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moTT:第一跟第二個不可以,第三個可參考現況 58.115.199.157 01/02 15:50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 引述《goliathplus (No Comment)》之銘言:
: : 應該不用那麼複雜
: : 在憲法層及互不干涉應該就可以了
: : 也就是有一個一中的憲法框架
: : 雙方各自有基本法
: : 當然
: : 阿共所說的一國兩制並不是這回事
: : 我所說的比較偏向於聯邦了
: 我是不知道中國理想的一國二制是啥
: 但是要落實一國二制
: 就得像我所講的一樣
: 除了外交之外
: 其餘的要全歸台灣人所有
: 中國人終其一生也不能主控台灣任何的權力
: 也不得派任何的軍隊來台灣
: 不然我想不出來
: 要怎麼個一國二制法
我覺得問題挺多的。
外交貿易什麼的對外事情先不提,內政就一大堆頭痛的問題:
大陸人可不可以向台灣立法委員或省市首長競選捐款?
如果兩個大陸人在台灣生小孩,小孩可以取得台灣戶籍和護照嗎?
如果大陸人和台灣人結婚生了小孩後又離婚,兩人爭監護權,在哪裡打官司,適用
哪裡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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