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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C說自身繼承ROC的話,那代表ROC有此權利。 若ROC來源不正的話,PRC應主張繼承的非ROC而是清朝才是。 所以,PRC要換個主張,還是要繼續自打嘴巴? -- ◤ ◥◤ ◥ :『我又來借鹽囉~』 ● ● ◥█◢◣ ◢◣ ◢◣█◤ ~ ︿█ █︿ ~︿█ █︿ ~ ︿◥█████◤︿ @superlad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56.154
amazer:和你說了,PRC是承認ROC從清朝繼承權力的 222.76.210.8 03/13 20:33
amazer:同樣的道理,PRC也是繼承了ROC的權力的 222.76.210.8 03/13 20:33
amazer:在國際法上,本身推翻前政府的過程就是造法 222.76.210.8 03/13 20:34
amazer:的過程!你用前政府時代的法律來衡量本身就 222.76.210.8 03/13 20:35
amazer:是無意義的! 222.76.210.8 03/13 20:35
前文被刪掉了,所以你可能因此有所誤解。 原先爭論的是PEC繼承ROC的有效與否,可否推及到不曾被管轄的台灣主權部份。 後來那位就說,ROC權力不正叭啦叭啦的;貼了相關資料他仍如此主張。 因此我只好點明,若他繼續這樣主張,那就會與他先前的論點相互衝突而自打嘴巴。 只是讓你又亂入了,只得再說明一次。 ※ 編輯: shaka1aka 來自: 114.40.156.154 (03/13 20:59)
amazer:ROC權力不正理論是由PRC權力不正理論推出的 222.76.210.8 03/13 22:05
amazer:不代表PRC對此的立場,也不代表我的立場 222.76.210.8 03/13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