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onfucianis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漢學研究第18 卷第2 期(民國89 年12 月) 大學格物別解 何澤恆* 摘 要 《大學》「格物」一詞,古今解者紛紜,爭訟不已。本文分疏歷代 較具代表性的解說,辨其是非得失,指出東漢鄭玄及明王守仁之釋 義,皆與《大學》本文序次相悖;而宋程頤、朱熹的窮理說則不免有 混入自然物理之嫌,與《大學》專重人事者亦不相洽。明末瞿汝稷、 清初萬斯大本《禮》家射位之義說格物,於義雖通,然串講前後文 義,依然有所未周。諸家解說各有其不盡妥切之處。作者即本瞿、萬 解讀的角度,進而轉據《易傳》「爻有等,故曰物」中「物」字,兼有 遠近貴賤高下等差不同的物位,以及爻位變動不居兩方面含義,以之 詮解格物。文中強調經文「物有本末,事有終始」並非如朱熹所說是 結上文的語句,而是所以起下文者。因此「格物」當與「物有本末」 合併理解;而「物有本末」之「本末」,亦應與下文「本亂末治」連結 解讀。「格」或訓至而止,或訓正,皆無不可;「物」則指己身變動 不居之地位而言。如是則整段文義上下可以貫串;而「格物」實質含 義當與孔門「正名」之義相通,其所涉範圍自限於人生倫理。 關鍵詞:大學、格物、易傳、爻位、正名 * 作者係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31.74
rehtra:啊.......... 203.73.55.26 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