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程朱窮理說
大抵貼合《大學》經文,通釋其文義者,自以程、朱之說最獲後世認
同。姑無論前代科舉功令的影響,即如上文所提及筆者幾位師長的論文,其
實都在不同程度上贊成程、朱的意見。但這並不意謂程、朱之說,向無爭
議;事實上自有程、朱之說出,後代即不斷有學者起而持異議,此所以晚明
儒乃謂格物有七十二解之多。程、朱以「窮理」解格物,伊川曰:
格,至也。物,事也。事皆有理,至其理,乃格物也。10
又曰:
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曰窮其理而已也。11
朱子在《大學章句》中本伊川說,先以「窮至事物之理」注「格物」,又謂
《大學》格物致知有闕傳,因撰補傳,則曰:
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
朱子以為《大學》不但有錯簡,又有闕文,遂以己意更易、補傳,其作法頗
遭後人非議,此一問題姑置勿論。12 即就文義的解說而言,質疑其說者主要
秉持兩種觀點:第一,就文字的訓釋而言,「格」既訓「至」,其上轉出「窮」
字;「物」訓「事」,下又轉出「理」字,疑其支離。第二,就其內在之義理
而言,格物之物,程、朱所謂即凡天下之物而格,將使人窮老盡氣莫厎其
境,安得以言八條目之初階?若此則格物、致知,皆向外物求理,是亦支
離。
為程、朱辨解者,多謂其訓字縱未銖兩悉稱,而其大意則無悖經旨。又
或謂程、朱所謂窮理,要以人事之理為主。如戴靜山先生云:
伊川和朱子??雖主窮理,卻不重視自然界的物理,而重視人事之理,亦即是倫
理。13
此在伊川議論,亦可得其證。蓋伊川云:
凡一物上有一理,須是窮致其理。窮理亦多端:或讀書,講明義理;或論古今人
物,別其是非;或應接事物而處其當;皆窮理也。14
所示窮理三途:一曰讀書以講明道義,二曰評論古今人物以辨別其是非邪
正,三曰應接事物以求處得其當。此等可謂皆在人生倫理道德範疇以內事,
而並未牽涉無窮無止之自然界真理。而且他尚有更明白的宣示:
格物之理,不若察之於身,其得尤切。15
所以伊川之真意,確如戴先生所說,乃以人事之理為主。但伊川他處又嘗
云:
凡眼前無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熱,水之所以寒,至於君臣父子閒皆是
理。16
這畢竟還是留下物理一路。朱子顯然是接受了伊川的觀念,加之先後解說多
方,見於《文集》、《語類》語意詳略不同,自更易引起理解上的歧異。如朱
子嘗云:
一身之中,是仁義禮智,惻隱羞惡、辭遜是非,與夫耳目手足視聽言動,皆所當理
會。至若萬物之榮悴,與夫動植小大,這底是可以如何使,那底是可以如何用,車
之可以行陸,舟之可以行水,皆所當理會。17
吾生有涯,而知也無涯,此人盡知之者,朱子無不知之理,故他也一如伊
川,明確指出務博求必盡窮天下之理之為非,曰:
格物之論,伊川意雖謂眼前無非是物,然其格之也,亦須有緩急先後之序,豈遽以
為存心於一草一木器用之間而忽然懸悟也哉?且如今為此學而不窮天理、正人倫、
講聖言、通世故,乃兀然存心於一草木、一器用之間,此是何學問?如此而望有所
得,是炊沙而欲其成飯也。18
因此其後王陽明本朱子格物之旨,去格庭前竹子,竟七日而病,乃謂朱子說
錯了,其實朱子何嘗是要如此去格物?因此戴先生的看法應是符合程、朱本
意的。不過即從上兩段引文中,朱子實並未排除自然之理於格物之外,其意
亦不容否認。故錢賓四先生為之說解曰:
朱子謂格物乃「窮至事物之理」,既言人事,自亦不當忽略物理。即孝子之夏凊冬
溫,豈不仍兼自然物理在內?故知朱子之說,宜與《大學》本文原義無大違礙。19
又曰:
朱子〈補傳〉已明言之,曰:「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又
曰:「物,猶事也。」則孔孟之所傳,固為修、齊、治、平之理乎?抑鳥獸草木之
名乎?《大學》亦明言之,曰:「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
為人父止於慈。」此皆已知之理,而猶待於後人之益窮之,何嘗是欲窮乎鳥獸草木
之名乎?抑且《大學》本文又言之,曰:「『緡蠻黃鳥,止于丘隅。』子曰:『于
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是《大學》亦未嘗不格及於鳥獸之理。豈可
於格物「物」字,必抹去鳥獸草木自然之理於不談不論之列乎?故朱子言格物窮
理,既包有人文事為之理,亦兼有自然萬物之理。至其本末、先後,當務之急,稍
治孔孟書者皆知之。惟至於近世,西方自然科學日益發展,於是讀朱子〈補傳〉,乃
易聯想及於自然物理,而朱子若已先發其意於五、六百年之前。此亦見朱子論學,
其精神氣魄之卓越。? .朱子〈補傳〉,則實未有先物理後人事之稍微痕跡之嫌疑,
此固細讀朱子〈補傳〉本文而可知也。20
此處解說朱子格物窮理之義,自然之理亦不能截然剔除在外,亦甚通達。故
近世泰西傳入聲光化電之學,國人乃以格物之學稱之,不感窒礙;而歷來格
物異解,亦惟其說可與自然科學之研治相接榫,亦即此可知。惟即說孝子之
冬溫夏凊亦兼及物理,然《大學》通篇則只著重人事,更不及此類之發揮,
且此等物理亦當在一般常識範圍之內,而不必有俟乎吾人之用心窮格;「緡
蠻黃鳥」云云乃所以借寓,非所以言窮人事止于至善之理與夫草木鳥獸自然
之理之相關。故我們或可承認如錢先生所說,《大學》於如何格物致知,實
所未詳,縱無闕文,必有闕義,朱子〈補傳〉至少是補出了《大學》闕義。
然而《大學》八條目宜皆屬人事,且「格物」居其最初一目,即只就君臣父
子人倫之理而言,其常變得失之所以然,求其豁然貫通之一境,亦非初學一
蹴可幾。即如伊川所謂窮理三途,謂其為致知之方、從入之途則人人可行,
期其如朱子所謂「眾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即在天
縱之將聖如孔子,恐亦當在其四十、五十而後可。八目初階,仍疑不致若斯
之難。
戴靜山先生曾解說經文中八條目的覆說,特分辨「格物致知」和「物格
知至」之差異,其意甚佳,曰:
「格物致知」和「物格而後知至」,有程度上的不同。格物致知是學問初步事,而物
格知至,則是到了成熟的地步。21
「致知在格物」言「在」而不言「先」,朱子亦有說,云:
知與物至切近,??物才格,則知已至,故云「在」,更無次第也。22
其辨「致知」之與「知至」,則曰:
上一「致」字,是推致,方為也。下一「至」字,是已至。23
戴先生本此意為之推說,云:
致知格物,意為推知著物,是一時俱了的,所以無「後」字。可是「物格而后知至」
這一句卻有「後」字,物格不與知至一時俱了,便不能說推知著物便是格物。因此
這物字必定具有某種意義,不是泛稱事物。伊川和朱子都以為格物就是窮理,這是
很有道理的。24
朱子雖以事訓物,然其所指實為事理,戴先生的分析是頗能掌握朱子命意
的。故孟子曰:「萬物皆備於我矣。」朱子《集注》云:
此言理之本然也。大則君臣父子,小則事物細微,其當然之理,無不具於性分之內
也。25
所釋「萬物」,亦指萬物之理。所舉君臣父子之大者,乃如仁義禮知之發於四
端者之類;事物之細之小者,則當指飲食起居者而言。故王夫之曰:
《集註》之言「物」,必以君臣父子為之紀,而括其旨於事物之細微,終不侈言飛潛
動植之繁蕪,......其旨嚴矣。26
然則朱子此解「萬物」亦一猶《大學》之解格物,其與近代科學格天地萬物
之理者並不相同。但朱子《孟子或問》中解此章又云:
萬物之生,同乎一本,其所以生此一物者,即其所以生萬物之理也。故一物之中,
莫不有萬物之理焉。所謂「萬物皆備」者,亦曰有其理矣。27
《語類》亦云:
萬物之理皆備於我,如萬物莫不有君臣之義,自家這裡也有;萬物莫不有父子之
親,自家這裡也有;??所謂萬事皆在我者,便只是君臣本來有義、父子本來有
親、夫婦本來有別之類,皆是本來在我者。28
此亦如同其說格物,在朱子意,所舉儘為君臣父子人事之理,然亦並不截斷
其與自然萬物之關聯。自近代人觀點言之,固可因其得與科學格物相銜接而
欣賞其氣魄,然自孔孟以至《大學》本文,似未見有重在探求萬物之理的主
張。尤如《大學》,自誠正修齊治平,皆主人事,亦未見有諸如萬物一本同寓
其理之理論。故錢賓四先生亦不得不承認:
〈格物補傳〉實有自「事物」混入「物物」之嫌。29
然則朱說所以會招致後來王陽明的不滿,自是不無緣故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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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宋.程顥、程頤,《河南程氏外書》卷2,《二程集》(臺北:里仁書局,
1982.3),上冊,頁365。
11 同前註,《河南程氏遺書》,卷25,頁316。
12 朱子前,二程兄弟已分別有《大學》改本。對《大學》有無錯簡、闕文的認
知,或多或少都與格物的理解有關。清初毛奇齡撰《大學證文》(臺北:臺
灣商務印書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10 冊,1986.3)嘗謂「元明改
本約十餘本,不能全列,第舉其行世者五本」,見卷1,頁280。其門人林文
檒《大學偶言》(臺南縣:莊嚴文化事業公司,《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經部
》,第176 冊,1997.2)則稱「朱竹垞(彝尊)先生自言曾見有三十餘改本」
,見頁8。葉國良〈介紹宋儒林之奇的大學改本〉(《幼獅學誌》,18:4,
1985.10)謂王大千「大學正簡」(臺北: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碩士論
文,1974.6)就今內容可考者,得至少二十三種,而葉文所述林氏本尚未在
內。
13 戴君仁,〈大學八條目的覆說〉,《戴靜山先生全集》(臺北:戴靜山先生
遺著編輯委員會,1980.9),第3 冊,頁1421。
14 同註11,卷18,頁188。
15 同前註,卷17,頁175。
16 同前註,卷19,頁247。
17 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京都:中文出版社,1979.2),縮印本上冊
,卷18,頁304-305。
18 宋.朱熹,〈答陳齊仲〉,《朱熹集》(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10)
,第4 冊,卷39,頁1792。
19 錢穆,《中國學術思想史論叢(二)》〈大學格物新釋〉,《錢賓四先生全
集》(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8.5),第18冊,頁219。
20 同前註,頁229。
21 同註13,頁1420。此意戴先生又申於〈陽明批評孟子盡心章朱注〉,見同書
,頁1435。
22 同註17,卷15,頁270。
23 同前註,頁265。
24 同註13,頁1420-1421。
25 同註5,頁491。
26 清.王夫之,《讀四書大全說》〈孟子.盡心上篇〉,《船山全書》第6 冊
(長沙:嶽麓書社,1991.12),卷10,頁1119。
27 宋.朱熹,《孟子或問》,《朱子遺書》(臺北:藝文印書館,1969.5,影
印清康熙中禦兒呂氏寶誥堂重刊白鹿洞原本),卷13,頁5 上。
28 同註17,卷60,頁717。
29 同註19,〈再論大學格物義〉,頁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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