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ka1aka (Por Una Cabeza)
看板CrossStrait
標題Re: [討論] PRC 從來沒有合法的從ROC 繼承任何的權力
時間Mon Mar 15 12:50:15 2010
※ 引述《nbysy (nbysy)》之銘言:
: ※ 引述《shaka1aka (Por Una Cabeza)》之銘言:
: : 回答指出你假設本身產生的謬誤而已。
: : 現實不會出現的情形需要回答嗎?你要告訴我你在兩百歲生日那天能走幾步路嗎?
: 二百歲生日那天99%已經掛了
那1%怎麼來的?
人民卑微的盼望嗎?
現在的人沒辦法活到兩百歲,所以不用再幻想現實中不會發生的事,就這樣囉。
: 我說的是:人民賦于國家制定和行使法律的權力,既然主權在民,人民就可以自決
: 廢除法律,而不論原先的法律是否允許公投自決,有無叛亂罪等。
那有一定的程序,可沒有你想誤導成的地方人民能廢除全國性法律這種。
: 總之,主權在民的成立不以符合一時一地之法律為前提。
: 所以,在主權在民這麼偉大的思想面前,談論法律顯然OUT了。
那是在現實中,社會要足夠進步與開放後,才能達到的『尊重少數』的理想。
加拿大展現了這樣的進步,那只是代表目前仍做不到的台灣或中國,一個能認知自身
及自身社會素質未全面提升的參照而已。
共產社會是共產主義的最高境界,達不到是現實的問題;還是你要說共產主義就是遇
到現實就out了?
: 然後你回說:法律是不斷完善的。
: 我就困惑了。
因為社會素質的提昇,法律自然會逐步修正。
難道中國在勞動合同法訂定之前,勞工都沒權益的嗎?
還是有的啊,只是有的好而有的差;那麼黑心雇主能說因為四周工廠都這樣剝削勞工
,所以我的剝削是正常的嗎?
甚至把工運人士主張的勞工權益,當成那時在沒相關法規下,法律給它的OUT嗎?
有什麼需要困惑的?
: 這篇沒紮稻草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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