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ssistking:推此文 解釋得非常正確 114.25.56.23 03/05 17:03
推 RIFF:並不是人多就民主 218.34.225.129 03/05 19:24
我也沒這樣說。
→ RIFF:維人少 漢人多 維人也不因而是反賊 218.34.225.129 03/05 19:27
我還是沒這樣說。
→ RIFF:少數服從多數是錯的 多數決不是民主 218.34.225.129 03/05 19:28
民主中因為缺乏制衡,所以會形成多數暴政;這部份在逐步的修正之下,有用憲法規
定權力制衡的,又或是以其他方式來作出制衡或是對少數的保護。
但,談到民主,多數決是它的基礎。
→ RIFF:「約定」才是民主 218.34.225.129 03/05 19:28
民主(不管直接/間接)都是人民以多數決作主,而以憲法或其他方式來保障弱勢者的
權益;至於你所說的約定,那是政府權力的由來。
還是說現今台灣有什麼約定?
跟客家人
新住民
原住民有什麼約定?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55.4 (03/05 20:18)
推 RIFF:人與政府間是約定 人與人間也可以是約定 218.34.225.129 03/05 23:56
這算是契約論,但是算是民主嗎?
→ RIFF:約定很正當 很理直氣壯 很普遍 218.34.225.129 03/05 23:57
重點在於中國的維(藏)/漢,與台灣的原漢,是否可以類比呢?
如果可以類比的話,台灣原住民可否主張如同現今維人一般地主張?
如果不能(該)類比的話,又是什麼原因去區分兩個少數族群可以主張與否?
→ RIFF:如你不要侷限於教科書的思維 你就很容易理解 218.34.225.129 03/05 23:58
所以我想瞭解的是,以上依你主張所推導出的疑問,你要如何為我解答呢?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55.4 (03/06 00:21)
推 RIFF:任何族群都可以主張約定的自主權 218.34.225.129 03/06 00:36
→ RIFF:所有群體的凝聚原則 未有比約定更正當的了 218.34.225.129 03/06 00:37
推 RIFF:你其實最該問的不是我 而是你自己的良知+理性 218.34.225.129 03/06 00:41
所以你無法解說那些你自己良知+理性所感受到的東西?
這是約定還是禪悟啊?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55.4 (03/06 00:57)
推 RIFF: 我都說可以了 你還當我未說... 218.34.225.129 03/06 01:01
→ RIFF:民主政府=多數人 人與政府 族群與多數人 皆同 218.34.225.129 03/06 01:04
→ RIFF:現行制度下 民主政府皆受多數所左右 218.34.225.129 03/06 01:05
→ RIFF:認同多數統治的人都認為可以宰制少數 218.34.225.129 03/06 01:06
誰跟你宰制少數?
就問你了,依你之見,中國的維漢與台灣的原漢是否是可以相比的;可以的話,那台
灣該做什麼。不可以的話,又是因為什麼原因?
一被戳到點,答不下去了就開始說禪了是吧?
推 RIFF:宰制便不是普世價值 218.34.225.129 03/06 01:08
推 RIFF:你在反感約定什麼? 218.34.225.129 03/06 01:11
→ RIFF:你反感約定? 218.34.225.129 03/06 01:12
反感你連主張都說不明確,問你問題避而不答。
推 RIFF:前文修正與憲法 其實都是多數控制 218.34.225.129 03/06 01:29
你不喜歡多數決,那就提一個取代方式。
又要提用約定來取代多數決,上面問你的實務性問題卻迴避拒答?
中國的維藏是少民,台灣的客新原就不是少民了?
更別提這些都分出來之後,那個多數的河洛族群還能再分漳泉呢,要分少數族群是可
以一直細分下去啊。
那這個約定,到底在約什麼;為什麼你就不能解答我這個疑問了呢?
→ RIFF:或許 讀的書少一點 會比較不受教科書侷限 218.34.225.129 03/06 01:30
可是,書讀得少一點,結果就是連別人的問題都回答不出來了啊。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10:51)
推 RIFF:我前文說 是 是少民 218.34.225.129 03/06 11:09
台灣客家人不是少數族群?
台灣原住民不算少數民族?有說是南島系的,也有說是從東亞大陸遷徙而來的;但還
未有研究證明原為漢族;那這算不算少數民族?
還是你拜天公媽祖外還會去慶豐年贊頌祖靈呢?
→ RIFF:你與你的女友怎樣約定 便與這些人怎樣約定 218.34.225.129 03/06 11:10
→ RIFF:人與人約定都是同樣的 218.34.225.129 03/06 11:11
又在迴避了,你與你的伴侶都是獨立個體,又何來少數?
是你會分身還是你另一半會分身?
況且,到底在約定什麼;為什麼你這樣主張的,卻連說明詳細都沒辦法?
我們是在論證還是在說禪?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13:47)
推 RIFF:我前文說 人與人都是一樣的約定方法 218.34.225.129 03/06 13:59
→ RIFF:你都會拿筷子吃飯了 我跟你說拿筆是一樣的 218.34.225.129 03/06 14:00
然後我說,筷子是一雙,但筆只有一隻,這當中的指頭位置會有差異;所以請你演示
如何用你所想地那樣拿筷子的方式來拿筆,就開始逃避了?
難道你心中良知與理性所感觸的部份,是無法說出口的嗎?
為何講中國少民的時候就很大聲,談到台灣少民就安靜了?
真理不該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嗎?
我們要求中國改革修正,那是因為我們無法接受中國那一套用在我們身上;但人性是
相同,因此中國人在面對那一套之時,自然會是被壓迫的。
如果沒有與其他地方相比,自然無法察覺自己是被這樣壓迫的;所以在討論時會提出
種種可以修正這些壓迫的方式來對比驗證。
推 RIFF:好像學數學 你只聽老師說 自己不想是無用的 218.34.225.129 03/06 14:03
您是來傳道說禪還是來論證辯駁的?
已經提出了你論點中自相矛盾之處了,還在要別人想什麼?快點面對現實,可好?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17:58)
推 RIFF:我都說 少民一樣是了 你看不到? 218.34.225.129 03/06 18:15
所以台灣原住民可以要求獨立於現今台灣政府之外?你的意思是如此?
但台灣原住民這樣的舉動,從以前到現在的台灣政府都沒有抱持著你所謂地『約定』
來面對與解決,那原因又是為何?
→ RIFF:既然你說 放諸四海皆準 你想想你如何與人約定 218.34.225.129 03/06 18:16
約定有很多種,你說的是哪種?
約會取消,事先通知即可;生意取消,支付違約金即可;那少民不再與政府約定,套
用的模式又是哪一種?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18:25)
推 RIFF:不然你回去問問你爹娘如何在一起 218.34.225.129 03/06 18:23
這麼愛問候我爹娘伴侶的話,那你爹娘不想在一起的話是事先通知還是付違約金呢?
又,如上的情形,你爹娘哪一方算少數呢?
推 RIFF:1原因是因為遠遠地不夠民主 此 問問少民即知 218.34.225.129 03/06 18:41
所以你不知道就是了?
→ RIFF:2少民.雙方願意的模式 218.34.225.129 03/06 18:42
那少民與政府的意見不能統一時,又是誰來仲裁?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18:51)
→ lkcs:let's fight 117.136.12.53 03/06 18:56
推 baboosh:落入意氣之爭就不要在討論了 218.71.141.5 03/06 19:07
推 RIFF:我都說了 你還在 '你不知道就是了'... 218.34.225.129 03/06 19:35
要你說清楚,而非遇到自己說不明白的就去問候別人爹娘。
→ RIFF:看清楚些 218.34.225.129 03/06 19:36
→ RIFF:對方都不願意了...爹娘是怎樣 便該怎樣 218.34.225.129 03/06 19:37
→ RIFF: 你爹娘是怎樣 便該怎樣 218.34.225.129 03/06 19:37
所以我要你說清楚你爹娘會怎樣,很難嗎?
你不知道你爹娘會怎麼選擇還是無法用你爹娘說明誰是少數呢?
→ RIFF:你爹遇到不願意的女子 會怎樣? 218.34.225.129 03/06 19:37
我爹會好聚好散,你爹呢?
→ RIFF:你爹 需要誰來仲裁? 218.34.225.129 03/06 19:38
有需要的話會依法解決,但是你爹呢?
推 RIFF: 你爹娘有約定違約金? 我爹娘未有 218.34.225.129 03/06 19:40
所以你爹娘究竟要怎麼解決?
→ RIFF:你知不知道你爹娘是如何在一起 請想清楚再回 218.34.225.129 03/06 19:41
我知道我爹娘的事,但你爹娘我就不知道了。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20:04)
推 RIFF:所以你知道是 好聚好散 放諸四海皆準 218.34.225.129 03/06 20:06
所以你說不明白這四個字只會問別人爹娘嗎?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20:07)
→ RIFF: 我先前說 個人對政府 族群對多數 都一樣 218.34.225.129 03/06 20:09
→ RIFF:都一樣好聚好散 218.34.225.129 03/06 20:09
可沒有,我提過人與人依法,那少民與國家又如何?
誰仲裁?
難道少民與政府意見不合也跟你爹娘一個作法就是了?
→ RIFF:因為你不知道約定 問你爹娘最清楚了 218.34.225.129 03/06 20:10
就說過了約定有很多種,誰知道你爹娘祖宗八代是怎麼選的?
→ RIFF:現在瞧瞧 我讓你想你爹娘 你一想就都知道了 218.34.225.129 03/06 20:10
就說過了你講的部份只有個人,套到少民與政府間就會遇到實務上的問題。
只會一直你爹娘地跳針,遇到實務問題又說不清楚,難道你娘會學車臣人去對你爹進
行恐怖攻擊嗎?
還是學維族人在家裡抗爭結果形成流血事件?
我爹娘是和和氣氣的,所以只好問你爹娘囉。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20:16)
→ RIFF:你爹娘是個人對個人 族群對多數也是同理 218.34.225.129 03/06 20:13
又開始跳針了,我爹只有一位,我娘也只有一位。
兩人之間數目相等所以沒有誰是少數的問題。
可能這部分在你爹娘的情形上就不一樣了,所以要問你『族群對多數』怎麼同理法啊。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20:18)
推 RIFF:你爹如何對女子 多數對族群也是相同的 218.34.225.129 03/06 20:19
我爹對『一位女子』自然是數目比例相等,那多數對族群的數目比例的情形難道會是
跟你爹娘的情形一樣嗎?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20:20)
→ RIFF:像你爹就對了 像你爹就是像個人樣 218.34.225.129 03/06 20:19
那你爹像不像個人樣呢XDD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20:21)
→ RIFF:同理就是好聚好散阿 218.34.225.129 03/06 20:21
數目不等如何好聚好散?難道你家已經開創了新局面?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20:22)
→ RIFF:你說過 放諸四海接準 亦即是同理 218.34.225.129 03/06 20:22
同理呢,我爹娘都只有一位,那麼你爹娘哪一方的比例是族群,哪一方是多數呢?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20:23)
推 RIFF:你說過 好聚好散.放諸四海皆準 218.34.225.129 03/06 20:26
我也說過我爹只有一位,我娘只有一位,這比例跟少民對政府是不一樣的,所以在實
務上的偏差就不會放諸四海皆準。
因此要問你是怎樣約定,與哪種約定。
你一直要扯爹娘,想必你爹娘比例可以說明少民跟政府如何在比例不等的情形下達到
放諸四海皆準的神蹟吧?
所以得問你囉。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20:29)
推 RIFF:你說過的 好聚好散 阿 218.34.225.129 03/06 20:31
你一直在迴避比例不同而造成的弱勢,又不自覺地幻想成這情形是會跟1:1情況下般
地理想;這本來就是有謬誤的。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20:33)
推 RIFF:你說過 放諸四海皆準 阿 218.34.225.129 03/06 20:34
我爹娘比例一比一,放諸到其他一比一個情形下皆準。
但你爹娘與『多數對族群』是否仍維持一比一,這就要問你自己了。
還是這部份太困難了你無法回答呢?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20:36)
推 RIFF:放諸四海皆準 亦即不論對方多少人 都好聚好散 218.34.225.129 03/06 20:40
1:1的情形下是如此,但不是1:1的情形下請你提出證據。
不要拿著1:1的情形就當作所有情形都是如此。
否則你直接說你在用三神器之 我感覺™ 就好了。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45.52 (03/06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