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氣生理成與真實存在的能動性
從非人為構造性上講自在自為性,僅僅是從否定的、消極的方面講;如
果從肯定的、積極的方面看真實存在的自在自為性,就必須看到它的能動
性、活力性,換言之,它本身就是自身存在的主體,就是創生的力量。這才
是真實存在的自在自為性的正面的、積極的表現。
王船山認為,真實存在的創生性仍然需要從氣說起。他主張,在理氣兩
者之間,真正具有原初創造性(生)力量的不是理,而是氣:「以氣而有所
生」,「天不能無生」。69 所以,在王船山那裏,天地生物之道是氣之道,也
即是通過氣本身的運行來實現的。於是,氣就是作為創生主體的角色而出現
的。「成必有造之者,得必有予之者,已臻於成與得矣,是人事之究竟,豈
生生之大始乎!....夫一陰一陽之始,方繼乎善,初成乎性,天人授受往來
之際,止此生理為之初始」。70 真正對生生之大始負責的不是理,而是氣。
氣只是能生,氣只是不詘,氣只是能勝;過此以往,氣之有功者皆理也。德
固理也,而德之能生、不詘而能勝者,亦氣也。才非不資乎氣。而其美者即
理也。71
所以,王船山經常說「陰陽資始」、「陰陽始物」,氣的功能在於始物、生
物,所以,氣就是一個與開始、創造、日新聯繫在一起的概念。而理的作用
則在於成物、終物,這是與理的組織、裁成的功能有關的,所以理是一個與
成就、完成、實現也即與終聯繫在一起的概念。在王船山那裏,始就是生,
終就是成,始終過程就是生成過程,因此,理氣的關係就可以定位為「氣生
理成」。萬物生成的過程,是「氣生理亦賦焉」的過程,此物因為生而獲得了
自身之理。
當氣被理解為資生、資始的力量時,氣就成了「力」性範疇,或者「能」
性範疇。72 漢語中有「能力」、「力氣」、「氣力」等詞,表明氣與能、力之
間在意義上的一致性。像「創造(力)」、「才(力)」、「智(力)」、「鑒賞
(力)」等等在漢語中都被表述為力性範疇。事實上,陰陽二氣在儒學中一直
被視為兩種不同形態的力。73 在王船山那裏,氣是一個與「力」(或者「能」)
聯繫在一起的概念,他常常如同張載那樣稱氣為「(良)能」。又贊同朱熹
「用力,說氣較多」的說法。74 孟子曾說:「智,譬巧也;聖,譬力也。其
至,爾力也;其中,非爾力也。」按照船山的理解,「力者,義無不集而氣
足以舉其任也。巧者,盡心知性而耳順乎天下之理,是非得失判然冰釋而無
纖芥之疑也。」75 可見,力就是氣。事實上,章太炎曾經正確地指出:「諸
儒所謂氣者,應改稱為力,義始相應。」76 作為力性範疇的氣是作為創造的
力量而出現的,如果沒有氣的基礎,存在就是軟弱無力的,它雖不能為惡,
但是也失去了為善的能力,77 同時,生命本身也就不能處於寬裕、舒展、發
揚的狀態,也就沒有剛毅、勇猛、進取的豪傑魄力和氣概,也就不能作出那
種驚動天地、感泣鬼神的事業。
按照尼采的說法,力(氣)與生命存在聯繫在一起,「生命」的定義應
該這樣定下來,即它是力的確定過程的永久形式,在這個過程中,不同的、
鬥爭著的力增長不勻。無論處於服從地位的反抗力有多大,它絕不放棄固有
的權力。在命令中也同樣存在著承認對手的絕對力未被戰勝、未被同化、未
被消解的問題。服從和命令乃是對抗遊戲的形式。而且,「世界的多義性乃
是力的問題引起的,力認為力的增長遠景便是一切」。「統一性(一元論)是
惰性的需要;多義性是力的信號。」在尼采看來,生命存在就是以本能、愛
欲、激情等形式出現的力的遊戲。78「氣」這個詞語在漢語中承擔的正是「生
命(力)」的含義。徐復觀就曾指出:「古人之所謂氣,並非僅指呼吸之氣而
言,而係指人身生理的綜合作用,或由綜合作用所發生的力量。換言之,氣
即由生理所形成的生命力。」79 事實上,「生命」這個表達與「氣」有關,
王船山告訴我們,「命」是天之命,它以氣化的方式進行,而「生」則是氣
的作用,而不是理的功能。據此,「生命」也就意味著以氣的運行為中介的
天命之不息的發生、創造,「生」是氣的不息的發生、創造、資始,因此也
是「命」的不斷的發生、流行。這就是王船山所說的「命日生」的含義,但
是命由於是氣的流行,氣所承擔的只是生、始,所以,無論如何也不能說
「命日成」,日成的是性,性就是理。所以,「生命」這個表達與「性命」這
個詞語之間有著深刻的差別。漢語「生命」一詞取義於氣的創造而不是理的
成就,因此,它包含著對於生命的時間性的這樣一種理解:生命意味著的不
僅僅是成、成就、完成,更為重要的是生、開始、創造;而開始乃是在一個
又一個的成就中的開始,因此,開始與創造總是與日新聯繫在一起的。王船
山對於氣的強調,其實是對於存在的能動性、活力性的強調。存在的能動性
和活力性表現為生命力的旺盛,也即氣的旺盛,漢語常常用「生氣勃勃」、
「朝氣蓬勃」等以氣為中心的辭彙來形容生命力,而不用以理為中心的辭彙來
表達生命力,原因就在這裏。對於王船山來說,理的意義與價值應該由生命
力(氣)來衡量,脫離了生命力,理化的程度愈高,存在的被壓抑程度也就
愈烈。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王船山指出:「氣盛則理達。天積其健盛之氣,
故秩敘條理,精密變化而日新。??天地之產,皆精微茂美之氣所成。人取
精以養生,莫非天也。氣之所自盛,誠之所自凝,理之所自給,推其所自
來,皆天地精微茂美之化,其醞釀變化,初不喪其至善之用。」80 真實存在
的能動性、活力性表現為氣盛理達,但是氣盛更為根本,它直接就是真實存
在的活動性的表現。
當把理氣從天道具體落實在人道上時,理氣之辨也就成為理性力量與生
命力量關係的探討,81 因為,理氣的討論與性(理)、情(主要是欲)才的討
論是一致的,對理氣的述說也同時就是對性情、理欲、德才之辨的討論。82
由於理氣在王船山那裏所承擔的哲學論證功能是氣生理成,因此,這在
一定程度上支援了朱熹「氣強理弱」的觀念,這一觀念意味著:生命的力量
是強大的,而理性的力量則是孱弱的。在現代哲學中,朱熹的這一發現不斷
地得到了重申。舍勒(Max Scheler)指出,越是進入精神的更高層次,生命
力便越是減退;高度發達的文明總是伴隨著生命活力的衰減。「從根本上
說,低級的是強大的,最高級的則是孱弱的。任何一個高級的存在形式與低
級的存在形式相比,都相對地軟弱無力,而且它不是靠自己的力量,而是依
靠低級形式的力量來實現自己。」83 也正是出於這種認識,朱熹主張,理只
能通過氣來實現自己,但是,在朱熹那裏,氣(生命力量)卻被作了工具性
的解釋,84 朱熹認為氣化也即氣的創造活動不是氣本身的「活動」,而是「道
體之所為也」,氣在此僅僅是工具。85 由此,理性作為一種精神力量被理解為
創造的力量而出現在朱熹那裏,正是這樣一種觀念導致了「理能生氣」的看
法。尼采對於蘇格拉底的如下看法在一定意義上也適用於朱熹。尼采認為,
自從蘇格拉底以來,力反而「被譯為一種全然陌生的語言了。」86 這個說法
的真正含義是,在蘇格拉底那裏,本來是創造性的力(氣)反而只具有理本
該具有的那些功能,也即勸誡、調節、批判的功能;而勸誡性、批判性的理
反而被理解為具有創造性的力(氣),換言之,在蘇格拉底那裏,理性方面的
能力被過分地發展了。87 在朱熹那裏,是理而不是氣被過分強調了,這體現
在「理在氣先」、「存理滅欲」、以及對於氣質之性的看法中。因為,氣(生
命力)雖是形而下者,卻更為強大,正因其強大,故需要理性來主宰,這就
是理能宰氣之說的意圖。但是,這樣一來,精神的展開便可能不再是以生命
力的張揚為方向的,相反,而有可能導致抑制生命。更主要的是,當本來是
調節性的氣之理被構想為創造性的能生氣的理時,那麼,真實存在所具有的
真正意義上的創生力量就被減殺了。
從邏輯上看,當理從氣那裏獲得獨立、脫離了氣化的語境時,理對於氣
的規範、主宰意義就得到了強化。理這個概念也就與存在論中的「律則」或
「規範」觀念相一致。在這裏,道德是以自己給自己頒布的命令、理則的形式
出現的,而且,這種律則具有不得不如此的必然性。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自
律也可以獲得自我的決定,但是只要是與他律相對待,自律所允許的自我決
定也就很難擺脫行為的他向性:自我的決定在某種意義上成了外在命令的轉
換形態,也即外在命令取得了自我命令的形式。當道德以強制性和命令性的
形式表現出來時,它的根源在於人與其自身相分離的存在狀況。如果人與他
的自我與他的本性是結為一體的,就不存在命令的關係,但是,人從他的自
我之中分裂出來以後,他所經驗到的存在價值就體現為法律,體現為自然的
和規定的法律、準則。但是,如果把這種存在狀況解釋為存在本身,那麼,
存在作為需要的那一個面相就很難被發現,這樣一來,道德實踐也就以「孤
恃一理,以陵壓乎氣」的內斂方式表現出來。這樣,對真實存在之能動性真
正負責的氣就被忽視了,如此導致的存在概念必定是沒有活力的、不健康
的,是其氣被理陵壓了的存在,是其自在自為性被消解了的存在,因此,它
也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真實存在。而王船山哲學的意義就在於,他把理確定
在氣化活動的基礎上,並且把創生性歸功於氣而不是理,這樣,存在的自為
性就獲得了進一步的保證。
所以,我們看到,在王船山哲學中,理的主宰、規範功能被削弱了,而
調節、燮理、利導的含義則得到了強化。王船山關注的則是氣(生命力)的
調暢、生長,只要這種生長不受抑制,這種力量的各個方面均能得到發育,
這就是理(動詞性的「理」)。合理性在這裏不再意味著以壓制氣的方式去符
合一個現成的法則,而是氣本身的可持續生長本身。因此,理的意義首先不
在於規範,而在於呵護生機、生氣、生命力。正是通過這樣的方式,生命力
的外揚、發越的那一面被突出了。當然,對於王船山而言,這並不是反過來
把理視為氣的工具,而是說理是氣得以真正實現的另一種形式的力量,如果
沒有理的調節與指引,氣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實現,所以,理的積極意義表
現為這樣一種力量,它雖然不負責原初的創造,但是它可以把人的現有存在
提高到原初發展的可能性大體上難以達到的水平,因此它可以提供生命釋放
自身能量的方式,這是一種「利導」的功能,它是氣之「有功者」、使氣之
「美者」。88 無視於這種力量,氣本身就很難最大限度地實現自身,存在的活
力性就很難持久。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理的首要功能是成就、提升氣(生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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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船山全書》,第6 冊《讀四書大全說》,頁1052、1053。
70 《船山全書》,第1 冊《周易外傳》,頁825。
71 《船山全書》,第6 冊《讀四書大全說》,頁717。
72 以氣(陰陽)為力性範疇,現代學人屢有道及,例如羅光指出:五行、陰
陽都是動力。見羅光,《中國哲學思想史》兩漢南北朝卷(臺北:先知出
版社,1957),頁177。唐君毅在排除了氣是質料、物質的觀念後,也指
出:「中國思想中所謂氣,則皆為一能自動者,因而亦可說其本身即包含
力者....其能表理之能,即是力。故吾人必須綜合『有形』與『超形』與
『力』之概念」,才能觸及氣之根本。參見唐君毅,《唐君毅全集》(臺
北:學生書局,1980),卷18〈張橫渠之心性論及其形上學之根據〉,頁
217、218。
73 作為兩種不同的力量,陰陽二氣有著不同的存在方式,也即坤道和乾道。
乾道也即陽的存在是以剛健、積極、進取、順向、個體化等為其方式。所
謂乾道的個體化方式主要體現在「乾道變化,各正性命」的敘述中。坤道
也即陰以柔順、保守、逆向、統一化等為方式。此外,按照《彖傳》「大
哉幹元,萬物資始」的說法,乾道意味著開始,因此也意味著生、創造;
坤道則意味著終結,因此也意味著成、成就。從人類學意義上看,乾道、
坤道作為陰陽之道,其實與性別有關,陽道是男性之道,以父親為原型,
是白晝之道;陰道則是女性之道,以母親為原型,是黑夜之道。乾道與坤
道的觀念與西方思想中的日神精神與酒神精神極為相似,它們揭示了人類
生命存在中的兩極之道。幾乎每一個大思想家對於它們都有所領會。
74 《船山全書》,第6 冊《讀四書大全說》,頁631。
75 《船山全書》,第6 冊《讀四書大全說》,頁631。
76 章太炎,《章太炎學術史論集》〈論理氣名義之乖〉(北京:中國社會科
學出版社,1997),頁297。
77 《船山全書》,第6 冊《讀四書大全說》,頁1075。
78 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著,張念東、凌素心譯,《權力意志》(
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頁158、200。
79 參見徐復觀,〈孟子知言養氣章試釋〉,《民主評論》,16:9(1956)
,頁228。
80 《船山全書》,第12 冊《思問錄》〈內篇〉,頁419-420。
81 《船山全書》,第6 冊《讀四書大全說》,頁1052-1077。
82 理氣落實在人的存在上,具有多種面相:其一是理欲。其二,因為性即理
,而性又是德性,與德聯繫在一起,所以,理就具體為德;而氣則成了才
,漢語說「才氣」、「才能」,而不把德與氣或能聯繫在一起,決不是偶
然的。先秦儒學中的德力之辨、德才之辨在宋明儒學中,都是以理氣之辨
為其天道觀基礎的。其次,理氣還可以落實在性情上,性情之辨也是與理
氣之辨相應的。
83 舍勒(Max Scheler)著,李伯傑譯,《人在宇宙中的地位》(貴陽:貴
州人民出版社,2000),頁52。
84 當然,朱熹哲學具有高度的複雜性,所以,這裏所說的並非一概之論,相
反,應當注意到,朱熹有時認為道體兼括理氣,而道體之所為,在此種意
義上,也可以理解為氣之所為,所以,朱熹有時也認為,理本身是「無造
作」的。
85 宋·朱熹,《朱熹集》(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頁1575。
86 同註78,頁189。
87 參見尼采(F. Nietzsche)著,周國平譯,《悲劇的誕生》(北京:商務
印書館,1986),頁57。
88 《船山全書》,第6 冊《讀四書大全說》,頁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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