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學研究第19卷第2期(民國90年12月)
先秦儒家的喪葬觀**
林 素 英*
摘 要
自有生民以來,即相伴地有死亡的問題;由於有死亡,於是有喪葬之需要;
由於喪葬之儀式不足以安撫人死而歸於虛無的憂懼,於是繼而有喪禮的延長,以
祭祀禮儀安頓人心。先秦儒家以其積極用世的態度,實現其對世人的現世關懷,
於是投入關係人生最密切的喪葬工作,從實際輔助典禮的過程,辛勤地將儒家對
於人文教化的用心與理想,點點滴滴地澆灌入人們的心靈,庶幾乎能由於情性的
安頓,相對地提昇理性發展的空間,企圖通過禮儀的教化,而逐漸開展人文的光
輝。由於有關先秦時期喪葬禮儀觀念最重要、最可靠的資料,當屬《儀禮》、《
禮記》兩部典籍,因此本文萃取其中之精華,並輔以相關的考古發現,就其喪葬
禮儀之規劃,說明制禮者事死如生的妥貼安排,更透過喪服制度的細密措施,陳
述聖賢對於人文教化的精心設計。繼此之後,更透過墨子與莊子的不同論點,整
合出儒家的喪葬觀念,乃是最能順應人類情性需要而傳諸久遠的合理構想。
關鍵詞:先秦、儒家、喪葬、禮記、儀禮
* 作者係國立花蓮師範學院語文教育學系教授。
**本文係以筆者《古代生命禮儀中的生死觀》(臺北:文津出版社,1997)與《
喪服制度的文化意義》(臺北:文津出版社,2000)為基礎,重新整合先秦儒
家對於喪葬祭祀的系統思想,並加以推衍鋪陳改寫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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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先秦的喪葬觀念源自原始社會的埋葬習俗
從《孟子》「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他日過之
,狐狸食之,蠅蚋姑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人泚;中心達於
面目,蓋歸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則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亦必有道矣。」1
與〈繫辭〉「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
人易之以棺槨。」2的文獻記載,可知上古時代的埋葬習俗,不但經過隨地棄置
、任憑物化的時期,而且在人子親眼目睹狐狸分食親人屍身、蠅蚋爭食屍肉時,
由內心自然湧現不安與不忍之情,於是歸而有掩埋親人屍體的行為。然而剛開始
進行掩埋死者之時,也僅止於以厚厚的樹木枝葉掩蔽屍身,因此難免有野獸刨掘
屍體而啃噬之虞,所以還有賴孝子仁人共同持弓驅趕野獸以保護屍身,此即《說
文》所謂:「弔,問終也,從人弓。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故人持弓會敺禽也
。」3此時既沒有築土為墳,更沒有樹立標誌的習慣,日子一久,即很難記憶;
待後世聖人興起,則懂得以棺槨的妥當裝備以珍藏親人的屍體,而逐漸建立起成
套的埋葬制度。
1《孟子‧滕文公上》,見於漢‧趙岐注,宋‧孫奭疏,《孟子正義》,收入《
十三經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1985),頁102。
2《周易》〈繫辭下〉,見於魏‧王弼、韓康伯注,唐‧孔穎達等正義,《周易
正義》,收入《十三經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1985),頁168。
3漢‧許慎,《說文》,見於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臺北:蘭臺書局,
1972),頁387。
配合文獻的記載,還可從考古資料獲得相互的驗證。根據考古,山頂洞人似
乎已經有埋葬親屬的習慣,並且還在屍體身旁放置石器以及裝飾用品。4另外,
根據蒲慕州先生整理相關的墓葬資料,發現在一些較早於仰韶文化的遺址中,不
但有不少的墓葬,而且其間大多為豎穴墓葬,也有兒童的甕棺葬,同時還有公共
墓地的遺跡,可見當時應該已發展出一套較固定的埋葬制度。而仰韶時期的墓葬
中,則出現多人二次合葬的現象,且陪葬品中,大多數為生活及生產用具,少數
為裝飾物,同時還出現一些非實用的「明器」,並且開始出現放置陪葬品的二層
臺。至於大汶口文化時期,所出現的木槨,已具有殷商時代木槨之雛型,同時該
地十號墓墓穴規模龐大,陪葬品豐富,可與殷商以下中型墓相比擬。而黃河中游
的龍山文化,墓葬形制大抵與仰韶文化相當,只是村落附近很少發現墓地;山東
龍山文化時期的墓葬,則含有木質葬具的比例大量提高,並且陪葬品以黑灰陶為
主。至於與山東龍山文化同期或稍早的馬家窯與齊家文化,已有土洞墓出現,同
時還有木棺與石棺,齊家文化時期還有「殉葬墓」出現,而陪葬品除卻玉、石、
陶、骨器以及家畜以外,另有卜骨以及銅器。蒲先生更從新石器時期中原與各地
區墓葬情形的異同之處(均有豎穴土坑、甕棺葬、二次葬、合葬;無屈肢蹲葬、
無墓坑葬等),得出當時中國境內各文化圈之相互影響及交融已經相當明顯的結
論。5
4其詳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新中國的考古發現和研究》(北京
:文物出版社,1984),頁30-36。
從上述史前時期的墓葬資料,除卻可以發現各文化圈對於處理人類的善後大
事,有明顯的交互影響與合融以外,還可看見各前後時期的墓葬情形,也都有因
襲與發展的遺跡;此從所發掘的殷虛墓葬、周代墓葬與史前時代墓葬雷同的現象
,可以得到妥切的說明。6信史時期雖然始自殷商,不過現存的殷商文獻當中,
仍然缺乏對於喪葬禮儀的直接紀錄,而不得不以《儀禮》的記載為最早的資料,
因此本文論述先秦儒家的喪葬觀念,採取《儀禮》中對於喪葬禮儀的紀錄以及《
禮記》的相關記載為主(祭禮僅採取與喪葬有直接關係的祭祖禮而不及其他),
若有相關的考古資料,則一併說明;就喪葬禮儀的規劃,說明其事死如生的體貼
安排,更透過喪服制度的實施,而陳述制禮者對於人文教化的理想。繼此之後,
則透過墨子與莊子的相對論點,整合出儒家的喪葬觀念乃是順應人類情性需要而
有的周密構想。
5其詳參見蒲慕州,《墓葬與生死—中國古代宗教之省思》(臺北:聯經出版社
,1993),頁29-39。
6同上註,頁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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