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朱子論理氣關係
在探討蕺山對朱子理氣論的批判之前,我們有必要先對朱子的理氣論略
加說明。迄今為止的相關研究已顯示:在宋明儒學之中,朱子的理氣論最具
有二元論的色彩,而這要歸因於朱子本人分解性的思維方式。關於朱子思想
中的理氣關係,前人所論既精且詳,本文毋須續貂。依筆者之見,在眾多詮
釋當中,牟宗三先生「不離不雜」之斷語最能得其旨。21 朱子在答劉叔文的
兩封書信中扼要地說明了理氣之間這種「不離不雜」的關係。其第一書云:
所謂理與氣,此決是二物。但在物上看,則二物渾淪,不可分開各在一處;
然不害二物之各為一物也。若在理上看,則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
其理而已,未嘗實有是物也。22
其第二書云:
須知未有此氣,已有此性;氣有不存,性卻常在。雖其方在氣中,然氣自氣
,性自性,亦自不相夾雜。23
在朱子的義理系統中,性即是理,故第二書所論的性、氣關係即是第一書所
論的理、氣關係。依此,朱子係從兩個觀點去說明理、氣關係,即一方面
「在理上看」,一方面「在物上看」。所謂「在理上看」,是說就理論或概念而
言;所謂「在物上看」,是就現實的存在而言。
首先,就理論或概念而言,理與氣是截然不同的,兩者不可相互化約,
所謂「氣自氣,性自性,亦自不相夾雜」。這是存有論的區分,由此而言理、
氣之「不雜」。這種區分包含兩層意涵:一是「理先氣後」,二是「理為但
理」。所謂「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與「未有此氣,已有此性;氣有不存,性
卻常在」,即涵「理先氣後」之義。「理先氣後」是朱子自己的說法。《朱子
語類》卷1 有如下的一段文字:
問:「有是理便有是氣,似不可分先後?」曰:「要之,也先有理。只不可
說是今日有是理,明日卻有是氣;也須有先後。且如萬一山河大地都陷了,
畢竟理卻只在這裡。」24
類似的話頭在《朱子語類》卷1 還有不少,25 此處僅舉其一,以概其餘。由
這段文字可知,此處所謂的「先後」,並非就時間的次序而言,而是就存有的
次序而言。在現實的存在物當中,理與氣是同時存在的,並無時間上的先後
可言。但就存有結構而言,理對於氣卻有優先性,而為其超越的根據。然而
這種與氣分離的理,只是「但理」(「但有其理而已」),亦即抽象的存有,而
非現實的存在。由於理是抽象的,故不能活動;能活動的是氣。26 借用牟宗
三先生慣用的說法,朱子的「理」是「只存有而不活動」。27 是故,朱子在闡
明理、氣在理論或概念上「不雜」之同時,往往又從現實存在的層面強調
理、氣之「不離」,所謂「在物上看,則二物渾淪,不可分開各在一處」。換
言之,現實的存在物必須由理、氣二者共同組成,所謂「天下未有無理之
氣,亦未有無氣之理」。28 沒有理,氣即無其存在依據(ratio essendi);沒有
氣,理只是抽象的,而無現實性。我們必須同時從這兩方面去理解朱子思想
中的理、氣關係,才能得其全貌。
由此便產生一個問題:朱子的理氣論究竟是一元論還是二元論?劉述先
曾撰有〈朱熹的思想究竟是一元論或是二元論?〉一文,29 來回答這個問
題。他的結論是:「由形上構成的角度看,朱熹是二元論,由功能實踐的角
度看,朱熹是一元論;兩方面融為一體,才能夠把握到朱熹思想的全貌。」30
其實,借用「一元論」或「二元論」這類的西方概念來說明朱子的理氣論,
只是一種方便的說法,未必完全符合西方哲學的理論脈絡。劉先生也承認:
朱子理、氣二元、不離不雜的思想與西方典型的二元論思想(如柏拉圖、笛
卡兒的哲學思想)有完全不同的理論效果。他以笛卡兒的心物二元論為例,
說明其論斷的理由:
事實上只要心物各有不同屬性,彼此不能化約,就可以說他是二元論的思想
。這樣看來,顯然沒有充分的理由不許我們稱朱子是二元論的思想。但在實
踐功能的層次上,笛卡兒仍然堅持二元論的立場,以致心物的交感成為問題
。這種二元論是中國傳統之中所缺乏的東西。中國思想從來沒有在心與身、
知與行、理論與實踐之間劃下一道鴻溝。朱子也一樣要講一貫之道,故由實
踐功能的角度看,也不妨可以說他是一元論。31
然而,對於蕺山而言,這種形上理論二元、實踐功能一元的情況是不可
思議的。他批評朱子理氣論的二元傾向,正是因為它會導致工夫的支離,使
工夫失去著落。其〈中庸首章說〉便針對「後之解者」,批評其心性論及工夫
論:
(6)須知性只是氣質之性,而義理者,氣質之本然,乃所以為性也。心只
是人心,而道者,人之所當然,乃所以為心也。人心、道心,只是一心;氣
質、義理,只是一性。識得心一、性一,則工夫亦一。靜存之外,更無動察
;主敬之外,更無窮理。其究也,工夫與本體亦一。此慎獨之說,而後之解
者往往失之。(《全集》,第2 冊,頁353)
這段話顯然主要是針對朱子而發。因為在心性論方面,朱子區分「道心」與
「人心」、「天地之性」(即「義理之性」)與「氣質之性」,在工夫論方面,則
區分「靜存」與「動察」、32「主敬」與「窮理」。33 在蕺山看來,心性論之合
一與工夫論之合一是互為條件的,不可能存在心性論上二元而工夫論上一元
的情況;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即本體與工夫為一。
綜觀整個蕺山之學,其結穴之處在於以慎獨誠意之學為核心的工夫論。
唯有透過這個角度,我們才能理解其心性論。至於其理氣論,誠如李振綱所
言,是「從屬於心性論」,「是為其心性論作注腳」。34 唯有把握住此一思想
背景,我們才能正確理解蕺山對朱子理氣論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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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參閱牟宗三,《心體與性體》(臺北:正中書局,1975),第3 冊,頁
486-516;亦參閱劉述先,《朱子哲學思想的發展與完成》(臺北:臺灣
學生書局,1995,增訂三版),頁274-283。
22 陳俊民校訂,《朱子文集》(臺北:財團法人德富文教基金會,2000)
,第5 冊,卷46,頁2095。
23 同上註。
24 《朱子語類》(臺北:文津出版社,1986,據北京中華書局1986 年版翻
印),第1 冊,卷1,頁4。
25 參閱同上註,頁1-4。
26 《朱子語類》云:「蓋氣則能凝結造作,理卻無情意,無計度,無造作
。....且如天地間人物、草木、鳥獸,其生也,莫不有種,定不會無種
子白地生出一箇物事,這箇都是氣。若理,則只是箇潔淨空闊底世界,
無形迹,他卻不會造作;氣則能醞釀、凝聚生物也。」(同上註,頁3。)
27 大陸學者向世陵曾撰〈宋明理學之分系─牟宗三宋明理學「三系說」評
說〉,試圖為牟先生此一論斷翻案;但依筆者之見,其翻案並不成功。
此文刊於鄭家棟、葉海煙主編,《新儒家評論》,第2 輯(北京:中國
廣播電視出版社,1995),頁83-110。
28 《朱子語類》,第1 冊,卷1,頁2。
29 此文原刊於《中國文哲研究集刊》(中央研究院),創刊號(1991.3)
,頁181-198;後收入其《朱子哲學思想的發展與完成》,頁639-662。
以下引用此文時,主要根據《朱子哲學思想的發展與完成》之頁碼,而
以括號將《中國文哲研究集刊》之頁碼附於其後。
30 劉述先,〈朱熹的思想究竟是一元論或是二元論?〉,頁639(181)。
31 同上註,頁648(18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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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塗有餓莩而不知發﹔人死,
則曰:『非我也,歲也。』是何異于刺人而殺之,
曰:『非我也,兵也!』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
《孟子 梁惠王章句上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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