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傳作者】
伏羲畫卦﹐如無周文王以文字說明﹐後人無法研讀。說明六十四卦的文字名為系辭。
系在每卦之下的名為卦辭﹐亦名彖辭﹐系在每爻之下的名為爻辭﹐亦名象辭。文王系辭時
﹐將六十四卦分為上下兩篇﹐自乾坤至坎離三十卦為上篇﹐自咸恆至既濟未濟三十四卦為
下篇﹐後與系辭並稱為上下經。卦與系辭仍然難解﹐孔子乃作傳文加以闡釋﹐計有彖傳象
傳系辭傳等十篇﹐名為十翼。漢書藝文志﹕「易道深矣﹐人更三聖。」韋昭說﹐三聖即是
伏羲、文王、孔子。一部大易﹐即由伏羲畫卦文王系辭孔子作傳而完成﹐但先儒論此﹐不
盡相同。
六十四卦由三畫的八卦重為六畫而成。畫八卦者﹐因系辭下傳明言包犧氏「始作八卦
」﹐諸儒無異言﹐但誰是重卦者﹐諸儒之說則異。孔穎達正義列舉四說﹐一是王弼等以為
伏羲氏﹐一是鄭玄之徒以為神農﹐一是孫盛以為夏禹﹐一是司馬遷等以為周文王。孔氏則
從王弼之說﹐並引証系辭傳說卦傳﹐指出其余三說之非﹐確定伏羲氏既畫八卦﹐即自重為
六十四卦。此後宋明清諸儒多從孔氏﹐以為定論。雖有少數人仍以周文王為重卦者﹐他們
舉司馬遷史記周本紀﹐文王為殷紂的西伯時﹕「其囚羑裡﹐蓋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
以為此說在東漢諸儒之前﹐應可信從。但唐儒張守節說﹕「太史公言蓋者﹐乃疑辭也。」
可見「蓋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原為不定之辭﹐故仍以孔氏所從的王弼之說為是。孔氏
引証系辭傳中﹐有一條是就大衍之數立論﹐最有理論依據。大衍之數就是取五十莖著草﹐
用四十九莖﹐依佔莁之法﹐以四數揲之﹐每揲一次為一變﹐三變始得一爻﹐九變得三爻﹐
即得八卦中的一卦於內﹐六畫卦的內卦已成﹐但尚未得外卦﹐必須繼續揲得三爻﹐始告完
成六畫卦。所以系辭上傳說﹕「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宋明諸儒也說﹐易自太
極生兩儀﹐漸次而生八卦﹐以至六十四卦﹐其發生的次第極為自然。足見伏羲畫卦﹐由八
而至六十四﹐一氣呵成。
孔氏正義論系辭作者﹐列有二說。一說卦辭爻辭都是文王所作﹐此據系辭下傳﹕「易
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又﹕「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
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故其辭危。」另一說以為若幹爻辭有疑問﹐如升卦六四﹕「王
用享於岐山。」明夷六五﹕「箕子之明夷。」所說皆是後來之事﹐文王在羑裡作系辭時﹐
不當有此類預言。雖然這兩句爻辭尚有其它的解釋﹐如漢書儒林傳說﹐蜀人趙賓將「箕子
」解釋為「荄茲」﹐不以箕子為人名﹐但不為諸儒所認許。孔氏正義因而采取馬融陸績等
所說﹐確定文王作卦辭﹐周公作爻辭。宋明清諸儒也多讚同孔氏此說。
史記孔子世家說﹕「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
」漢書藝文志也說﹕「孔氏為之彖象系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又儒林傳載﹐孔子「晚而
好易﹐讀之韋編三絕﹐而為之傳。」孔子作傳十篇﹐解釋經義﹐舊名十翼。據孔氏正義以
及世家張守節注﹐其次第是上彖、下彖、上象、下象、上系、下系、文言、序卦、說卦、
雜卦。明儒何楷古周易訂詁以及清儒毛奇齡仲氏易都說﹐西漢田何所傳的周易﹐其十翼與
上下經分離﹐經傳共為十二篇﹐而且經傳各為一書﹐後因東萊費直以彖象傳等十篇解說上
下經﹐始將十翼附之於經﹐再經鄭玄以傳合經﹐將彖傳象傳分接在卦爻辭之後﹐如現在注
疏本幹卦的編次。至王弼注易時﹐他自坤卦開始﹐每卦以彖傳移綴在卦辭之後﹐冠以「彖
曰」二字﹐又將象傳按大小兩種分開﹐解釋一卦之象的名為大象﹐綴在彖傳之後﹐冠以「
象曰」二字﹐解釋六爻之象的名為小象﹐綴在各爻的爻辭之後﹐也冠以「象曰」二字。十
翼除彖傳象傳如此分散之外﹐文言傳專釋乾坤二卦﹐故分別附於乾坤二卦之後﹐其余系辭
上下傳﹐以及說卦、序卦、雜卦諸傳﹐皆依次附在六十四卦經傳之後。
據史記漢書記載﹐十翼全是孔子之作﹐但系辭上下傳裡有好幾處加「子曰」二字﹐李
鼎祚集解引崔憬曰﹕「夫言子曰﹐皆是語之別端。」孔氏正義以為﹐或因語之別端﹐或因
既引易辭前語已絕﹐或因引卦之後﹐故加子曰以別之。清儒皮錫瑞氏依「子曰」二字論定
系辭傳必非出自孔子手筆﹐而是孔子弟子所作﹐而康有為氏以史記孔子世家與漢書儒林傳
反復推論﹐考証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皆非孔子之作﹐所論都無充分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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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夫﹗古書之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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