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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在板上交換隱形眼鏡、隱形眼鏡藥水, 遭到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鎖定。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8年11月18日衛署藥字第0980086050號函表示: 「當事人雙方約定互相移轉藥物之互易行為,適用藥物買賣之藥事法規定」 再次呼籲,根據藥事法規定,網路上禁止販售或交換醫療器材及藥品。 隱形眼鏡、隱形眼鏡藥水、衛生棉條、保險套等物品都禁止, 並且不限於上述物品。 故明日起,看板請勿再PO [交換]文章,觸犯者等同販售文處罰。 by opengoodbook -- 人生旅途上的回憶與過往 就如同車子照後鏡中 所呈現的風景 沒有人能一直看著照後鏡開車 也沒有人 能夠 一直開車 永遠不用看照後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