呢?
: 就三與四而言,超越和自覺主宰又如何分別?
: 先寫到此
超越
有沒有可能
指的是像道家所講的"真人"
還有佛家的"佛"
而自覺主宰與承認客觀限制或許是說
我承認我無法預料下一秒會發生的事情
但事情發生之後我可以選擇撒手不管
或是用我所有的力量去改善它
超越往往脫離人世
自覺主宰則是身在人世
恩 以上是個人看法
不知您提的幾位先生是否也這麼想
小弟淺見一點
望能拋磚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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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性必有欲,非人也,天也。既曰天矣,其可去乎?
欲之有節無節,非天也,人也。既曰人矣,其可縱乎!
君子必慎其獨,為是故也。
-- 羅欽順《困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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