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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燭之武退秦師(僖公三十年)──曉之以利益﹐動之以利益   九月甲午﹐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1)﹐且貳於楚也(2)。晉 軍函陵(3)﹐秦軍汜南(4)。   佚之狐言於鄭伯曰(5)﹕“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6)﹐師必 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力也 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 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   夜﹐縋而出(7)。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其亡矣。若 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8)﹐君知其難也﹔焉用 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9)﹐行李之往 來(10)﹐共其乏困(11)﹐君亦無所害。且君嘗為晉君賜矣(12)。許君焦瑕(13)﹐朝濟而夕設版焉(14)﹐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15)﹐又欲肆其西封(16)﹔不闕秦﹐將焉取之(17)﹖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   秦泊說﹐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楊孫戍之(18)﹐乃還。   子犯請擊之。公說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19)。困人之力 而敝之(20)﹐不仁﹔矢其所與﹐不知(21)﹔以亂易整(22)﹐不武。吾其還也。”亦去痋밿 【注釋】 (1)以﹕因為。其﹕指鄭國。元禮於晉﹕指晉文公重耳流亡經過鄭國時﹐鄭文公未以禮相待。 (2)貳﹕兩屬﹐同時親附對立的雙方。(3)軍﹕駐紮。函陵﹕鄭國地名﹐在今河南新鄭北。(4)南﹕鄭國的汜水南面﹐在今河 南中牟南。 (5)佚之狐﹕鄭國大夫。(6)燭之武﹕鄭國大夫。(7)縋 (zhui)﹕用繩子吊著重物。這裡指把燭之武從城牆上吊下去。出﹕指出鄭國 都城。 (8)鄙﹕邊邑。這裡指把遠地作為邊邑。(9)東道主﹕東方路上 的主人﹐因鄭國在秦國的東邊。後世用這個同作“主人”的代稱。(10)行 李﹕使者﹐外交官員。 (11)共﹕同“供”﹐供給。乏困﹕指資財糧食等物品 不足。 (12)嘗﹕曾經﹐賜﹕恩惠。晉君﹐指晉惠公。(13)焦﹕晉國邑名﹐在今河南三門峽市附近。瑕﹕晉國邑名﹐在今河南靈寶東。(14)濟﹕渡河。 版﹕築土牆用的夾板。設版﹕指建築防御工事。(15)封鄭﹕以鄭國為疆界。 (16)肆﹕放肆。這裡的意思是極力擴張。 (17)焉﹕從哪裡。 (18)杞 (qi)子、逢(ping)孫、楊孫﹕三人都是秦國大夫。戍﹕駐守。(19)微﹕ 要不是。夫人﹕那個人﹐指秦穆公。(20)因人﹕依靠他人。敝﹕傷害。 (21)所與﹕指友好國家﹐盟國。知﹕同“智”。(22)亂﹕分裂。易﹕代替。整﹕團結一致。 【譯文】 魯僖三十年九月十三日﹐晉文公和秦穆公聯合圍攻鄭國﹐因為鄭國曾對晉文公無禮﹐並且親近楚國。晉軍駐紮在函陵﹐秦軍 駐紮在汜水南面。   佚之狐對鄭文公說﹕“國家很危險了﹗如果派燭之武去見秦國 國君﹐敵軍一定會撤回去。”鄭文公聽從了佚之狐的建議。但燭之武推辭說﹕“我年壯的時候尚且比不上人家﹐現在老了﹐更做不了什麼了。”鄭文公說﹕‘我沒能及早任用您﹐現在國家危急才來求 您﹐這是我的過錯。然而﹐鄭國滅亡了﹐對您也有不利的地方啊﹗” 於是燭之武答應了。   夜裡。鄭國人用繩子把燭之武吊出了城。燭之武去見秦穆公說﹕“秦國和晉國圍攻鄭國﹐鄭國已經知道自己要滅亡了。如果鄭 國滅亡了能對您有利﹐那麼冒昧地拿這件事麻煩您還值得。可是 越過一個國家而把遙遠的鄭國作為邊邑﹐您一定知道這樣做很困 難﹔如果這樣。哪裡用得著滅亡鄭國來增強鄰國的實力呢﹖鄰國 實力增強了﹐您的實力就減弱了。如果留下鄭國作為東路上的主 人﹐秦國使臣來來往往﹐可以供給他們一些短缺的物資﹐對您也 沒有什麼害處。再說﹐您曾經給過晉惠公恩惠。他答應過把焦邑 和瑕邑給您﹐而他早上一過黃河、晚上就在那裡修築工事﹐這事 您是知道的。晉國何曾有過滿足的時候﹖它已經向東把鄭國當作 了邊界﹐又打算盡力向西擴張邊界﹔那時不損害秦國的利益﹐它 從哪裡去取得土地呢﹖損害秦國而讓晉國得到好處﹐還望您考慮 考慮這件事情吧﹗”   秦穆公聽了燭之武的話很高興﹐就同鄭國訂立了盟約﹐並派 大夫杞子、逢孫和楊孫駐守鄭國﹐自己領兵回國了。   晉國大夫狐偃請求進攻秦軍。晉文公說﹕“不能這麼做。如果 沒有那個人的力量﹐我到不了今天這個地步。靠別人的力量去損 害別人﹐這是不仁義﹔失去了同盟國﹐這是不明智﹔用分裂來代 替團結一致﹐這是不武。我們還是回去吧”於是晉軍也離開了鄭 國。 【讀解】 說客在春秋之戰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他們穿梭來往於各國之間﹐或穿針引線﹐搭橋過河﹐或挑撥離問﹐挖敵方牆角﹐或施緩兵之計﹐贏得喘息之機。可以說﹐缺少了這些用現代詞語稱為外 交家的角色﹐春秋舞台所上演的戲劇﹐必定沒有這麼驚心動魄﹐精 彩紛呈﹐波瀾迭宕。有了他們﹐台前。台後兩條戰線上真是熱鬧 非凡﹐你方唱罷我登台﹐演出了古代戰爭史上獨一無二的一幕。   我們發現﹐說客或外交家除了有高超的言辭辯才﹐善於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之外﹐往往善於抓住利害關系這個關鍵﹐在利害關系上尋找弱點和突破口﹐從而大獲成功。燭之武憑三寸不爛之舌 說退秦軍﹐不費一兵一卒為鄭國解了圍﹐便是一樁典型的范例。   在一個沒有權威、各自為利益紛爭的時代﹐利益原則便是行 動的最高原則﹐精明的說客或外交家必定深諧此道。以利益作為交往原則﹐關系不可能牢不可破﹐不可能無懈可擊。甚至可以說﹐ 曉之以利益﹐動之以利益﹐往往比其它手段更見效。即使在現代社會﹐國與國之闖的交往﹐也首先是從利益原則出發的。這個原則﹐恐怕比仁義原則更實際﹐更能長久﹐盡管仁義原則更值得讚 賞﹐可是這世上有幾個講仁義的人呢﹖   講利益原則﹐首先要以平等為基礎。沒有平等﹐也就在根本上取消了利益。利益必須通過交往實現﹐一個人不同他人發生聯系﹐就無所謂利益﹔交往也意味著交換﹐付出多少﹐便得到多少﹐ 不付出就無所獲。隻想獲得而不願付出﹐就破壞了交換﹐也沒有了平等﹐也就很難再獲取利益。   交換﹐實質上也是讓對方有利可圖。燭之武去遊說秦穆公﹐如果秦穆公覺得無利可圖﹐會甘願罷休嗎﹖所謂挑撥離間﹐多半也要利用人們覺得有利可圖的心理。離開這一點﹐挑撥挑間是難以成功的。搞陰謀詭計的人也常常利用這一點。“將欲取之﹐必先予 之”﹐這也是說用給予好處引人上鉤﹐然後再將其吃掉。   中國傳統的謀咯﹐可以說把利益原則發揮到了極致。除了上面說的之外﹐還有所謂借刀殺人、過河拆橋、上屋拔梯、賞一安百、欲擒故縱、美人誘惑、坐收漁利、奇貨可居、害一利百等等﹐ 都是從不同角度利用或發揮利益原則。可以毫不夸張他說﹐處世為人的方方面面都與利益原則有千絲萬縷的聯系。 -- 紗雲拭皎月﹐月色益鮮潔。 ※ 來源:‧水木社區 newsmth.net‧[FROM: 166.111.7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