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不但積極地提倡薄葬短喪,並且針對儒家所大力推行的三年之喪仔仔細
細地提出猛烈的攻擊:哭泣不秩聲翁。縗絰,垂涕,處倚廬,寢苫枕塊,又相率
強不食以為飢,薄衣而為寒,使面目陷陬,顏色黧黑,耳目不聰明,手足不勁強
,不可用也。又曰上士之操喪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
言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則必不能蚤朝,五官六府,87辟草木,實倉廩。使
農夫行此,則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樹藝。使百工行此,則必不能修舟車、為器
皿矣。使婦人行此,則必不能夙興夜寐,紡積織紝。……以此求富,此譬猶禁耕
而求穫也。……君死,喪之三年;父母死,喪之三年;妻與後子死者,五皆喪之
三年;然後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五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數。……是故百姓
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勝計也。此其為敗男女之交多矣。以此
求眾,譬猶使人負劍而求其壽也。88依循墨子所說,則三年之喪似乎真有所謂「
貧家產、寡人民、啟亂事」的嚴重後果,然而仔細考察禮書對於服喪的相關說明
,卻可發現墨子的抨擊,早在《禮記》中就有周到的防弊設想:三日而食,三月
而沐,期而練,毀不滅性,不以死傷生也。喪不過三年,苴衰不補,墳墓不培,
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終也。以節制者也。……百官備,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
,扶而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執事而后行者,面垢而已。禿者不髽
,傴者不袒,跛者不踴,老病不止酒肉。以權制者也。……始死,三日不怠,三
月不解,期悲哀,三年憂,恩之殺也。聖人因殺以制節,此喪之所以三年。賢者
不得過,不肖者不得不及;此喪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89制禮者早已以「
節」與「權」為服喪者之重要原則,使服喪者知所節制、懂得權衡,保持「中庸
」之道以行居喪之禮,以達成延續社會脈動之目的。喪期之中,更要遵守「毀瘠
不形,視聽不衰。頭有創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復初。不勝
喪,乃比於不慈不孝。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
於內。」90的重要原則,以免入於「不慈不孝」的罪名,因此當然不可能造成墨
子所說的「作疾病死者不可勝計」的地步。
至於有關古代聖王之事,《淮南子》認為:「當舜之時,有苗不服,於是舜
修政偃兵,執干戚而舞之。禹之時,天下大雨,禹令民據土積薪,擇丘陵而處之
。武王伐紂,載尸而行,海內未定,故不為三年之喪始。禹遭洪水之患,陂塘之
事,故朝死而暮葬。此皆聖人之所以應時耦變,見形而施宜者也。」91又記載禹
之時,天下大水,禹身執虆垂,以為民先,在此全民投入治水之辛苦工作中,因
而採取「死陵者葬陵,死澤者葬澤」之方式,故節財、薄葬、閑服隨之而生。92
如此這些都是應時耦變、見形施宜、與化推移的合適措施。反之,當社會環境進
入穩定的狀態,不再需要隨時準備與大自然做生死搏鬥,也不再處於禽獸偪人的
窘境,並且文明與文化都已提昇至相當的程度以後,人們對於生命的感受,就不
再簡單地以為「活著就是一切」,而要追求生命富有更多的內容與意義,要求存
在以外的更高價值,所以墨子這種以「實用」為單一價值標準取向的主張,就是
泥於時而違於勢且不合乎人類情性發展的做法。因此《淮南子》更對墨家之喪葬
主張,評為:「三月之服,是絕哀而迫切之性也。」93可見當時墨者倡行服喪不
超過三月應為可信之事,而這種喪葬主張,最根本的流弊,就在於其意圖以三個
月極短的時間而斷絕世人喪親之哀情,不但強常人之所難,而且還極度壓抑上天
賦予人的親親仁德,所以縱然一時之間可以獲得下層社會的廣大支持,終究無法
持久流傳於後世。而《莊子》對墨家喪葬的批評更有公允之論斷:今墨子獨生不
歌,死不服,桐棺三寸而無槨,以為法式。以此教人,恐不愛人;以此自行,固
不愛己。未敗墨子道,雖然,歌而非歌,哭而非哭,樂而非樂,是果類乎?其生
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使人憂,使人悲,其行難為也,恐其不可以為聖人
之道,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雖獨能任,奈天下何!離於天下,其去王也
遠矣。94先王制禮,其旨皆在於求能可傳與可繼。95墨子雖然稟其堅忍刻苦、剛
毅不拔之意志,而行悲天憫人之志業,堪稱義行可嘉,然而終生勤苦,死後卻又
儉薄蕭條,則為人情所難以堪,即使在當時特殊的政治社會條件下可激起盛大迴
響,且掀起一陣對儒家的強烈批評,然而其做法終究無法持久,更難具有人文教
化之功效。
87孫詒讓於《墨子閒詁》,卷6,頁158,以「五官六府」當作:使士大夫行此,
則必不能治五官六府。
88同註83,卷6〈節葬下〉,頁158-161。
89同註10,〈喪服四制〉,頁1033-1034。
90同註10,〈曲禮上〉,頁54。
91同註82,〈齊俗訓〉,頁359-360。
92同註82,〈要略〉,其詳參見頁710 。「閑服」,王念孫以為「閒」與「簡」
同;簡服,指三月之服。《道藏》「劉本」作「閒服」,他本「閒」字皆誤作
「閑」,而「莊本」從之。《文選》〈夏侯常侍誄〉之注,以及《路史》〈後
紀〉引此,則并作「閒服」。
93同註82,〈齊俗訓〉,其詳參見頁356。
94《莊子》〈天下〉,見於清‧郭慶藩,《莊子集釋》(臺北:貫雅文化公司,
1991),頁1074-1075。
95同註10,〈檀弓上〉,頁142:夫禮也,為可傳也,為可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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