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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kr (琴心)》之銘言: : 如果只因為 : 後人把 "物" 解為 " 常識上的種種「對象」" : 就認為先秦之人也是這個意思 : 是不是也有點缺少說服力呢? : 傳之五究竟是不是亡佚 很難說 : 作者用物一字的意思究竟如何 以現有文獻來看 似乎也很難說 : 如果把物解為常識上種種對象 : 且假設先秦時代只有此一種用法 : (只有一種用法比較容易讓作者覺得依字面可解) : "爻有等,故曰物" 要怎麼解釋? 一、前文無意認為「先秦時代只有某一種用法」。 二、「把「物」解為常識上的種種「對象」是孟荀書中的基本用義,並無缺少說服力的 問題。依大學的前後文,「物」以此義詮釋也並無不適之感。 以「等差不同之地位」為認知「對象」,注意、體認並思考,確實是一種格物,但 若要因此排斥其他的對象,認為「對外在之天地萬物、意之所在之人與事」體認思 考,都不是大學的格物,這是拙者認為極為不妥而嫌於自狹門戶的。 三、"爻有等,故曰物",何先生文所謂「物字原所含雜而不一等差之義」、「此處以 物言人,亦應自其品第不齊之義而來。」都解釋得很清楚。 「雜而不一、等差不齊」,也是抽取自物的基本常識義。 西方胡賽爾創現象學,其學質言之即為「從現象出發」,以對現象的體認和把握為 基礎建構其哲學,現在有一種「對瑣碎事物觀察並自由聯想、挖掘內心對事物的直 觀以發見人、物互動的本質」的方法還經常應用在一些美術、設計性質的課程中。 另一大哲維根斯坦之學說造成近代邏輯實證論和語言分析學派的興起,也影響了許 多學科的研究,而其著作有許多也都是對生活中現象、語言的自我辯證。(甚至可 看到包括顏色、聲音、口頭話語分析等雞毛蒜皮小事物的繁瑣談論。) 此二人之學都是「下學而上達」,其學發用所至,包羅甚廣。 觀此也許可以給人一些啟示。 -- ◎維生素C是水溶性,我們可以很快的吸收,也可以很快的將多餘的當作垃圾排泄出去, 所以得到結論:你無限狂飲柳橙汁的時候有一部份時間是在浪費柳橙汁和浪費生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208.112 ※ 編輯: micius 來自: 221.169.208.112 (07/1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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