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殮之前,首先必須為死者沐浴淨身,沐浴所用之潘水,雖然有「君沐梁,
大夫沐稷,士沐稻」11的分別,不過都要求十分潔淨,因此必須於西牆下另行築
垼燒煮之,以免水質污垢不潔。12沐浴淨身之後,則進行飯含之禮。飯含之內容
,《周禮》有「大喪,共飯玉、含玉」13之記載;〈士喪禮〉更有「主人左扱米
,實于右,三,實一貝。左、中亦如之。又實米唯盈。」14之儀節敘述;《禮記
》則載「天子飯九貝,諸侯七,大夫五,士三。」15於是孔穎達更依據〈士喪禮
〉與〈雜記〉、〈喪大記〉的紀錄,在「飯用米貝」下,以差率推論,提出天子
當飯黍含玉(璧形)、諸侯飯梁含玉(璧形)、卿大夫飯稷含珠、天子之士飯梁
(諸侯之士飯稻)含貝的說法,16此即《禮記》所概括的「飯用米貝,弗忍虛也
。不以食道,用美焉爾。」17之扼要紀錄;而《荀子》對此,則有「始卒,沐鬠
體飯唅,象生執也。不沐則濡櫛三律而止,不浴則濡巾三式而止」18之記載。為
死者進行飯含之禮的心理基礎,即奠基在生者關懷死者之情,因此不忍死者虛口
而終,於是以米貝之物充實其口,且以黍稻等富有生機之資糧,略盡生者對死者
的飽食之愛,而金鶚(?─1819)「蓋弗忍虛,則無致死之不仁;不以食道,則
無致生之不知也」19之說,正好妥切闡明制禮者為死者設計飯含之禮的人情關懷
;同時,在人情關懷之外,更藉由所飯含實物內容之差異與數量之多寡,促進社
會秩序之建立。
11同註9,頁415。另外,同註10,〈喪大記〉,頁770,則作「士沐梁」之紀錄。
12同註9,其詳參見頁412。
13《周禮》〈春官‧典瑞〉,見於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周禮注疏》,
收入《十三經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1985),頁316。
14同註9,頁421。
15同註10,〈雜記下〉,頁749。
16同註10,〈檀弓下〉,其詳參見頁168之孔疏。
17同註10,〈檀弓下〉,頁168。
18《荀子‧禮論》,見於清‧王先謙,《荀子集解》(臺北:藝文印書館,1988
),頁610。
19清‧金鶚,《求古錄禮說》卷11,見於《續皇清經解三禮類彙編(一)》(臺
北:藝文印書館,1986),頁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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